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宗元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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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彰檢、北檢檢察官,歷任毒品、詐欺、智財、性侵害、婦幼保護、醫療、經濟犯罪、環保犯罪、肅貪、重大刑案等專組。 現職逢侖國際法律事務所律師,電話04-23023999。 專長:刑事訴訟、民事訴訟、行政訴訟、訴願、契約、法律顧問等。 法律諮詢請洽事務所或LINE官方帳號@506beybs預約付費諮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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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是「幫忙」借名登記?詐騙案件之難:藏在「人頭」背後的集團
台灣的人頭文化極度盛行,不知道各位有沒有碰過或看過以下情形,例如:把申辦的帳戶借給親友用?把申辦的門號借給親友用?去幫親友開設的公司擔任名義負責人?幫親友購買的土地擔任借名登記的登記名義人?用自己的證件去幫親友租車?用自己的名義幫親友買車?這些情形在台灣社會其實都十分常見,台灣人習於擔任人頭的心態。
2023-0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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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些受波及的孩子:離婚「親權戰」中被洩漏的兒少隱私
我們時常在國外的電影看到這樣的狀況:父母離婚後,各自有伴侶,離婚前所生的兒女與其中一方同住,但另一方仍時常會和兒女見面、出遊、照顧;父母雖然離異,仍相處融洽,對另一方的伴侶也保持善意。 但在台灣,或許出於國情、文化的不同,離婚後能保持相敬如賓的態度似乎就不太容
2023-0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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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路買賣電子菸會違法嗎?潛藏的毒品大麻觸法危機
近年來,我國在菸害防制上愈來愈嚴格,由於許多公共場所均禁菸,所以我們愈來愈少看到他人在外吞雲吐霧的情景。原以為在長期菸害防制政策下,吸菸人口比例會下降,但近幾年忽然興起的電子煙潮流,卻是股不得不重視的趨勢。
2023-0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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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片的臉變成我的臉:販售Deepfake成人片犯了哪些法?
近日網紅小玉因為販賣Deepfake(深偽)的成人影片被逮,最後被檢察官以新臺幣50萬元交保,然而這只是冰山一角,Deepfake的成人影片群組其實已經相當泛濫,其經營方式更是千奇百怪。
2023-0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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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棄物的假再利用,真棄置:全台都變我們的垃圾場?
兩年前曾有個新聞,新聞報導提到我們平常辛辛苦苦分類所做的資源回收,最終有很大部分都是進了焚化爐,而不是回收再利用。這則新聞一出,全台網友都驚呆了,這時我們才發現,平常被要求得那麼嚴格的資源回收分類,都是「無彩工」(bô-tshái-kang)。
2023-0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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苦了你,也折磨了自己:醫療糾紛的困境,與訴訟外的解決機制
一切的開端,起源於一個小小的手術,甲男的父親因為一場小手術而過世。家屬無法接受好好一個人進了醫院,只是動個小手術卻再也無法回家,在手術室外崩潰痛哭。在甲男的心中,父親在全家都毫無心理準備的狀況下過世,出現了預期外的死亡結果,滿滿的哀痛和憤怒都傾洩在醫院和醫師身上。
2023-0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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碰到帳戶詐欺怎麼辦?遏止幫助犯應從立法防範做起
究竟什麼是帳戶詐欺?帳戶詐欺是指基於各種理由將自己名下銀行帳戶之存摺、提款卡、密碼交給陌生人,而後遭詐欺集團拿來作為詐欺犯罪收款使用而產生的詐欺案件。
2023-0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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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暴法二十年:聲請保護令真能防範暴力再發生嗎?
當遭受家庭暴力時,究竟該如何處理?原則上,《家庭暴力防治法》給予被害人最基礎的保障——民事保護令,而民事保護令分為通常保護令、暫時保護令及緊急保護令三種。在聲請民事保護令時,得依被害人所遭受家庭暴力之嚴重、緊急程度來區分做法。
2023-0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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妨害名譽有2種,那2種?
