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觀眾要求,寫成這篇文章。這是相當隨性、沒什麼學術研究意識,文章架構差不多取自
這篇 文章的留言。
如果各位稍微研究「類型」,不免會挖出結構主義學說的愛好者不斷被玩轉、戳戳探探「分類」這件事,然後在奇幻研究相當重要的「幻奇」類型研究理論著作《Fantastic》則直接說了⋯⋯
在我們將一本書當作小說、散文或詩詞來解釋分析之前,首先我們必須將其看成一本書。我們若不投射任何類型於其上,它就只是一本書,不是其他任何東西。 (書中,托多洛夫有討論類型的前行研究,就出現了這個概念。但這不是準確的引文。)
問題是,現代人想到「書」,都會想到書店所販賣的「商品」,然而書卷在歷史上大都不是用來「販賣」的東西。
我用「書卷」來描述書本,是因為這樣指稱,比較接近歷史上的書。我們常見的A4紙張都從紙卷裁減而成。只要看過印刷廠以百斤計算的大捆印刷用紙卷,會發現「卷」的形式省略了「裁切」——以人工來講,若不需要裁剪成多頁的形式,多餘的功夫能省則省。例如,傳統猶太版的《聖經》書卷,就是分卷成各個大卷軸,需要讀的時候才拿出來。
說到人工 ⋯⋯「等等,書本不是印刷廠在做嗎?難道人可以做書?」——這應該是非常常見的疑惑吧。就算知道古人都自己做書,真正 知道做書的程序的人,大概只有美術系出身的同學、歷史愛好者或文青。
而當說起DIY或用上更現代、網路用語說法的「改裝/模組(modding)」,就會有更多創新的可能性,也會產生更多從核心定義發散的作品——前提是,真有核心定義存在的話。
我意識到自己也可以做書,不是拿去印刷廠而是做出任何自己腦中所設想之物,是看到榮格《紅書》。
卡爾・榮格是著名心理分析學派建立者佛洛伊德的徒弟,自成一派。他的著作中相當重要的一本,也算是集大成、自我分析治療的案例,就是赫赫有名的《紅書(The Red Book)》,全本由他自己寫成、畫作、編纂,經過好幾版之後才形成各位能看到的《紅書》。 (我不建議讀中文。就算要讀譯本,最好也讀插畫版。這樣最接近原著。)
這是著名的榮格《紅書》。全世界正本僅此一本,其他都是掃瞄(現代抄寫)版。
榮格幾乎不讓其他人看這本書,一生中只讓非常親近的幾位學生讀過。我想,這就像是將自己的內心世界化為實體,讓他人能從頭走到尾,如同走過森林景點或主題樂園——這想當然,對做書的本人來說,不是很舒服呢。
再者,《紅書》是他的 精神世界,不是你的,更不屬於其他任何人。如果榮格願意出版《紅書》大概是想讓其他人可以更深入了解他的學說脈絡,或讓你看見自己能如何探索自我精神。
《紅書》放大版,乍看之下是中世紀風格,不過能看到幾個設計重點相當現代。
那麼,我們該如何理解或定位《紅書》以及其他人所製作的《紅書》呢?他們長得像書,但如果某人的「紅書」是《當個創世神》的伺服器呢?或是用戰鎚40K的公仔玩偶拼湊(kit-bashing)出僅僅屬於自己的故事呢?或用微縮藝術、玩偶屋製作,做出同樣的東西呢?
