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尋寶的感覺,我認為是「挖」,很慣性很自然的事,是基因裡共有。
去旅行與否,我都喜歡尋寶。尋寶不一定是指逛市集,但很多時候我都在市集裡尋寶。我不特別喜歡手作市集,之前去台北其中一個文創園,有個展場正是手作市集,我溜了一圈,也沒有仔細地看。我欣賞舉辦手作市集的人及創作者,只是我對手作品感到審美疲勞了,說審美疲勞的時候,不會說是審美對象的問題,只是審美者累了。
我比較喜歡外國市集的「狗屎垃圾」感,我認為香港中最相似的是深水埗;至於衣服,可能是賣二手衣物、貨版的美之吧。當然,在一個地方的時間逗留久了,沒有事情百看不厭。我依然喜歡尋寶的感覺,總是莫名興奮,會想想找到些甚麼。想像範圍遠得很,卻也是眼前的雜物。其實我們根本不知道前前後後有甚麼物件,沒有系統,近乎渾沌,老闆的記憶是一切,甚少會有跟某件限定品錯過的惋惜。基於尋寶沒有指定想要物件,看到喜歡便說價,或直接取下,沒有期待的事情合心意更彌足珍貴。
有人嫌厭美之,有人喜歡外國的二手市集,你覺得舒服就好。我是個很在乎感覺的人,有人感覺到「上一手」不是好人,也有人感覺到是個變賣家檔的苦主,我沒有,我只是憑喜歡與否而定下物之價值。
冰島的市集不在户外,大抵與天氣有關,可能是為了菜、凍肉而去,也可能不為名目而去。你想到的古董甚麼甚麼,都不是冰島市集的印象,很合理吧,如此遠遠的一個島國,可以賣甚麼呢?我記得的都似是旺角花園街的電話殼、匙扣,還有很多書,很多。
幾年前在里昂的古董市集買了個壞掉的舊相機,值五歐羅,一直在家裡擱著當裝飾。我記得有一個檔攤賣一盒舊照片,應該是世紀前的家族照片,當然有些檔攤賣恐怖電影裡的玩偶,後來我從姨姨的口中得知是一種「古董收藏」。而當時朋友買了很多二手銀製餐具,他開玩笑地說被不少死人用過,要用來勺雪糕給我吃。如果日後開餐館,就是用這些秘密武器。我記得他後來說很好用,勺雪糕形狀很利落徹底。不知道那位回到彰化的台灣朋友,他開始了自己的馬卡龍、瑪達蓮小店了嗎?
各有所好,各取所需,旅人要異國體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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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尋」也是日常的一種習性。
前陣子去了路德圍的沖曬店問及列印的價錢,我跟身邊人說到另一家店的列印七元一張A4單面,跟住在附近的朋友公認是黑店。路德圍沖曬店的老闆聽到後很厚道地說只是一買一賣,各取所需。聽了之後想想的確沒錯,只是我站在顧客的立場便有被搶錢之感。
我忽然想起有人曾跟說過我們關係是各取所需的狀態,一個人喜歡,另一個被喜歡。從人的身上可以挖寶,我們都懂得,在工作的場所,你最好有被挖的潛能。可是啊,真是要把感情說得像在市場定格的貨品一樣嘛?那時好難過,也以為是自己聽錯、詮釋錯,可是把感情放在最理性的角度,這也是事實。若然量化有單位,可以說我是先喜歡的角色,發動者,我的情感動議喜歡你,轉成戀人的角度去看待對方,戀人不是指情侶,只是喜歡一個人的狀態。基於沒有說過對方是情侶,模糊不清就是一種各取所需的狀態。而我是巧立名目的市集吧。
大抵最敏感的,就是在尋寶過程中尋到狗屎垃圾的相關回憶。你要說是我胡扯也好,我也慢慢沒所謂了。挖啊挖,其實我想,我開始明白為什麼有人說太宰治非死不可,因為這是最理所當然的結局,然後我們惋惜拜讀他的作品,讀得一臉愁雲慘霧。文章不也是關於挖嗎?自挖者,慢慢會變成挖墓。前來的人,不就是喜歡看到自挖者的傷痕然後對號入座嗎?有時人只喜歡看到一個人的悲傷,並把那種傷感的文字視之如寶,比寫者敝帚自珍更珍而重之。
寫得不太泛濫,我盡力了。這是種修辭、修飾過程的中抑壓與控制,沒有人想看到你悲傷但不美麗的辭藻。慢慢覺得寫作都可以很虛偽,有人喜歡,也不人看不起。
各有所需,各有所取。
尋寶可能是想找回對日常的好奇與新鮮,當我不再挖掘世界成為文字,是不是代表這裡沒有我想要的東西了?
可能只是我不想再寫下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