今天想要跟大家釐清的就是刑法妨害名譽罪! 妨害名譽有2種!跟斯斯有2種一樣, 但跟BNT有2種但只有1種有量產不一樣, 妨害名譽罪主要分為誹謗和公然侮辱2種。 誹謗規定在刑法第310條, 這條處罰的是散佈未經合理查證的不實事實而損害某人的名譽, 或者是散佈真實的事實而損害某人的名譽, 但這個真實的
2021-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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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提出刑事告訴這件事
正義無價,但成本很高, 你的正義不會是憑空出現的。 請大家首先記得這件事。 因為司法資源非常有限, 案件量又過多,人力不足, 在目前血汗司法的狀況下, 案件之間會有資源的排擠效應。 因此,檢察官不可能每個案件都拼命去辦, 這樣會導致每個案件都辦不好, 我們勢必要篩選案件來投入心力。 那些說案無大小
2021-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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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相驗那件事
人死了以後,都要有死亡證明書, 那這些都是誰在開呢? 如果是在醫院死亡, 且醫院可以確定是病死, 那就由醫院開立死亡證明書。 如果是在醫院外死亡, 或者到院死亡,但醫院無法確認是否病死, 則要由警察、家屬開啟相驗的程序。 所謂的相驗,即是由法醫或衛生所、 指定醫療院所的醫生來檢查屍體, 必要時
2021-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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混亂的時代有如照妖鏡,一個國家是偉大還是虛有其表,一照便知
台灣從去年一月開始,成功的在疫情傳播下脫身,守住了一年多。但我們卻在短短的一個月,走到現在人人自危的情況。我們一向自詡為民主法治的先進國家,但其實看看這一年多來的狀況,衛福部指揮中心用一條疏困條例第7條戰勝全國萬萬條法條,把通保法當成塑膠做的,一條疏困條例第7條就可以限制醫護人員出境,可以用電子圍
2021-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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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相驗與行政相驗之分流
人死了以後,需要相驗以開立相驗屍體證明書(死亡證明書),相驗是由醫師或檢察官督同法醫師去檢驗屍身、調閱病歷,以確認死亡原因。而相驗又可分為行政相驗及司法相驗兩種。 一、 行政相驗 依照醫療法施行細則第53條規定,醫院、診所對其診治之病人死亡者,應掣給死亡證明書。醫院、診所對於就診會轉診途中死亡者,
2021-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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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司法相驗那件事2
之前新聞出現一位家屬的抱怨,抱怨檢察官和法醫沒有對其猝死的父親進行採檢,就依死者妻子口述的病史,開出了急性呼吸衰竭為死因的相驗屍體證明書。結果,隔沒多久死者妻子就確診新冠肺炎。看到這則新聞,很多人可能就會生出檢察官和法醫偷懶,產生防疫破口的錯覺。在這半夜的時候,正好適合來談談這生死之間的故事。 俗
2021-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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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通訊監察與調取通信紀錄那件事
台中地院的張法官投書,指責檢警利用簡訊實聯制的資料聲請搜索票,將簡訊實聯制的資料作為犯罪偵查使用,違背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宣示「不會將簡訊實聯制資料作防疫以外使用」的承諾,而有不當。因為這篇投書,引發了司法界的議論紛紛。其後,刑事警察局公開表示,張法官所稱的簡訊實聯制資料係由法院核發通訊監察書、調
2021-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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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期間開庭那件事
關於疫情期間開庭這件事 因為絕大多數的案件都需要開庭才能結案, 目前院檢經過一個多月未開庭, 未結案都漲起來了, 所有司法官都壓力山大。 所以,大家會開始要想辦法開庭, 目前實務上可能的開庭方式有三種, 1、照以往一樣實體法庭開庭 2、以延伸法庭開庭 3、視訊開庭 上述3種開庭方式中, 第1種以實體
2021-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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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成為被告那件事