其中的邏輯是:想做某個東西->選擇載體->製作載體(編輯、校正)
傳統概念的書本,已經成為傳統 。因為各位看看,這之中的「載體」,有說一定要有書套、書封、書脊、書頁、裝訂、排版、文字圖畫內容嗎?「分類」或「類型」的產生效果就在於,我可以開一間店,說自己賣「書」,或者⋯⋯
我也能開一間店,說自己賣榮格「紅書」類型的作品——任何形式都可以。
大家看到其中的區別了嗎?我覺得研究到一定程度就能察覺:將大家各自立場、路數點出來之後,大致就能猜出邏輯的重點和結論是什麼。而在我說「書本」作為實體,就是這個意思。
書本,就是書本。不會比此更多,或更少。其他的名稱,如小說、散文、詩歌,或如虛構、非虛構,或如奇幻、科幻、愛情,都是後人加上去的。
當然這個「後人」,也可以包括作者自身。
將書本視作單純的載體,將其本質視為「知識」或「資訊」,並不是只有當代的網路時代才有的現象。比較一下底下這本書,和上面的《紅書》的美術設計區別,應該就能明白了。
十四世紀的「劍術」教學書。紙質相當薄,沒有多少裝飾,純粹是戰鬥技術教學。
書本的好處,也有沒辦法被駭、被刪去。
因為它是個實體 的存在。如果做好防潮、防腐、防蟲等保存機制,埋起來,就能保存到地球毀滅為止。
回到我們問題核心,更重要的是⋯⋯
這種將書本視為實體,不願意在最初就將其放入分類框架的視角 ,不也是意識型態嗎?
沒錯!這也正是最麻煩的地方:
視角的多寡完全是政治 與運氣 問題,而政治與運氣的分類也是視角問題的一體兩面。台灣書店——特別是大書店——為了營利生存,大都會採用傳統的書本概念,而要證明也很簡單:請問台灣書店的總和之中,有多少店家以主題、立場或議題計畫商品構成呢?
就算是獨立書店,這種特殊的主題式經營,應該也是少數吧?
購物和製作,是完全不同的概念,而商業盈利以及市場是否能支撐某些小眾的社群,也是兩回事。如果單只論小眾書籍出版的話,統一書價(FBPA)有能夠協助的歷史。以下所附的專欄已有相當全面的討論了。
問題是,書本和知識被劃上等號,也就是現代人大都非常習慣網路上的資訊攝取模式——所有東西都是資訊,能被讀取、刪除、修改加工——忽略了書本作為物理上的實體面向。
但另一方面,就是這種「習慣」——或是說閱讀的方式——使FBPA在現代社會中難以執行,因為台灣與西方不同,我們並沒有買書、藏書的習慣與文化。真要比較的話,台灣會與日本比較接近,而日本FBPA現今處境正落陷於實體書和電子書本質不相等的麻煩之中——FBPA的法條無法妥當延伸至電子資訊,一定會在購買過程中產生價差。
要說讀者方更根本的原因⋯⋯我認為最主要是,讀一本書,和讀一篇網路文章或電子書,感覺並不一樣。書本需要保養、需要空間擺放,而我所有電子書在一年約兩千塊的雲端備份之中,不需要有任何空間煩惱,但更重要的是⋯⋯
西方的類型娛樂在連載話題上,大都是以非常便宜的價格,讓孩子能用買糖果的錢來買漫畫或小說。有些類似台灣7-11的口袋本恐怖小說,但不會有人在意你有沒有想收藏 這些作品——便宜而大量印刷的紙漿雜誌時期,當時的出版業者總認為,你應該把這些連載作品看完扔掉,就像讀報紙一樣。只有一天份或一週份的娛樂。 (相關知識,可參考下面這部影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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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論是紙漿時期的雜誌與漫畫,或是7-11恐怖口袋小說,或電子書,全仍是需要付錢的作品。那麼,不用付錢的網路連載呢?
