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槍聲響起之前,他們為什麼要逃?

2017/10/17閱讀時間約 5 分鐘

Hao-Zhong Wang@VisualHunt CC BY-NC-SA

 

八月底,一個半月前,新竹縣鳳山溪邊,一名外籍移工身中9槍,送醫過程中早已失去生命跡象,一條生命在異國就此殞落。事發至今,新竹地檢署目前仍在調查中,警方認為基於刑事訴訟法偵查不公開的原則,拒絕公布任何於執勤時密錄器的影像內容,日前監察院也已主動提出申請,想釐清整起事件的責任疏失。

 

事件一出,引來不少網友大力支持警方強力執法,連續擊發9顆子彈彷彿大快人心一般,縱使人命捱不過這樣的執法強度,但又誰叫你要反抗呢?是吧。

 

但我們誰又真的看到了事實發生的經過呢?新聞媒體的報導對移工不友善早非一日之寒,以往與失聯移工有關的報導內容總是將負面用語一併連結,就像好萊塢電影總是把伊斯蘭份子塑造成反派,白人總是擁戴正義形象的光環,久而久之早已塑造整個社會印象的不良觀感,刻板印象其實來自日積月累的訊息堆疊。

 

而既然警方值勤時的密錄器影像尚未公布,調查結果也還未判定,尚未釐清的真相僅僅依靠媒體單方轉述警方說法,從而判斷事件的是非曲直,說穿了,也僅是自我感覺良好罷了,顯然並無太多置喙的餘地。

 

既然在事實還原前無從討論,筆者認為可以先回到移工失聯問題的開端,去探究移工為什麼想要逃?

 

依據勞動部截至今年9月的統計數據,全台合法受雇的66萬名外籍勞工中,就有5萬多名迄今仍然下落不明,而失聯移工中就有近乎一半來自越南;若細看各國勞工合法受雇來台後行蹤不明的比例:越南12.7%、印尼9.2%、菲律賓1.7%、泰國1.4%。這樣的數據結果證明,逃逸的原因也來自於各國對於勞動人力輸出的結構性問題。

 

移工來台的從業類型主要分為家事工和產業工,以越南移工來說,家事工須支付6.6萬元的仲介費給母國,而產業工則是12萬,是上述四國中仲介費最高的國家,來台之後三年的工作期間當中,每月還得支付給台灣仲介1500~1800的法定服務費(依年期),生活開銷也還要再加上食宿。在合法聘僱來台的薪資原先就不充裕的情況下,長期下來恐怕賺不到多少錢就已經屆滿工作3年的年限。

 

外籍移工本身在母國大多也是經濟困難的族群,以本次事件的阮姓移工來說,合法入境台灣工作之後,扣除必要開銷,每個月只能賺到台幣1萬塊左右,別忘了,還要賺取足夠的錢去償還出國前支付仲介費的借貸,也就是說,工作後的1~2年間才真的能有實質收入進帳,在離開台灣前能存下多少積蓄回去照顧自己的家人?

 

《就業服務法》第53條的規定,非經雇主同意,移工不得自由轉換雇主,無論工作條件是否符合自己預期,更遑論遭遇惡劣的雇主或工作環境,移工只能咬牙繼續苦撐;再者,同法第56條規定,移工如果失聯3日,雇主可以書面通知主管機關,通報移工失聯,而通報根本無須提供證據證明,這樣的規定儼然成為了惡質雇主或仲介用來對付移工的武器。上述法規的規範,導致勞資爭議根本不得其解、談判無門,訂定的制度成為了移工決定逃跑的幕後推手。你要合法,就只能對這些惡劣狀況隱忍,好不諷刺。

 

如果是你,你會選擇逃跑嗎?逃跑之後不用再繳交每個月的法定服務費,還能從事薪資較充裕的工作,也不用再面對惡劣的工作環境,受不友善的雇主壓榨、脅迫,過得像奴役一般的生活。或者是該問,為了現在和未來更好的生活,你為什麼不逃?

 

制度面的「缺失」越大,就越容易反應在社會問題的「產生」。警察勤務中的教育訓練與人力不足、裝備不夠精良等體制問題,固然是未來仍須考量的部分,而移工政策也有必要做出調整,後續對於失聯移工的管控雖然重要,但筆者認為,唯有源頭的逃逸數量能有效減少才是正辦。

 

除了開放移工有自由轉換工作的權利外,雇主以書面通報移工失聯時,也應要求雇主須提供證據證明失聯,且若是事後查明非屬失聯情形,地方主管機關應有較快速的撤銷程序認定,以維護移工自身權益。另外,應增設具有通譯功能的勞工申訴平台,協助排解勞資爭議問題,並由地方主管機關,控管移工工作環境能落實保障,以維護工時、薪資等重要勞動權益得以實現。

 

而事實上,逃跑也不是犯罪,違法的強度就像是我們路邊常見的違規停車,或是隨意亂丟垃圾等違反行政規定的行為。是牴觸《入出國及移民法》與《就業服務法》中,未經許可居留和未經許可工作的行政規定,最多就是受到罰緩或遣送回國。我們也不應該以罪犯的眼光去看待失聯移工,也只有當我們不再帶著有色眼光,不再帶有刻板印象和歧視,設身處地思考他們所面臨的處境,也許我們才能找出更適宜的方法,去實現更理想的社會環境。

 

我由衷希望大家都能夠關心這起事件,縱然移工可能不在你的生活周遭,但移工的悲歌確實每天都在台灣這塊土地上響起,上演一幕幕見不得光的血汗故事,保持對議題的關心以及支持合宜的法規實行,才能為台灣帶來更具有包容性的多元社會。

 

最後,引用鏡週刊後續至越南採訪家屬的報導:「……阮國非的骨灰回到越南中部義安省泠慶村,週圍鄰里騷動,擠滿屋前庭院。眾人七手八腳用香蕉葉引領亡魂至靈堂,旁邊掛上阮國非生前最愛的紅色吉他,數十親友痛心哭喊……。」

 

我們皆生而為人,其實沒有什麼不同。

 


原文刊登於關鍵評論網

Hao-Zhong Wang@VisualHunt CC BY-NC-S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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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我將在這裡提筆寫下我所看到、聽到的,一切值得分享的相遇,讓你與故事的相知成為可能。</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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