關於成為刑事被告那件事 我開庭時,常遇到被告在我進行罪名告知,剛告訴他所涉犯罪名時就氣撲撲的兇起來,大聲質疑為什麼他是被告,明明告他的人才是壞人,為什麼告他的人不是被告?而是他好人被告?這時,我只能先好聲好氣的解釋什麼叫被告,成為被告的原因是什麼,今天又不是我告你,你不用對我發脾氣。 被告,在刑事訴
2021-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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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駕與現行犯
法普一下,酒駕和現行犯逮捕 https://reurl.cc/a9R6xl 這則新聞談到酒駕現行犯不逮捕的問題, 先說結論,我也覺得這是合適的作法。 首先,酒駕規定在刑法第185條之3, 在本條分為3種情形: 1、吐氣酒精濃度每公升0.25毫克以上,或血液酒精濃度0.05%以上。 2、服用酒類或其他
2021-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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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宗元/司法權跨不出國界,臉書市集詐欺案的偵查極限
發佈時間:2021-11-09 15:37 網際網路發明後,人類的科技和生活進入另個世代。近10年,網際網路應用愈發多元化,人們的生活愈發便利,但在科技、網路使生活更便捷的這個時代,副作用就是網路犯罪愈來愈多,虛擬網路的匿名性、隱密性、多層性,更是讓查緝網路犯罪遠比查緝一般犯罪困難許多。 依警政署的
2021-1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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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自強的練習題、檢察官的難題
原文發表時間2017.07.31 民國84年發生了黃春樹命案,因兩名共犯黃春棋、陳憶隆供稱徐自強為本案共犯,導致徐自強歷經20年訴訟,7次判處死刑、2次無期徒刑、8次更審、5次非常上訴,歷審期間共在牢中渡過16年,最終在104年9月1日,台灣高等法院更九審終宣判徐自強無罪。 而上開徐自強的冤案由紀
2021-1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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抓不到的幕後黑手:詐騙冒用移工門號,NCC與電信業者難辭其咎
原文發表時間07 May, 2020 電信詐騙從民國80年代開始發展至今,已經進入專業分工時代,詐騙集團也不再是通包打電話詐騙、取款、洗錢等全部行為,而是由不同的機房集團(專門負責打電話或網路行騙)、車手集團(專門取款)、水房集團(專門洗錢)合作,彼此互不隸屬而獨立作業,並朋分利潤,其手法之精細、多
2021-1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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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和踹頭警爭議:盲挺暴力濫權,我們與港警的距離已不遠
原文發表時間14 Apr, 2020 4月7日晚間,中和分局國光派出所員警對少年「踹頭」和恐嚇附近住戶「吃慶記」事件,在新聞披露後,4月10日中和分局督察組先是曲解事實,包裝員警的踹頭行為是誤認少年要逃跑的壓制行為,而只給了踹頭員警2支申誡。至於其他嗆聲叫樓上住戶下來「吃慶記」的員警,其流氓似的行徑
2021-1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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龍珠法學-未來檢察官圖像 神鬼傳奇再現
原文發表時間:2017/05/26 09:27 司改國是會議分組會議即將結束,與會的委員們終於辛苦的完成了這份具有歷史定位的任務。如果我們切割去看各分組歷次的提案和決議,可能會見樹不見林,無法真正的理解,某些提案和決議將會形塑何種面貌的未來檢察官。其中第三分組以檢察官濫權為基礎,提出了相當多剪除、限
2021-1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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豬血糕法學─檢察官的法律定位,有玩沒完?
原文發表時間:2017/04/14 09:12 檢察官是司法官,這個基本概念是所有法律系學生從接觸《刑事訴訟法》之後就懂的ABC,所以當初我聽到司改會議有委員提議要討論檢察官的法律定位時,是感到有點錯愕。然而,從這個議題出現到現在,已經過了快2個月,每天看到是這些委員們轟炸式的一篇篇投書,然後戰場漫
2021-1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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炒泡麵法學-檢察官改革2.0正式啟動,AND NEVER END.
