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ustice and the Politics of Difference》
Iris Marion Young
1990
Young在質疑一種分配典範,但Yang認為分配典範傾向於忽視、並在此同時還經常預設了決定物質分配的制度性脈絡;其次,當延伸到非物質的財貨及資源時,分配邏輯不甚適切地代表了它們。因此Yang關注在權力當中受到傷害的族群,所遭受的不正義,而壓迫做為一種結構性的概念,它無形中滲透到日常生活,通常非個人,是群體對群體的壓迫。
壓迫的五張臉孔(Five Face of Oppression)
- 剝削(exploitation):勞動成果轉移到資本家身上 壓迫的發生是透過一個穩定的轉移過程,在這過程中某個社群的勞動成果被穩定地轉移給另一個因此受益的社會群體。階級界線的不正義不只存在於某些人擁有的大量財富,而其他人幾乎一無所有的這個分配事實上,剝削還會制定社會群體之間的結構關係;有關什麼是工作、誰為誰做什麼、工作如何酬報的社會規則,以及占有工作成果的社會過程,兩者運作並制定了權力與不平等的關係。這些關係透過系統性過程而被生產及再生產出來,在這過程中無產者的能量持續被消耗,以維持並增加富人的權力、地位及財富。這可延伸至種族、性別與體力的使用等等。
- 邊緣化(marginality):優勢社會剝奪一些邊緣族群,被社會認為沒辦法自立的群體,常常要依賴其他群體,剝奪他們參與社會的機會。 邊緣化也許是最危險的壓迫形式。一整個分類的人群被剝奪了有用地參與社會生活的機會,因此容易遭到嚴重的物質剝奪,甚至被滅絕。邊緣化所造成的傷害,並不僅限於可透過重分配社會政策加以應對的物質波奪上。在分配以外,有兩類的不平等與發達資本主義社會中的邊緣性有關。首先,福利的供給本身就會產生新的不正義;方法是透過剝奪那些福利依賴人口的權利與自由,而這些權利與自由是他人所享有的。其次,即便物質剝奪會因福利國家的介入而多少減輕些,但邊緣化仍是不正義的,因為它不讓人們有機會用社會定義及認可的方式來運用自身能力。
- 無權無勢(無能/powerlessness):要表述這個無能的地位,或許用負面的方式最好:無能者缺乏權威、地位及專業者會擁有的自我感受。專業者的地位特權有以下三個面向,若缺乏這三個面向的地位特權會造成對非專業者的壓迫。 (一) 取得並從事一門專業往往代價高昂,且必須循序漸進。要成為專業者通常必須接受大學教育並取得專業性知識,而這意味著要在工作中運用象徵及概念。(二) 雖然許多專業者都有人管理他們,且他們無法直接影響許多決策或許多人的行動,但他們大多數享有相當的日常工作自主性。(三) 專業者的特權會延伸至職場以外的整體生活方式上。Yang把這種生活方式稱為值得尊敬。
- 文化帝國主義(cultural imperialism):社會得主流群體用某一些刻板印象,去看待這些邊緣群體,讓這些群體被看不見的。 牽涉到某個支配群體之文化及經驗的普遍化,以及它作為規範的確立。有些群體有著排他性或是優先權,得以取用Nancy Fraser所謂的一個社會的詮釋和工具,結果就是這個社會的支配性文化產品,也就是那些最廣為散播的文化產品,用來表達了這些群體的經驗、價值、目標及成就。總在不知不覺中,支配群體就會將自身經驗投射成普遍人性的表徵。而文化產品也表達了支配群體對這個社會所發生的事件及要素的觀點與詮釋,包括這個社會中其他群體─只要他們達到了任何的文化地位。
- 暴力(violence):許多群體會遭遇系統性的暴力壓迫。某些群體的成員終其一生都知道他們必須恐懼針對他們個人或財產的任意、無緣無故的攻擊;這些攻擊沒有特定動機,目的只是為了破壞、羞辱或摧毀這個人。暴力之所以會成為壓迫的其中一個面向,與其說是因為這些特殊行為本身,不如說是環繞著它們的社會脈絡;這個脈絡讓這些行為成為可能、甚至是可接受的,讓暴力成為一個社會不正義的現象,而不僅只是個人道德錯誤的,是它的系統性特質,是它做為一種社會實踐的存在。此外群體暴力是被容忍的;就這層意義上,群體暴力接近於正當合法。
這樣的範疇區分是避免這類排除及化約的最佳方式。只要這五個境況出現任何一個,就足以說一個群體受到了壓迫,但不同的群體壓迫會展現出不同的結合形式,群體中的不同個體也是如此。將這五個標準運用到群體的處境,讓壓迫的比較成為可能。
參考資料
Iris Marion Young著,陳雅馨譯,《正義與差異政治》,臺北:商周出版,2017年,頁88-1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