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來以為忙碌的工作對創作的消磨是致命且不可逆的,五月份來到另一個新的崗位,「體感」忙碌程度至少打了對折,邏輯上是該有更多的時間,好好準備寫些什麼,或正在寫些什麼,特地購入一台新的筆電,預備一到假日就上咖啡廳蹲點⋯⋯理想上是這樣,但現實是創作量並沒有量的飛躍,到底在幹嘛啊(眼神死
與其去逐字逐篇地檢視這一段時間到底寫了多少,或更甚,寫得多好,我其實更想說的是更內核的東西--寫作之魂,或著理解成迫切想寫的渴望、燃燒著的對寫的熱情--的泯滅。
可以從滿多面向去討論的,比如說對我這個月亮獅子來說,「表演欲」是重要的關鍵之一,「在哪裡寫」、「寫給誰看」、「多少人會看」很大程度影響我的決策及努力;如果更單刀直入地思考,我寫的東西會有多少的「回報」--等等,請大家先不要覺得我勢力眼現實鬼錙銖必較,我就已經脫離人生可以為很多無謂的事奉獻燃燒的學生時代了啊,到我這個年紀,如果還成天嚷嚷「我要為文學獻身」,要嘛是「真正的文學家」(天才、藝術家,whatever),要嘛就是瘋子或白癡,但相信我,前者的比例滄海一粟。
我可以理解那種「聖徒/聖女精神」讓人肅然起敬的質地,氣勢先贏一半,我也無意就作為一個寫作者的出世入世作二元論戰⋯⋯寫到這裡我悚然一懼,對我這個身在台北,工作勉能餬口、人際關係如沙漠泅泳等不到一座幻夢蜃樓海市的中年未婚男子來說,永不離棄的,恐怕也就文字而已。
可能這整篇文章更是我對自己的寫作之魂添材補薪吧,以前覺得可以為誰燃燒多麼浪漫,但發現大多時候那只是一廂情願的徒然,而日常--便當菜色、手搖飲微糖去冰,用鑿待採買的衣物柔軟精,占滿冰箱準備帶回高雄給老媽享用的韓式泡菜和辣醬,並不滿意的特價愛迪德鞋、雙11牙一咬刷的人生最貴一支尚在貨運途中的錶,日常多麼摧枯拉朽拽住我,如果可能⋯⋯寫出這四個字就覺得不必廢話了根本不可能。
很多人的才情文筆都被日常磨平了,但願我不會,知道我不會,年輕時總殷殷想著誰能對我說出:「不寫,就打死。」多好,我突然想起,我愈來愈不愛拍照,到底是覺得自己不好看,還是害怕別人覺得我不好看,答案明顯是後者;月亮獅子讓我生來自大,但社會化的過程又讓我被規訓成一頭人畜無害的米克斯,也只有在這樣一個連星星都暗去的夜裡,我才可以在燈火俱黯的漆黑房間裡,覷見自己神魂透射的光。
真正的自由,大概僅在科學也無能窺探其萬一的夢境,與死亡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