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跟藝術機構合作的隱藏眉角:稅與二代健保

2019/08/02閱讀時間約 5 分鐘
作為一個藝術工作者,如果又是Freelancer,一定少不了跟藝術機構打交道的經驗,例如演出場館、公部門、基金會、大學等等。雖然有些人會把機構視為萬惡深淵,覺得裡頭既官僚又黑箱、愛擺架子高又愛擺爛blablabla(這些我也都同意啦),不過從實際面來講,只要在藝術的大江湖闖蕩,還是免不了要跟機構合作,要找到不見機構蹤影的地方,還真的是有點少,除非你創造自己的小江湖囉(這就是另一件事了)
今天要分享的呢,就是行走江湖之不可不知,跟藝術機構合作的隱藏眉角:稅跟二代健保。大概是因為稅跟二代健保聽起來就很無聊,感覺就是一堆繁複又沒人看得懂的規定,所以大部份的乙方,都是抱持著「只要乖乖按照規定走,總是沒錯吧!」的心態在簽約,這部分從來沒去搞懂過。不要說乙方,有時甚至甲方自己都搞不懂,只知道雙方要簽合約跟領據,稅阿健保什麼的,好複雜喔還是交給會計或出納就好了。
嘿嘿,魔鬼總是藏在細節裡,到底是要照「哪條規定」走,就是學問了。有時
只是一些細微的差異,可能你最後拿到的錢就差了幾萬多!嘿對,不是幾百塊或幾千塊,是幾萬塊!你說說,藝術工作者的錢已經不多了,差個幾萬是不是就.有.差!
所以,先說結論:

1. 請在簽約時問清楚,合約金額是「含稅價」還是「稅後價」

各位乙方,除非你今天拿的是「補助」,簽約的金額跟入帳的金額才會一致,因為補助通常是不會扣稅的(不過這還是要看各個機構的規定)。其他只要是跟藝術機構合作的工作,例如委託創作、教課、演講、寫稿,都先不要預設簽約金額就會是入帳金額,尤其是委託創作,當總金額大於兩萬以上,請有心理準備會被預扣稅。
通常,如果只是單次的教課、演講或寫稿,金額應該是不需要預扣稅,除非你單次的金額就超過兩萬⋯⋯(做藝術的應該是沒這行情啦)。不過,如果是委託創作,單次合約上的錢,有很大的機率超過兩萬,此時政府就會先預扣10%的稅,等到五月報稅時,再一併計算你的年度所得,沒到某個標準,才會退給你這筆當初被預扣的錢。
如果你希望掌握你的金流,不會傻傻墊了一堆錢結果一年後才拿的到,最好先問清楚這筆錢屬於什麼稅,以及會被扣的額度。
稅的類別很多,依照你跟機構合作的項目而定,以下就隨手列一些常見的藝術工作:
  1. 做展覽或演出:執行業務所得(9A)
  2. 授課、評審:非薪資所得(50)
  3. 公開演講、稿費、版稅:執行業務所得(9B)
不過,每個合作項目到底算是薪資所得、執行業務所得、勞務承攬還是什麼的,要如何認定,以及每個項目會被扣多少,還是要問你的承辦人最準。去問之前,建議先做個功課,才不會傻傻被呼嚨或被擺爛:常見各類所得扣繳率簡表Soho族必看!報稅還在煩惱申報哪種所得?節稅小秘方!
總之,簽約時就一定要先問清楚:
  1. 這筆錢會不會被預扣稅
  2. 如果會,會扣多少?

2. 有投保工會=不用扣二代健保

通常,如果你是一個Freelancer,跟機構合作的時候,都會需要扣二代健保。結合上面第一點,就會組成Combo技:合約上的金額入帳時,會被扣稅+二代健保。
但是,如果你有加入職業工會(例如藝術創作者職業工會),請在簽約時說明你是工會會員,並出示在保證明或繳費證明,這樣就不用被扣二代健保。工會的在保證明或繳費證明,跟工會申請就有了,免費,請不要怕麻煩,為了你的荷包,趕快去申請。
二代健保是合約金額的1.91%,請注意,這筆錢是繳給政府就沒有了!!不像稅還有可能退回來!!這樣一個說多不多說少也不少的趴數,金額大的話,幾千塊就不見了,身為一個守財奴怎麼容許發生這種事!!做藝術又當Freelancer收入已經不優渥了,這點小錢當然要守住!!!當然是要留著買菜買貓砂也不要給政府啊顆顆
總之,請把工會在保證明當符咒,每次簽約就秀一下,有秀有保佑,從此告別二代健保。(啊記得要定期繳工會保費,要不然符咒也是會失效的⋯⋯)
跟機構合作的時候,最好先有基本認知:首先,這些機構無論大或小、新或老,通常,員工都是一個人背好幾個專案、又過勞又多工的工作狀態。如果今天,你遇到一個貼心的承辦人,稅跟健保這兩件事,他「應該」是會提醒你,但是,BUT!!我們無法期待每個人天生貼心,尤其當藝術機構普遍處於這樣的工作狀態時。
如果,你真的遇到一個會提醒你的承辦人,絕對是祖上積德運氣好,請好好愛惜這位承辦人,不要幼稚耍什麼藝術家脾氣,也不要耍蠢什麼都搞不清楚。
如果,你的承辦人沒有提醒你,直接拿合約跟領據給你簽,請眼睛睜亮點,搞清楚到底會不會先扣稅,然後二話不說出示工會在保證明、說你不用繳二代健保就對了,有出示有保佑,沒用的話你也沒什麼損失。
最後一點,很多藝術工作者都是感受力跟行動力很強,但腦波異常的弱,常常搞不清楚這些細瑣的法規,但很現實的是,由於貼心的承辦人太可遇不可求,機構內的人又常常過勞,或多或少都有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工作心態,所以,如果連你自己都搞不清楚,最常見的狀況就是被吃豆腐。
誒藝術工作者已經錢夠少了,不幫自己爭取權益是還想指望誰啦!
你不用把法條倒背如流變成律師,但在去爭取權益的時候,自己最好做個功課,薪資所得、執行業務所得、二代健保什麼blablabla有的沒有的規定,請至少查個大概,承辦人如果擺爛,你就可以冷面把法規擺在他前面。不需要鬧、不需要委屈、不需要心酸都往肚裡吞,會生病。錢該是你的,就要是你的,祝福大家討錢成功!
夢露
夢露
以前跳街舞,後來混劇場,現在念博士。生活總是既跳舞也寫作,既創作也研究,曾經寫過幾年舞評,做過雜誌編輯,得過碩士論文獎,策過展,訪過林懷民,進駐過空總,吃過怪味雞,搭過公車,爬過象山,看過海龜。性喜散步、做菜、追劇、觀察貓、和老公唱怪歌跳怪舞,最喜歡的編舞家是比利時的Alain Plate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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