聽到了朋友的事情,感覺想說很多但是最後又什麼都不適合說。
感情的事情從來都是旁觀者清,就是勸分了也只是表面,想不開的人還是用爬的也想爬回對方身邊,又或者是爬向下一個地獄。
同樣的是一次又一次的說、一次又一次的分析中間的邏輯矛盾,無法醒悟的人還是會覺得對方到處跟人家睡還把親暱對話紀錄給她看,都是因為她做的不夠好。
不,並沒有,她唯一做錯的事情就是沒有公平的對待對方。
對方嫌她胖,她也該嫌對方矮。
對方嫌她上不了臺面,她也該嫌棄對方沒有帶出去見人的本錢。
對方嫌她無能隨傳隨到給打砲,當然該嫌對方那點程度的打砲技術讓人不想秒回。
對於無賴,只有用無賴的方式才能對方搞懂自己在做什麼。
鬧自殺?
當然是要好好的看對方的自殘秀。
反正對方也整天都說自己不想活只是不能死。
自己喜歡說自己是破身賤命,那憑什麼得到別人的尊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