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警察是「有牌流氓」嗎? 探討美警的養成與環境

2020/06/01閱讀時間約 5 分鐘
「Behind the Badge, Before the Law」,直譯為在警徽之後,在法律之前。
在美國,執法單位將嫌疑犯送交法律審判之前,所被賦予的權利與其行為,也因受法律的監督與制裁,並不因其身分而具特殊性。然近日美國又因警察執法過當而出現暴動,而為何單一事件會演變成全國各大城市的示威遊行呢?美國不是一個講法治的國家嗎?警察難道不守法嗎?此次抗議除了對川普政府與其本人過往歧視性言論、政策表達立場外,也有著全美人民對警察體系的失望。今天試著將種族因素排除(因為一般都是以這個角度來看警察暴力),藉由行政、司法、政治與警察工會間的互動,試著與讀者一起探討美國警察的養成風格與值勤環境。
一、警方行政體系:員警在受訓時將被大量灌輸執勤之危險性與加強力道的執法手段。警察工會也同所有工會一般,擔任保護傘與反改革的重要腳色。
南卡法學教授Seth Stoughtong(曾任警察五年與兩年半調查員),於2019受訪時表示,美國警察雖以受訓精良聞名於世,然部分訓練宗旨卻有待深思。警察被灌輸需無時無刻保持警戒,倘若閃神,即有生命危險之虞。而除了專注外,也必須要能迅速做出決定與反應,不僅防禦自己,更要能主動出擊,在威脅出現之前即應採取行動。亦即警察在執行公務時,應將週遭的人、事、物皆視為潛在威脅。諷刺的是,現代人將警方視為衝突的調解者而非壓制者,至此,衝突已生。
而我們也可以藉由警察工會提倡的業外課程內容,來了解到警方內部對於「主動出擊」的認同;美國前西點軍校教授Dave Grossman於退休後成立訓練公司,最受矚目的即是「研討班:Warrior Policing 治安戰士」,其主旨在深植員警是天生殺手,因為他們的工作環境與職責。教授的名言:「如何打擊暴力犯罪?用更強悍的暴力、正義的暴力!」、「如果是正確的動機,殺人也沒甚麼關係。」這套訓練果不其然深受警界喜愛。即便如明尼亞波利斯(沒錯,此次事件導火線發生地)早在2019便終止贊助警察去上治安戰士訓練,當地警察工會卻以政府不應限制私人時間應用為名,與訓練公司合作,全額資助治安戰士之訓練,擺明跟市政府對著幹。
二、司法體系:美國執法部門遭檢察官(司法體系)起訴機率極低,更遑論定
讞,而多半是因警方擁有「受限豁免權 Qualified Immunity」。不同於一般人須向司法機構提出被訴人對自己造成權利侵害;面對警察時,則須證明警方確實犯下已定罪之判例,亦即若過去未曾有類似事件發生並判刑,則警方將因無前例可循而逃出生天。當警察搞你的手段十足原創時,你幾乎是不可能透過法律制裁他的。
另外,司法體系問責警方時,未增設獨立機關而由檢察官擔任,我們都知道警察和檢察官在辦其他案件時是互相幫助,那官官相護也是意料之中。2018於沙加緬度,發生兩位員警射殺未持武器22歲黑人青年,該案由地區檢察官 Anne Marie Schubert承辦,而她當時也正競選首席檢察官。事發後一週,該檢察官即收到兩個不同的警察公會的競選捐款,而該案最後也無任何刑事控訴。
三、政治體系:保密的執法紀錄。根據USA TODAY於2019/04/26的報導,目
前美國並沒有有關警察瀆職紀錄的公開資料庫;即便加州議會在2019通過法案要求解封警察紀錄,警方藉由遊說加州轄下各市議會,試圖銷毀過往紀錄檔案,並確實取得部分成功(對,沒錯,警察叔叔們也急著刪掉瀏覽紀錄)。
而警察工會也和執法部分訂立集體談判協議,內容往往包含紀律相關條款,例如:限制調查或懲罰警員的手段,或是紀律相關紀錄僅需每60天更新一次。而員警們也相當了解加入工會後所佔的有利位置,佛州員警在加入工會後,不當暴利使用的指控上升了百分之四十(Casa Sandor Institute)。工會更進一步將這些條款以「執法人員權利法案 Law Enforcement Officer Bill Of Right」為名,試圖於各州議會通過。
四、警察工會:前面已多次提到工會,這邊整理近年來工會爭取內容給讀
者參考。
(一)、受訴員警有薪休假。
(二)、員警免受匿名投訴之調查。
(三)、有暴力紀錄員警身分需受保護。
這些條款有其存在之必要或意義,例如避免暴力分子私下尋仇等等,但
我們不禁好奇,為何是由工會爭取而非由體制內制定?這似乎讓工會變
成了通往警界黑暗面的刻耳柏洛斯,反對改革的美杜莎。
因為美國是允許合法攜帶槍械的國家,可以理解執法單位防禦性高之必要,但這並不應等同於應忽視執法人員犯錯的可能性(這也是廢死團體提倡的觀點之一:只要是人都有可能犯錯,這改天再聊,議題太大),而綜觀上述資料,我們可以發現美警文化上並非拒絕正視「犯錯之可能」,而是掩耳盜鈴、粉飾太平,而這當然無法平息憤怒,加上居家隔離下的社會狀態悶燒,終於失控。
當看到民眾打著抗議之名卻行打、砸、搶之時,不禁感嘆他們是否理解,這場抗議的核心問題是甚麼?除了種族歧視外,更應討論:反對壞警察與其保護傘。這才是修正警方執法過當或暴力的最速途徑,因為即便沒有種族歧視,警察在現有體制下,將一樣的反動革新與執法暴力。
(種族歧視跟死刑存廢,都屬於有機會之後會討論的題目,這兩天要把一般民主缺陷這個系列作完成,歡迎在下方留言與我討論。)
    A Jello's Life
    A Jello's Life
    A Jello's Life
    留言0
    查看全部
    發表第一個留言支持創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