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作家、演員/鄧九雲
我也曾失眠過。
差不多持續了一年。我想失眠該是有時間定義的,必須持續發生到足以干擾一個人的日常活動,一天睡少於五小時,以及躺在床上超過多久睡不著。否則,頂多只是「睡不好」而已。
在開始失眠前,有三年的時間,我睡不好。某種情緒,從太陽下山,路燈亮起時蠢蠢欲動,到午夜爆發成眼淚。往往在哭濕半個枕頭後,我會累到睡著。睡得很淺,多夢,天亮沒多久就會醒來。睜開失去雙眼皮浮腫且充滿眼屎的雙眼,迎接新一天的戰役。
還沒親臨戰場,不知道真正的睡眠戰爭根本還沒來。如同本書作者薩曼莎哈維失眠後,對於自己曾在小說裡寫過一句「那天晚上我睡得很爛」,產生一種創作者的自我羞愧。她赫然發現自己對很爛的睡眠根本一無所知,只用了一個「爛」字,幾乎是在羞辱失眠者所經歷的痛苦。就像對一個憂鬱症患者說,不要想太多,要開心點一樣討人厭。她成了一個騙子,瓢竊了不了解的陌生人之經驗。失眠經驗讓她明白:「我們閱讀別人的文字,從中找到與之相關的東西,在共同的經驗中得到慰藉。然而字的背後並沒有任何經驗,字可以是任何物體都無法投射的一道陰影。」如同失眠者每夜躺在床上,告訴自己馬上就可以睡著了,身為書寫者的哈維,將再也不能自欺欺人了。
失眠的那一年,我在英國。也就是哈維所在的國家。英國多雨陰暗的天氣,的確容易引發憂鬱。我住在地鐵中央線東邊的倒數第二站,每天學習表演。出國讀書是我從小的夢想,當我抵達了夢想的邊界,卻開始失眠。原因很簡單,表演、夢想和出國唸書這三件事,在我與家人和伴侶之間失衡地拉扯著,也是過去三年讓我睡不好的主要原因。雖然最終還是抵達了倫敦,卻開始懷疑「夢想」會不會也只是一道無法投射的陰影。我很擔心,付出極大代價拿到學位後,真的就能好好表演了嗎?
那「擔心」,吃乾了眼淚,變型為更巨大的「焦慮」。焦慮讓我越來越難入睡,想著每天八點到六點的密集訓練課程,不睡不行。睡不夠就無法好好上課,在親手毀滅自己的夢想。沒有精神我不會進步,快點睡著。我真是一無是處。快點睡著。我會失敗。快睡著!這樣的話語每夜重複撞擊我的腦袋,但越害怕就越清醒。我開始生氣,變得更清醒。最後,每天太陽下山,路燈亮起時,睡不著的「恐懼」就開始醒來了。
那時的我,只知道演戲。每夜睜著眼睛聞著薰衣草精油,腦袋隨便要浮現什麼都不是我能控制的。睡眠不足時,就像哈維比喻的「彷彿穿著昨日出門」。她在失眠的這一年,找不到任何解藥,卻身體力行了一場創意書寫的行為藝術。哈維使用不同人稱視角,時而記錄凌晨世界與諮商師的對話,時而梳理回憶與提問辯證。她寫信給獨自在家中死去的表哥,用寓言口吻點出生命如同一場沒有規則與目標的遊戲,而且「會一直用正在錯誤方式玩的感覺」。你不玩,就會死。但你玩完了,還是會死。OK?
她用第三人稱開始回溯童年,離異的父母,與那隻被遺棄病死的狗。她和狗躺在滿是跳蚤的地毯上,睡著了。不知寫到這裡時,她是否能燃起一絲哀傷的睡意。無法入眠的人,用寫作來作夢,「寫作就是潛意識本身,它利用意識。」可惜不是每個失眠的人,都會寫作。也就是說,不是每個人,都有「做夢」的能力。
我大概從國小開始,睡前會編織故事才能入睡。女主角是我,男主角是我暗戀的同學,所以有被換角的可能。我常想了一場戲的開頭,然後就睡著了。期待能在夢中接續自己的故事,卻很少成功。隔天晚上我會接著昨天的劇情繼續編下去。哈維本來就是說故事的人,所以這趟無眠創作自然夾雜了一個「故事」。講述一個搶了提款機的男人,把婚戒掉在案發現場。這故事清楚示範如何把作者經驗轉化為小說元素的書寫過程。而我最在乎的卻是,這男人,是否因極度不安與恐懼,也失眠了呢?故事看似沒有完成,但書寫進入了尾聲。
哈維在最後留了一個夢給我們。能否擺脫失眠症,誰都不敢說。怕一說,又睡不著了。我後來是用跑步與高強度重訓,慢慢脫離了失眠症。失眠無法免疫,卻像病毒一樣只能與之共存。哈維最終給出了另一個信念,「沒有什麼事是恆常不變的。一切都會過去。當你受夠了它,它會失去立足點並且消逝,你將每晚入睡,不記得自己曾經覺得這是如何不可能。」這聽起來像後話,但對經歷過的人來說卻無比誠懇。薩曼莎哈維徹底完成了一個書寫的行為藝術。闔上書本,一場沈浸式的失眠體驗,迎接曙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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