閒聊的部分
第三次討論(10/8)的論述,完全以跑跑卡丁車跑髮夾彎的姿態超級大轉彎。(遠目
因為真的不知道自己要蓋什麼,所以我花了一些時間閱讀了西門紅樓廣場的相關研究,整理了台灣同志空間發展的歷程,分析了一些關於機能、使用狀況的資訊,如何反應LGBT+和主流社會的之間的關係。是說黃金六一只花了15分鐘,看超快也討論超快的,我都懷疑他到底有沒有認真看(欸)。
總之,下一步就是進行基地調查跟擬定更明確的機能。
在那之前先讓把腦子裡的東西整理一下。
基地選擇
預計選在西門町附近,主要是因為簡單紅樓廣場的脈絡很有意思。
西門紅樓於1908年落成,當時被稱為「新起街市場」的西門市場,是台灣第一座官方興建的公營市場,在日治時期作為日本移民的市場,戰後1949年改名為「滬圓劇場」又因經營路線改變,於1951年改名為「紅樓書場」,1956年又正式更名為「紅樓劇場」,後來因為電影的普及,紅樓再次改名為「紅樓戲院」,然1970年代初期,因為無法與其他西門町的大型電影院競爭,紅樓戲院建漸開始以放映二輪電影及色情電影為主,也因為二輪片不清場而隱蔽的緣故,成為了男同志為主的情慾空間。(衍伸閱讀:
【酷兒文化】淺介台北同志空間)
1997年西門紅樓經內政部公告為三級古蹟,2000年發生西門市場大火後,十字樓內的西門市場與臨固建築重新整建的工程幾經延宕,2003年才完成整修工程的點收,但由於和西門徒步區間相隔成都路,商業規劃完整度、團隊經驗不足,西門紅樓的整體業績仍未有起色,再加上政府和商家的種種拉扯,西門市場於2006年已陷入一片蕭條,但也是2006年二月,紅樓南廣場的第一間同志咖啡廳開幕,為台灣的同志文化地景史寫下了新的一筆,第一次,台灣的同志空間離開了隱蔽的角落,來到了看的到天空的廣場空間。
論述整理
以下包含
1.「集體現身」和「擁有公共空間」對族群間的互動、族群內認同的影響
2.藉著分析空間機能、佔據空間的時間長短和行為,來討論從早期到現在,非主流的族群如何佔據屬於他們空間,這些公共空間和認同建立的關係。
3.討論同志空間的隱蔽性和我的看法。
BTW,10/8上課只是以圖說的方式呈現,我其實沒有什麼講解也沒有打成文字,以下都是今天以前每天寫一點擠出來的,組織文字耗費的時間多到讓我有點驚訝。
1.「為什麼一直談公共空間?」/「集體現身」和「擁有公共空間」對族群間的互動、族群內認同的影響
我認為同志空間是異性戀空間的特化,性別友善空間是同志空間演進的成果,檢視同志文化地景的發展過程,說從情慾空間「發展到」市民空間,我認為說是「增加了新的種類」會更適合。隨著整體社會的狀態改變,對於屬於LGBT+的公共空間,人們有了更多的想像力。
(論述基礎:我大二時的做設計思考、一年前的測繪調查、這幾個月的論述整理)
下文我將比較情慾導向的空間、以消費行為為載體凝聚族群、促使族群現身的商業空間、強調群體社會性交流和對外發聲的活動中心三種不同類型的空間,藉由分析佔據空間的時間、排他性、隱蔽性、機能、互動關係,論述情慾、商業、社會性接觸這三個類型的空間產生脈絡,是如何反應了LGBT+作為「他者」在城市中如何「被觀看」和「觀看」。
情慾空間是同志最早的現身(約5.60年前),商業空間對於早期(約30年前)群體的認同的構建可說相當重要,這種有社交機能的商業空間,對族群內部的群聚、認同感建立都有重要地位,然而消費主義下的自我認同建構,某種程度上會是以一種片段、去中心的狀態運行。因察覺到去中心的自我展現,對於有系統的對外發聲並不有利,且同志的日常資源有所不足,因此出現了倡議組織經營的、以宣導教育、交誼為主要機能的活動中心。
2.歷史脈絡分析/機能、社會性、佔據時間
早期新公園(現二二八和平紀念公園)作為男同志聚集的場所,並無管理者也無保護,做為同志空間的時間是以「有同志使用時才是同志空間」,使用時段為新公園的非開放時間,使用者互動以情慾取向為主。
三溫暖也是以情慾取向機能為主的空間,但和新公園的差異在於,三溫暖作為商業空間,有管理者、穩定的租約關係,因此也有一些情慾以外的人際互動在此發生,在早期主流社會對同志歧視更嚴重的時代,三溫暖、酒吧這些商業空間,是取代了私領域提供情感支持的功能。(延伸閱讀:
《壹些事壹些情》去同志阿嬤家吃飯-漢士同志三溫暖的故事)我想,在這樣的背景下,這些商業空間的長間佔用空間的穩定特質,有助於發展族群凝聚、認同感,進而提高LGBT+族群的現身意願,也在這樣類似的脈絡之下,西門廣場半露天式的地景才有可能出現。
活動中心型的公共空間雖然凝聚群體的作用,但本質上和商業空間不同,因為不需要經濟資本(最簡單的說,就是錢),其使用門檻應該會比商業空間更低。機能多為複合的狀態(複合活動中心、健康中心、社交場所),使用者的停留時間受到來訪目的而有所不同,但總的來說,使用時間的長度會比較類似商業空間。
3.到底是主動隱藏?還是被動隱藏?/隱蔽性
比較隱蔽性,新公園、三溫暖、同志久吧都是屬於隱蔽性高的類型;紅樓廣場為遮蔽性高的開放空間;活動中心的隱蔽性又比商業空間再更高了一些,空間硬體上,也有不少租用住宅空間的案子,或是設置在高樓層而非地面層,這個隱蔽到底是主動還是被動,我也不是非常確定,就現實面而言,空間量符合需求且租金合理、又須要位處交通方便的地點,活動中心出現在商混和大樓內似乎是一件很必然的事。
但某種程度上,同志空間的隱蔽似乎成為了一種傳統,聚集於入夜後的新公園、酒吧林立於遠離大街一面的西門紅樓廣場、刻意不掛招牌的隱身在大樓中的活動中心,一再顯現LGBT+在群聚時對隱蔽性的追求。對此現象我總思索著,也許社會離真正的平權還有好長一段路要走。不過從另一個角度切入,其實也可以說,在明確自己的需求和主流社會給予(或說被准允擁有)的不一致後,公共空間提供的不只是「現身」這件事,還有「情感支持」的部分,從一般思考空間需求的角度來看,設計私領域時,追求隱蔽性是一種很必然的對安全感的追求?
4.同志空間到性別友善空間/排他性
情慾空間的排他性高,以男同志為主的情慾空間如三溫暖,會有比較明顯的排他性,甚至每間三溫暖的使用族群(這裡的「族群」指的是男同志社群內的族群)也不太一樣;商業空間在資本主義的社會中,乍看之下會比較符合世人對於「平等使用」的想像,近用程度「似乎」高於活動中心類型的空間。
然而在經營策略上,活動中心舉行的活動(講座活動、檢測活動等)對於異性戀族群不無是一種邀請? 根據我的測繪調查結果,現行的活動中心營運的方式有一定的限制(主要是資金、人力還有經營路線的選擇),無法發展出非常完整的複合商業行為的狀態,但傾向不同群體的混置與交流,我想是一個蠻明顯的趨勢。
已經3000多字了,先到這邊,下次會弄出來啦。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