網路上的故事、作品多到根本數不完,天知道其中潛藏了多少經典著作。他們八成都有備份,所以也不急著出書,將作品產製成物理上的實體 。若要將「書本」擴及到「知識」或「資訊」或——娛樂界常用說法——「體驗」,書本就必須與網路連載競爭。 (應該說,必須與所有類型的娛樂刺激相互競爭。這樣來看的話,不論多大眾的東西都會變成小眾。)
那麼,我要問的是,這些物件之間,真能做出這樣的連結嗎?不行吧?閱讀方式的不同,與載體的形式密切相關,但如果不考慮「閱讀」這件事,也就會忽略了載體的存在。
至少,研究、喜愛文學的人會如此說呢。
書本會呈現非常特定的閱讀方式,出版人當然理解這件事,但如果想要出傳統類型框架,自己花時間和印刷廠調整好的工作模式,就會必須全部打掉重練——「轉換跑道到高價商品」在理論上,才是出版業該做的事,可是台灣書市產業鏈還沒完成這個轉換過程。
我覺得這話題,也得牽涉到知識的生產過程,而有些學術背景的人都該知道:
知識是一小群人所決定的。決定「知識是什麼」是屬於政治問題,而想當然,知識有生,也會有死 。
但我認為這方面的問題並沒有那麼重要,因為台灣書市的考慮非常普通:
這讓我想到一個非常有趣的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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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沒看錯,這就是JoJo酒吧。酒吧裡面裝潢是JoJo,擺設是JoJo,就連飲料也是JoJo——店裡菜單不給拍,因為至少有三分之二都是「原創」酒精飲料。飲料名稱全部都是JoJo漫畫裡曾出現的人、事、物,飲料本身則是店老闆對JoJo的詮釋和理解化為酒品。
你可以搭配JoJo動畫或漫畫,看完了之後就去酒吧,用舌頭探問這家店對於JoJo的味覺展演。
你或許想問:這種店真的能開張嗎?他們能撐多久?答案很簡單:當然可以!因為他們的飲料至少有三百多種 !
如果你夠有愛,更任性,打出自己的品牌,靠口耳相傳也能撐起一片天地。當然這種漂亮話誰都能說,台灣獨立書市可能就會反擊:「但我們書市本來就不大啊!」或「台灣自己出版的書那麼少,我不購入其他書本,我還能賣什麼?」
我知道有些獨立書店靠賣咖啡維生,店裡氣氛十分熱絡,而要買書,就在架子上,自己拿來看看,喜歡就買⋯⋯這樣算是在賣書還是賣咖啡?——這種問題,我認為是問錯了。我們應該說⋯⋯
你有多愛書本,多愛這個特定類型,才會讓你想不開到,願意開店宣傳類型、向顧客傳教?
我個人會認為,就算不將開店視為正職也沒關係吧?比如,買間一樓的公寓房,重新裝潢成前方店舖,有書架和桌椅、簡單收營櫃檯,後面則是個人起居、生活空間,下班回家就開店、泡茶和客人聊天,不爽開店就拉下鐵捲,外面貼一張「本人今夜不爽開店」公告。要不要買書,是個人的事,但喝了茶就要收錢。不爽的話,就自己帶水來聊天啊。
就算是嗜好者(hobbyist)也是非常重要的影響力。也可以說,歷史上大部分的知識保存,都是僧侶和各式各樣的嗜好者閒閒沒事幹,就花時間製作書本、稍稍推進知識生產。就連我在和教授聊天時,經常發現大學教授們的研究和教學背後,就只是一群碰巧能將興趣變為工作的人罷了 。
就連戰鎚40K公仔與微縮景觀製作者,都會自稱為嗜好者,但專業的微縮藝術工匠所做出的成品,並不會比嗜好者厲害多少(大部分只有自虐程度不同而已)。赫赫有名的好萊塢劇作家也是接案子過活,天知道明年能不能順利接到案子,劇本創作只不過是業務的其中一環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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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些時候,真心不明白華人這種「鐵飯碗」心態,到底為什麼沒在二十一世紀消失呢。明明都已經想走娛樂界了,還像個學生小伙子一樣,以為自己會有穩定工作的生活呢⋯⋯哈哈,哈,哈⋯⋯好吧,我自己當然也有這種妄想,但老實說,活著不就是這麼一回事嗎?
如果台灣書市或出版商,仍沒把自己的定位弄清楚,想抱上/扯來政府的大腿,藉此解決「書」的定義問題,書市的現狀就根本沒辦法改變呢。
我個人是很希望能看到獨立書店轉攻工作坊啦。但,這就只是我個人興趣呢。這已經遠遠走離當初要寫這篇文章的初衷了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