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是平台,不是保護傘 (毒舌大狀電影班 心得 )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嗎?」
老實說,我的答案是否定的。至少,在我自己遇到現實的法庭上,它往往只能做到「形式上的平等」,卻難以實現「實質上的平等」。
一、法律並非純粹理性
司法無法公平因為,可能源自潛藏的心理偏見、錯誤的風險評估以及媒體的影響,各方對於各項事務的看法評斷標準每個人都有一把不同的尺,唯一平等的是我們都在同一個平台,為了雙方的『最佳利益』進行所有言詞辯論與證據挑戰,所以整部電影我想貫穿我的就是別期待『蒼天有眼』,別期待單靠法律或是律師夥伴甚至是法官就可以得到你的『最佳利益』,你該做的事是為自己而戰,為自己做好所有可能的準備。
二.我在電影中看到的
1. 我們都該不應該停止臆測,我們更該做的是釐清所有可能的臆測,找出支持或不支持的證據。
2.導致可能不公正的原因,可能是因為證據與辯論引導甚至是心理偏見
3. 法律結構尚難以真正達到公平,所以需要律師與法官檢察官等職業最為最後最佳利益的捍衛
4.新聞媒體任何資訊都可能引響所有人的判斷,能左右部分心裡判斷。
5.法院是辯論的平台,並非表演的舞台,電影演的部分比較像是想要抒發人們的不滿心理。
6.法院的辯論與舉證是為了證明,A=B=C 所以因為A=B=C,所以 A應該=C 這個不合理的解釋,判決者需要聽到完成的原因,並非跳躍的解釋。
結語
整場電影,我感覺比較接近爽片,因為權貴引響資訊不對稱,我相信這是無法改變的事實,另外因為我打過官司,雖然都是小打小鬧的簡單民事官司,跟小的車禍刑事官司,但是都不是電影中演出的這樣可以暢談,都是很直接地提出證據或反方提出反對證據的論點等,不知道是不是我遇到的比較不相同,我只覺得如果可以「別期待蒼天有眼,要自己準備」。「法律是工具,不是救世主。工具怎麼用,決定權還是在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