遺產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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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為一位律師,總會聽到這樣的真人真事詭故事:母親或父親過世後,其中一位子女提轉母親或父親存款,結果變成刑事與民事案件被告,刑事部份還被判刑。 被告的子女會說:我爸爸(或我媽媽)生前就說那些錢全部要給我的呀,我當然可以去領呀。也有被告的子女說:我爸爸(或我媽媽)生前就說授權我全權使用呀,為什麼會被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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哇~這篇很實用,收藏~
老李於民國110年9月5日因病過世,其兩子三女即甲、乙、丙、丁、戊為遺產之第一順位繼承人。在老李之喪葬事宜告一段落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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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法律常識
本文探討遺產繼承中,繼承人對於被繼承人債務的責任問題。根據民法,繼承人承擔的債務責任是以繼承獲得的遺產為限。即便遺產已分割,繼承人仍需面對未清償債務的連帶責任。文章中以實例說明繼承時需妥善處理被繼承人債務,避免未來可能的法律糾紛,特別是對於未成年繼承人可能帶來的財務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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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被繼承人留下許多遺產,因此要繳納高額遺產稅,實務上有繼承人不願繳遺產稅,另位繼承人為了早日繳清遺產稅而墊繳。之所以有繼承人幫其他繼承人墊繳遺產稅等費用,往往是為了取得遺產稅繳清或免稅證書等文件,之後辦理繼承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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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編章︰ 第五編 繼承\第二章 遺產之繼承\第三節 遺產之分割(§1164~1173) 立法沿革︰ 19.12.26制定公布→74.06.03修正公布 民法第1165條(遺產分割之方法與禁止分割之期限)(74.06.03修正公布) Ⅰ被繼承人之遺囑,定有分割遺產之方法,或託他人代定者,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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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編章︰ 第五編 繼承\第二章 遺產之繼承\第三節 遺產之分割(§1164~1173) 立法沿革︰ 19.12.26制定公布→74.06.03修正公布 民法第1167條(刪除) (74.06.03修正公布) 理由: 一、本條刪除。 二、依第1151條規定,在遺產分割前,各繼承人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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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編章︰ 第五編 繼承\第二章 遺產之繼承\第三節 遺產之分割(§1164~1173) 立法沿革︰ 19.12.26制定公布(後續尚無修正) 民法第1168條(遺產分割之效力(一):繼承人之互相擔保責任)(19.12.26制定公布) 遺產分割後,各繼承人按其所得部分,對於他繼承人因分割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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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編章︰ 第五編 繼承\第二章 遺產之繼承\第三節 遺產之分割(§1164~1173) 立法沿革︰ 19.12.26制定公布(後續尚無修正) 民法第1169條(遺產分割之效力(二):債務人資力之擔保責任)(19.12.26制定公布) Ⅰ遺產分割後,各繼承人按其所得部分,對於他繼承人因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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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編章︰ 第五編 繼承\第二章 遺產之繼承\第三節 遺產之分割(§1164~1173) 立法沿革︰ 19.12.26制定公布(後續尚無修正) 民法第1170條(遺產分割之效力(三):擔保責任人無資力時之分擔)(19.12.26制定公布) 依前二條規定負擔保責任之繼承人中,有無支付能力不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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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編章︰ 第五編 繼承\第二章 遺產之繼承\第三節 遺產之分割(§1164~1173) 立法沿革︰ 19.12.26制定公布(後續尚無修正) 民法第1171條(遺產分割之效力(四):連帶債務之免除)(19.12.26制定公布) Ⅰ遺產分割後,其未清償之被繼承人之債務,移歸一定之人承受,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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