言詞辯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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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篇文章介紹了自稱為「後現代靈性基督徒」的Vein,他主要分享言詞辯論觀點、音樂,並表達對投胎轉世的信仰。Vein強調他開放接納多元意見,不同於傳統的基督教,歡迎所有不觸法的辯論,但也表明若言論觸法將依法處理。文末附有其在方格子(vocus)平臺的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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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姜彥豐起訴控告王子與粿粿的民事官司,如今已判決出爐了。這起受到社會與媒體高度關注的王子與粿粿被判連帶賠償范姜彥豐100萬元的案件,真正值得看的,不在於八卦,而是判決背後的法律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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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錢給多年好友,卻遭對方耍賴否認?別擔心!律師教你如何透過通訊軟體、銀行往來明細等關鍵證據,證明借貸關係,戳破對方謊言,最終成功討回欠款。文章並提醒,借據是保障權益的重要文件,務必詳載相關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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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院說「依法公開」,但法律規定公開的是言詞辯論和裁判宣示,不是證據調查。所以民眾看到檢察官帥氣結辯、法官莊嚴宣判,卻看不到彭振聲說「我是為了交保才認罪」,看不到朱亞虎說「我沒聽到他們談什麼」,看不到都委會委員說「這個案子有問題」。窗簾拉開的那條縫,照亮的不是真相,是表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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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ate  Chiang-avatar-img
2026/04/03
田埂邊的哲學家-avatar-img
發文者
2026/04/03
法律是平台,不是保護傘  (毒舌大狀電影班 心得 )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嗎?」 老實說,我的答案是否定的。至少,在我自己遇到現實的法庭上,它往往只能做到「形式上的平等」,卻難以實現「實質上的平等」。 一、法律並非純粹理性 司法無法公平因為,可能源自潛藏的心理偏見、錯誤的風險評估以及
「筆錄」被視為唯一的程序證明工具,然而書記官打字慢、法官干預記錄內容等現象,卻早已侵蝕當事人應享有的言詞辯論權。既然現行制度無法保障即時與忠實的記錄,不如比照國際標準,將筆錄工作交由具備速記專業的第三方獨立人員處理,輔以自動語音辨識與同步字幕系統,提升效率與公正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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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地檢署偵辦一起過失傷害案件,今年3月間傳喚陳姓證人出庭,但陳收到傳票後無正當理由不到地檢署接受訊問,檢察官向法院聲請裁定科以罰鍰,台北地方法院裁定,陳姓證人經合法傳喚,無正當理由而不到場裁定罰鍰8000元。可抗告。 被告或被上訴人不到庭有何後果? 在民事訴訟審理的過程中,若當事人之一方(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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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總統府公報(第7669號)公布了刑事訴訟法的一些修正條文,其中第284條之1的修正內容,與刑事案件在第一審必須要由幾位法官負責審判有關。觀看法庭劇時,對其坐在席位上的法官人數,盼能有所瞭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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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片來源:freepik.com/ 撰文:高雄律師,王瀚誼律師事務所。   大家好,我們今天要來向大家討論,關於「 涉犯銀行法 |如何符合自白減刑之規定?」的法律問題,為了鼓勵犯罪行為人勇於自新,以節省司法資源,並及時自動繳交全部犯罪所得以適時賠償受害人,因而有了銀行法特殊自白減刑規定,以下將透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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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今天原告沒來,被告是否要聲請一造辯論判決?還是要拒絕辯論? 先講故事 記得那年,有個當事人跑來跟我說 (律師,我把鄰居的車子打爛了,因為他違停紅線我很生氣) 然後呢?我看著慌張的他,泰然自若的樣子 (怎麼辦,他已經到法院提告了) 大家都是成年人了,要為自己的衝動負責任阿,車子應該不貴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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