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方國家對緬甸的盲點

2018/09/29閱讀時間約 3 分鐘
 美國國務院二十四日發出調查報告,指證緬甸軍方確實採行「精心策劃和有組織」的行動,對羅興亞人進行了大規模的屠殺、輪姦和其他暴行。報告中寫道,「緬甸若開邦發生的暴力情況很極端、規模龐大、很普遍,看來目的是要引起民眾恐慌,並且將羅興亞居民趕走。如此範圍與規模顯示,緬軍的行動是經過精心策劃和有組織的」。
 這是這段時間以來,西方國家及聯合國對緬甸一連串指責中的一項。聯合國真相調查任務小組(The UN Fact-Finding Mission)九月十九發表調查報告,建議緬甸政府立刻重整軍方,把軍方的政治權力徹底取消。在此之前,聯合國也在八月間發表過一份報告,建議對緬甸國防軍總司令敏昂良及另五位緬甸軍方高官依據種族清洗、違反人道罪及戰爭罪進行調查、起訴。
 美國國務院的上述調查工作採訪了孟加拉境內難民營中的一千多名羅興亞人。多達百分之八十二的受訪者表示親眼目睹了同胞被緬甸軍人殺害,另有百分之五十一受訪者舉報了性暴力。同樣的,聯合國真相調查任務小組的調查對象也是孟加拉境內的羅興亞難民營,結果也大同小異。這是因為緬甸政府在去年八月事發之後,一直拒絕外國調查團入境。
 一個名為「若開羅興亞拯救軍」的武裝組織在二零一七年八月二十五日對若開邦境內三十多個警察哨站發動突襲,緬甸政府軍隨後展開大規模追剿行動,聲稱要剷除「恐怖分子」,而對羅興亞人展開大鎮壓,結果造成近七十萬羅興亞人越界逃至孟加拉。緬甸和孟加拉今年初已針對遣返羅興亞難民達成協議,但至幾乎沒有羅興亞難民返回緬甸,他們普遍認為目前仍然不是安全返回緬甸的時候,擔心一旦回到緬甸,將長久被安置在收容營裡,還是會跟過去一樣無法享有緬甸的公民權利。
 緬甸認為羅興亞人是非法入境的孟加拉人,因此不承認其為緬甸的一份子而將他們稱為「孟加拉人」。
 美國和聯合國在報告中的敘述,大體上都是事實,但如果要據此要求緬甸文人政府或經由國際法庭處置敏昂良或其他軍方高官,那就是眛於現實。
 首先,緬甸不是「國際刑事法院羅馬規約」締約國,所以不受國際刑事法院管轄,要依國際法制裁敏昂良等人,恐怕也只能做個樣子,實際上無法損及他們的一根毫毛。事實上,敏昂良本人已經在二十四日公開對聯合國真相調查任務小組所發表的報告做出回應,指稱「每一個國家都有不同的標準,任何國家、組織和團體都不能干涉另一個國家的主權」。
 其次,緬甸本身的法院至少在現階段也絕不敢發動調查、起訴軍方領導人。這是因為雖然緬甸的現政府是二零一六年上台的文人政府,但真實的情況是緬甸現在有兩個政府在共同執政,也就是翁山蘇姬所領導的「全國民主聯盟(全民盟)」政府和檯面下的緬甸軍方。而且,後者的權力還大過前者。
 這也是為什麼國際社會對翁山蘇姬交相指責,甚至於好些個團體都收回了過去頒給她的獎項,但她就是對羅興亞人遭迫害之事不置一詞,甚至於不久前還在新加坡被問及此事時說道,「外界的人看法和我們親歷其境者是不可能一樣的」,更別說是要她順著西方的口氣來指責軍方了。
 這是因為根據二零零八年緬甸所頒佈憲法的設計,緬甸軍方可以在「特殊情況」下接管政府。翁山蘇姬一九八八年從英國回到緬甸,前後花了二十八年,一直到二零一六年才真正進入體制,佔到一個可以改造緬甸的位置,她不會因為大多數緬甸人都不願意接納的羅興亞人而讓自己前功盡棄,更不會將也有政治野心的敏昂良逼到無路可退,只好「接管」政府,使得緬甸走上倒退的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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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梁東屏
    梁東屏
    1989 – 1998 年擔任中國時報紐約新聞中心記者、主任。1998 – 2012 年擔任中國時報駐東南亞特派員,2012 年起為亞洲週刊撰稿至今。2002 年隻身前往阿富汗採訪,獲得當年第 17 屆吳舜文新聞獎採訪報導最優獎。著有「一個人@東南亞」、「閒走@東南亞」、「說三到四@東南亞」、「搖滾—狂飆的年代」、「爛人情歌」等著作。 曾在曼谷、美國、新加坡、台灣等地長期生活,跨文化背景練就一身專業的國際新聞工作能力,也累積了深厚的歷練與滄桑。在 SOS 平台上透過群眾募資的方式,我將從資深新聞從業人員的角度、旅人的觀點,深入書寫更多與東南亞文化相關的報導與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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