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我們不需要成為別人「喜歡跟我們在一起」的那種人

2020/08/25閱讀時間約 4 分鐘
N是我的高中同學,個子是同班同學裡特別嬌小的,頂著當時十分流行的玉米鬚蓬蓬頭(時代的眼淚,如果不知道的話再自己去GOOGLE吧(笑)),個性活潑、開朗且大方,跟班上所有人都處得相當好。
高中畢業之後,她去就讀一般大學,我則走向另一種道路。後來,我們再也沒有任何交集,也不再聯絡。高中校門就好像一個圓,我們每個人都是站在圓的邊上,一旦畢業,就朝著各自眼前的方向邁進,即使在圓裡站得再近,隨著時間的推移,也只會越來越遠。

人際關係大概都脫離不了這個脈絡吧:在人生時間軸上離你越遠的人,即使曾經非常友好與親密,到頭來也只是日漸疏離,然後變成陌生的人。
我跟N的關係並不算深厚,大概就比「普通同學」再好一點。高中畢業之後各自都有各自新的社交圈,淡淡的交情不會特別想再聯絡,也是很正常的。
出社會後的幾年間,由於網路社群媒體的發達,我陸續找到並且加了一些舊同學們的好友,N就是其中之一。網路時代造成的一個現象很有趣:跟某個人明明已經很久不聯絡了,卻仍然希望透過社群媒體的文字、照片、活動等等,去看看對方的生活過得如何,然後不自覺地就和自己比較,比自己過得差的,就沾沾自喜;比自己過得好的,就暗生羨慕。
我從N發佈的貼文裡,知道她和丈夫都是某直銷公司的一員,甚至升到了滿高的位階。她的最新動態永遠都是激勵、正向、積極和忙碌的,包含健康飲食、塑造體態、美容美妝及日常穿搭之類,看上去十分光鮮亮麗。不過,這樣的生活方式並不是我的風格,我不羨慕,但也不作什麼貶抑的評價,只能說每個人有其心目中理想的生活,而這種生活只適合自己,卻不適合我。
Photo by mr lee on Unsplash

有天,我在她Instagram限時動態上看到她所說的下面這段話,我看了之後心有所感:
「我們都要學習成為別人『喜歡跟我們在一起』、別人『想變成我們』的樣子。」
我所謂的心有所感,並不是我被她激勵了,而是不太認同這樣的說法。與其我要去學習成為一個讓別人「喜歡和我在一起」的人,我更傾向於讓人「願意跟我在一起」就好。別人「喜歡」和你在一起,八成有一些誘因,比如他可以從你身上得到實質的幫助或具體的收獲。
而讓別人「願意」跟你在一起就顯得簡單多了。除了忠於自己之外,也誠心地去對待其他人,不對其他人造成困擾或傷害就足夠了。不去期待他人能「喜歡」而是「願意」和我相處就好,喜不喜歡是別人的事。
但我知道,很多人都渴求能夠受到很多人的喜歡,但要讓一個人喜歡你,付出的心力就夠多了,更何況是很多人?我們的生活是工作、家庭或其他的瑣事交織而成,「好好生活」已經是不容易的事,哪還有多餘的心力放在旁人身上?有這些心力,更不如好好地放在家人和幾位知己好友,他們才是真正能一路陪伴你的人。
而學習成為別人「想變成我們」的樣子,那到底是什麼樣子呢?N雖然沒有明說,但從她時常分享的生活狀態裡大概可以推知,不外乎就是成功、傑出、出色的這類人吧。讓自己努力學習,在某個領域上成為一個意義上「成功」的人固然是件好事,但如果努力奮鬥的出發點,是希望成為「別人想要成為」的樣子的話,對我來說,這就別有用心了。彷彿所做的一切,是有目的性地塑造自己成功者或勝利者的角色形象,成為別人仰慕的目標,而不是為了「自我成長」。
Photo by bruce mars on Unsplash

「忠於自己」這句話,在這個世代裡就像是一句口號,每個人都喊得好聽,卻做不到。我們其實都過於在意別人對我們的眼光及看法,而不是真正為了自己去說話、去做事。我們的所做所為,常常都是為了觀察別人眼中的自己,並且希望能夠從對方的外在表現,獲取一些正面的回應,來證明自己受到喜歡與肯定,但如果獲得的反應不符合自己的期待,反而會因此有更重的失落感。
當然,肯定有少部分人是真心希望受到許多人的喜歡,或者成為一個受人景仰的對象,只要是個人的自由意志選擇,其實都很好。但我相信大多數人的內心裡,其實都是汲汲營營、患得患失的,希望能獲得喜歡與認同,卻更害怕失去。與其這樣慢性折磨自己,不如試著去思考你平常花費多少心力去進行無關緊要的社交活動、去進行你其實不感興趣的學習事物?如果你文章看到這裡,並且你發現你所做的某些事確實如我所說,只是為了討好或迎合某些人的期待的話,不妨果斷拋棄吧。
我們不需要成為別人「喜歡跟我們在一起」的那種人,也不需要成為「別人想變成我們」的角色,只需要成為讓自己活得自在、活得舒服的人,這已經非常對得起自己的生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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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羲和
律羲和
我是律羲和,從事文字創作的現職刑警。專題《飄浮的刑警背心》收錄筆者書寫警察職場相關文章。 任何合作請洽: [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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