我擔任檢察官至今已近五年,在今年三月之前,我從不知檢察官改革為何物。與我同組的檢改會學姐江文君,過去半年常拿一些檢察制度的問題來問我意見,而我只會回答我不了解、我沒有意見。因為我一直試圖先學習成為一個真正的檢察官,只想著默默的努力與自己的案件奮鬥。而身為一個檢察官,我想要的也不多,只希望能夠有一個良
2021-1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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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察官陳宗元:對檢察一體的錯誤想像
原文發表時間:2017/09/07 09:30 檢察一體是檢察體系很重要的規定,檢察官與法官同為司法官,最不同的就是檢察一體的存在。檢察一體指的是,整個檢察體系自檢察總長向下至一審檢察官俱為一體,檢察總長、檢察長得向下對檢察官為指揮監督。其作用在積極面是為統一法律見解、整合檢察資源以有效偵查,消極面
2021-1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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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點評論:給一個哨子 台灣將改變(陳宗元)
原文發表時間: 2017/07/11 06:00 美、英、日及歐洲等先進國家,都有完善的「吹哨者保護法」,而我國對於吹哨者保護的立法期程卻嚴重落後。一部全面性的私部門吹哨者保護法,給所有內部人一個哨子,使查獲犯罪成為必然,這將是撼動台灣的改變契機。 永豐金控去年才捲入鼎興牙材詐貸案,今年6月間
2021-1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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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察官陳宗元:公部門的哨子藏在哪裡
原文發表時間:2017/06/16 00:08 近期食品安全連環爆,包含過期原料的蝦味先、遠東油脂的過期原料乳瑪琳、維格餅家變更保存期限的鳳梨酥等等一一被揭發。但不同的是,此次的食安查緝都是源於民眾的檢舉,其中即包含了員工的吹哨揭弊。而以台中力勤肉品公司的過期肉為例,檢舉人因曾為力勤公司員工,其此次
2021-1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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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察官陳宗元:預防性羈押大漏洞 應速修法
原文發表時間:2017/11/25 00:02 11月22日晚上,在新北市中和區發生了9條人命的縱火事件,報載縱火的李姓嫌犯今年已經是第3次縱火。為什麼這樣的人會在路上亂跑,而導致今天這件悲劇的發生?雖然,主因是警察將李姓嫌犯函送地檢署後,檢察官傳喚拘提尚未到案,但從這個案例也可以看出我國預防性羈押
2021-1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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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察官陳宗元:預防性羈押是管制,而非處罰
原文發表時間: 2017/11/30 09:05 上周我投書表示預防性羈押有漏洞應該修法,王子榮法官則投書回應,認為預防性羈押有違憲的問題,基於保障被告人權的趨勢,不應擴張適用。雖然我和王子榮法官是推動司法改革的好戰友,但就不同理念還是必須要直白地說清楚。 一、 被告人權不是唯一價值,應兼顧公益及
2021-1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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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察官陳宗元:調通聯要收費,是不是從犯罪行為兩頭賺?
原文發表時間:2018/11/19 00:07 今年11月13日,台灣電信產業發展協會發函給法務部、司法院等機關,表示依照NCC所發布的「電信事業處理有關機關查詢電信通信紀錄實施辦法,原免收法院、地檢署調閱通聯紀錄費用,將在民國108年起開始收取調閱費用。 為何我們需要調通聯?因為現代的犯罪,絕大多
2021-1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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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察官陳宗元:司法警察成為偵查主體前的基本規劃,準備好了嗎?
原文發表時間:2019/01/15 09:06 近期不少警察同仁、警大博士生、教授,紛紛以《調度司法警察條例》造成檢警不平等關係,讓檢察官濫用辦私案為由,投書要求廢除該條例。但《調度司法警察條例》廢除,檢察官依照《刑事訴訟法》仍對司法警察有刑事偵查的指揮命令權,難道警察同仁不會因此感到不平等?再者,
2021-1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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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察官陳宗元:翻轉個案,還是打翻民主法治?──再談監委調查已確定司法案件的爭議
原文發表時間:2018/12/24 09:04 近日,監察委員高涌誠對於民進黨前立委陳朝龍賄選有罪定讞案,作出法院判決有誤,應再審或非常上訴之調查報告,引起法界全面反彈,齊聲要求監察院拿開干預司法的髒手。 其實,這已經不是監察院第一次試圖干預司法。這幾年,監察院不知為何從應該被汰除的盲腸機關,變得異
2021-1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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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察官陳宗元:半吊子的主任檢察官票選
原文發表時間:2017/08/05 00:08 一審調升主任檢察官一直是個激烈戰場,今年為因應司改國是會議決議,特別開始試辦全台灣的主任推薦票選,由各地檢署自行決定票選辦法,並投票選出各地檢署推薦人選予檢察官人審會,再由檢察官人審會從全國推薦人選中,選出當年度應調升人數的1.5倍人選交由法務部長圈選
2021-1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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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察官陳宗元:攸關民眾權益 律師法修正別再等
原文發表時間:2018/10/01 00:03 律師乃係專門職業,雖非公務員,但其所涉及的業務內容極具公益性。在訴訟的鐵三角(法官、檢察官、辯護人)中,三足鼎立方能穩固,若有任何一方無視真相、不顧程序及實體正義而進行訴訟,就像鼎之一足鏽蝕、蟲蛀而崩塌,極可能導向錯誤之訴訟結果,因此對律師必須有一定的
2021-1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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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點評論:被綁上枷鎖的檢察官
原文發表時間:2017/08/11 05:00 檢察官的工作與法官很像,都是就個案調查證據並認定事實、適用法律,以實現個案正義,兩者在刑事訴訟中所適用的原則大多相同,包含比例原則、客觀性義務、無罪推定、罪疑唯輕等。檢察官跟法官不同的是,檢察官必須指揮司法警察或親自蒐集證據,而法官則原則上僅調查檢察官
2021-1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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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察官陳宗元:司法挺不挺?社會通念通不通?
