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出生了│兒童死亡理賠規定改了

2020/09/19閱讀時間約 1 分鐘
記得1年半前普悠瑪出軌造成多人傷亡的事件嗎?事件中15歲以下罹難者,無法獲得保險理賠。原來的保險法為什麼這樣規定?普悠瑪事件之後,有關兒童保險的條文有了修正,以後15歲以下兒童不幸身故,將能得到61.5萬的喪葬費給付,而不是像以前一樣只能還保費和利息。這項修訂由立院三讀通過之後,今天由總統蔡英文公告,正式實施。兒童理賠規定改了,為人父母者,以後該怎麼給孩子投保?
相信你各位都是盡責的父母,想替孩子多點保障,當然同時也能減輕自己的負擔><
原來保險法規定,15歲以下兒童死亡,無法理賠死亡給付,只能退還保費;這樣規定,主要是避免有心人給小孩投保高額保險後,謀害兒童領取保險金。
那麼像你們一樣是想替自己在事故發生時,減輕自己負擔的父母親,該怎麼投保呢?

可從以下5個方向規劃:1.優先考慮自益型保單;2.醫療險規劃不能少;3.意外保險是規劃重點;4.有癌症家族史,建議投保癌症險;5.量力投保失能險

父母對孩子有責任,所以家庭保障還是以父母為主
父母保障後,就確保其賺錢能力,對小孩的責任風險就移轉部分給保險公司了
小孩呢(15歲之前)對父母沒有責任,所以保障是在於讓意外發生時,父母親可少負擔點
所以人壽(死亡)保險的部分不用像大人一樣,一定需要終身壽險和定期壽險。
需要的是
醫療實支實付(最好加重大傷病,因為小孩可能較容易燒燙傷)
意外出險(這個部份不能說小孩子較容易發生意外,不過他的確很便宜)
癌症(有病史的話,因為剛出生投保超便宜)
失能險(失能發生的話,每個月給付會造成不只心靈上的痛、荷包的痛更真實)
可以考慮定期失能,等孩子自己長大到可負擔生活成本,請他自己在規劃所需的終身失能額度(這樣做父母的就不用壓力那麼大)
希望這篇文章有幫助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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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陳文森
    陳文森
    把我會的、經歷過的,總結發上來。能被看到就運氣好囉,跑業務還是主要靠地推、臉書、賴、網路行銷、或者稍有積蓄後可以有時間做個人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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