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篇算是心得感想,放在心裡有一陣子了,上次法務部執行了槍決令後,就有了這種感嘆,只是現在又打靶掉了六個,覺得是該寫一點東西。
台灣人在乎的,向來是「給一個交待」,至於事件發生的原因,或是該負責任的是誰,其實並不是很在意。
可不是嘛
把病人送到醫院,結果病人死了,就要告醫生醫療疏失。不管病人是不是本來就會死,總之先告再說,醫院無論如何都要給出一個交待就對了。
出車禍撞死人了,死亡者家屬怒氣沖沖地要肇事者負責。也不管其實是死者穿越馬路在先,總之人死為大,肇事者給一個交待再說。
發生了殺傷人的案件,鄉民爭相走告要廢死聯盟出來負責。管他怎樣先罵再說,總之台灣會有殺人事件就是廢死的錯,出來交待清楚。
好聽點,這些行為是性情中人,難聽點就是腦殘鄉民。只要讀者去追蹤一下這些所謂的「交待」,到頭來幾乎都不過是錢的問題,而且錢多錢少是要看「誠意」的,至於誠意價格多少?那不重要,拿出來再講。(註:要錢就說,上法院見,何必多言)
鄉民口口聲聲說在乎正義,聲稱殺人者死無須多言,那麼殺錯人的責任算到誰頭上?自認正義的鄉民誰管過了?
不可能殺錯人嗎?江國慶案就是一個活生生的例子,證明國家機器可以任意殺人,而直到今天仍沒有當事官員受到重懲,制度面也不見鄉民去探討與改善。我們在廣大輿論中唯一看到的共識,幾乎就是「殺了再說」。
年輕點的讀者可能不清楚,更早之前有一個蘇建和案,筆者年輕時也認為此三人罪無可逭,為什麼不盡早拉出去斃了,省事事省。現在大家都知道結果了,這三人也都被放了,各位讀者要不要去看看,質疑「不是他們那會是誰」的鄉民是不是還有一票。
拉回江國慶的案子,這是一個非常典型的官僚殺人案例,為了破案壓力,任意刑求取得自白,然後速審速決。相關人等升官發財,百姓怒火得到宣洩,十幾年後才發現原來根本不是這樣,怒火繼續燃燒兩天,接著忘了自己也曾是製造「人曰可殺」氣氛的一份子。
筆者相信,絕大多數的鄉民,根本就沒看過這幾個案例的判決書,可能連懶人包都沒看過。這也沒什麼,筆者的學生一百個裡面有九十九個都這樣,誰沒事會去看判決書。大多是看報紙、看媒體,然後就信了。
這真是詭異,筆者曾經問過學生:「那麼多的恐龍法官跟判決,你相不相信司法是公正合理的?」無一例外,全數回答不合理、有問題。再問:「那死刑犯你就確定沒問題,罪證確鑿絕無錯失?」一大半全部都愣住。說白了,就是沒人教,所以根本沒發現自己在這邏輯上根本出了問題,會認為有一堆恐龍法官亂判的同時,也應該會認為法官在處理死刑犯上,一樣會出包。(註:學生比較愛看出包王女,討厭出包法官,一樣出包兩樣情,真是雙重標準。)
任何只要受過基本數理邏輯訓練的人,看過上列兩案的判決書,都會對其中缺乏證據、無限腦補的敘述感到震驚。法官最常犯的錯誤,就是從中揣測嫌犯的心理,甚至是在根本沒相關證據下,僅憑自白就認定此人有罪。
再退一萬步說,只要看過CSI的人,也應該知道,根本就沒直接證據,是要怎樣說此人犯罪?自白可以造假、回憶可以改造,但證據說話是當今世界辦案的標準,怎會到了二十一世紀還犯這種錯?讀者你一點都沒看錯,直到這兩年還是這樣。
讀者之後還是可以繼續看各種社會事件,看看留言回應,有多少人僅憑媒體修改過的訊息,就對事件本身做了判斷,然後人曰可殺。殺了之後呢?萬一錯殺呢?「反正不是我的錯,繼續找下一個去罵」。
誰在乎真相跟正義?
台灣民眾在乎的只是要有一個交待,至於這個交待本身合不合理,有沒有誤判誤殺,對受害者有無實質幫助,根本就沒幾個人在乎。反正有人被殺,就是要有人出來負責,不相信就去看最近的媽媽嘴事件,看是不是最後僅憑自白的判案,這讀者心中自有公斷。(註:筆者也認為應該殺人者就是她,但實際的證據呢?或者是間接的證據呢?到了今天,還是都沒看到警方有拿出來,筆者衷心期望可以在判決書中看到明確點的證據。)
我們真正該去在乎的,是這個政府體制的問題,為什麼每次槍決死刑犯,總是在重大社會與政治問題出現後,筆者希望這僅僅是個巧合,若非巧合,那這是很恐怖的事情。這表示政府官員可以為了自己的方便,任意送人去打靶,而非根據法令與職權。(註:真的這麼依法行政,一次全把打靶光不是更可彰顯維護正義的角色?)
每一個冤案,都在證明這個體制根本就是不受監督與控制,每一次的誤判,都在說明這個官員只在乎自己的權位。而每一次的民眾回應,都是正面的予以回應。所以往後的日子,這類案件只會越來越多,然後報紙對於死刑犯的殺人情節會加油添醋的描述、死刑犯的殺人動機會被再一次的揣測,然後民眾的情緒被加倍挑起。
這不過說明了,台灣是羅馬時代的國家,我們需要的是競技場,把罪犯丟進場內與猛獸搏鬥,以滿足嗜血的慾望。反正民眾只要一個「爽」字,那政客只需要取悅民眾的原始衝動就好,去你的政績與國家的未來,撈錢到底就對了。
讓我們反觀一下波士頓爆炸案,米國民眾的反應,最近這兩天大概會為了嫌犯是否有被宣讀米蘭達權利,在媒體上會吵翻天。台灣民眾大概很難想像,為什麼米國這麼暴力血腥槍枝氾濫又愛打仗的國家,竟然會為了一個小子的權利吵架。
鄉民的回應大概是:「吵什麼,當場拖出去打靶不就得了。」
文明與否,並不在於對罪犯要不要以牙還牙,而是在於我們對於事實與真相的追求,以及對希望與未來的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