原發表時間2017/12/07 09:20 近日,因為一篇「司法不挺警察,警察執法權弱化」的文章,開啟了法官與警界投書論戰的序幕,然後就從法治國戰到社會通念。看了這麼多篇投書,我真的為警界感到憂心。如果警界的「高人」都無法理解法治國、司法的客觀中立性、程序正義的重要性,只知要求公權力行使的有效性,也
2021-1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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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宗元觀點:生炒花枝法學─檢察官的八隻腳,要砍?不砍?
原文發表時間2017-05-24 07:00 司法改革國是會議第3組在5月10日的會議中,就檢察官的強制處分權,做出是否符合法官保留原則,應重新檢討並修法解決的結論。雖然我之前在「有感司改,謬哉法皇」一文中已經說明,侵害人民基本權的公權力行使,必須法律保留,也就是必須有法律明確授權,但是否應該由法官
2021-1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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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宗元觀點:沙威瑪法學─老闆,您真的要點檢察巨獸套餐?
原文發表時間2017-04-26 07:00 司改國是會議第三組李佳玟委員在昨日提出了檢察官定位改革的提案,這個提案讓我感受到許久未見的驚嚇感。李佳玟委員認為,法務部長透過掌握檢察官人事權,長期躲在背後操弄個案,卻又不用為這個權力負責,根本是掛羊頭賣狗肉。為使法務部長權責相符,所以提案檢察官應改為行
2021-1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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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宗元觀點:塩酥雞法學─今天我們不談死刑好嗎?
原文發表時間2017-03-29 07:10 司法改革國是會議第3組在3月22日的第3次會議中,會議一開始陳重言委員提出臨時動議,希望能夠將死刑存廢的議題納入該組的議程中討論,到了會議結束前,經過一番討論後,表決結果僅5人同意將死刑相關議題列入議程,其餘委員均未贊成或反對,故死刑存廢議題再度被擱置。
2021-1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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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宗元觀點:塩酥雞法學─有感司改,謬哉法皇
原文發表時間2017-03-22 07:10 近日李念祖律師及林孟皇法官相繼投書,批評檢察官權力過大,要求將刑事訴訟法中所有的強制處分權改為全面法官保留,亦即均由法官事前審查許可,檢察官只有聲請權。對於這樣的改革要求,其實我沒有意見,但對於其二人主張的論據,我很有意見。以下簡評之: 一、法律保留原則
2021-1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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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宗元觀點:幻想法學─我們這一家
原文發表時間2017-03-16 07:00 耳聞有愛吃頂呱呱的李教授和愛旅行的張作家投書,張作家基於過去幾十年的經驗、李教授則基於她所聽說的事情(簡稱傳聞),認為檢察官和法官非常適合出演『我們這一家』這部卡通,以便他們能在司法改革國是會議上,有機會把刀砍向檢察官。但我覺得要和法官合演這樣的一部卡通
2021-1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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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宗元觀點:張靜們!司改公敵!
原文發表時間2017-03-13 07:10 這個社會上有許多張靜們,總喜歡話古當今,依憑著過去幾十年的印象(也不知道是不是正確的認識)來評判現況,死不承認現今的社會已有極大的不同與改變,筆者不知道如此作為是惡意、是為譁眾取寵,抑或是對過去的時代仍然感到無比懷念,但筆者實在感到憂心,因為司法改革實為
2021-1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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