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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宅伯的習技實用閒聊】

2020/12/20閱讀時間約 14 分鐘
本文寫於2020/03/25,當時一位台鐵列車上的警員因處理查票時糾紛,突遭乘客以刀刺入腹部,在劇痛之中仍然堅持抱住該名持刀乘客,避免其他人跟著受害,該名疑似罹患精神疾病的乘客被前來支援的警員逮捕,該名年輕警員送醫後仍然宣告不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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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好最近開始了另一波街頭防身的熱潮,關於實用性的討論,宅伯即使是位鍵盤武者也來沾沾光聊聊自己的實用經驗。
習武這檔事,是很有趣的,但如果你並不像宅伯一樣享受其中文化與技術樂趣兼有運動功效,也不是那種為了生活、為了比賽,或為了傳承的人,那其實習武的核心意義只有一個---為了「求生」所做的保險。
在古代,為了在戰場上、擂台上,或街頭械鬥中活下來,持續鍛鍊防禦來襲與攻擊人體的技術,這是不管多少附加價值,都無法取代掉的武學核心。
套一句宅伯的啟蒙教練說過的話:
「習武,就是在練一種最好一輩子用不到的技術」
宅伯從大學開始習武,成為愛好者與鍵盤武者多年,喜與人談練、談思想、談歷史、談打與用,但從未真正想過會在甚麼時候用上(但還是會想要對小時候圍毆過我的對象報復,這我承認)
然而就在我畢業後的兩年間,竟然就這樣讓我用上了。
這事情大概只有我的幾位朋友跟教練知道,剛好講到這個議題,就提供給大家作為參考吧。
----------------------------實用事件一-------------------------
第一次,是在退伍後的環島之旅,在苗栗國的高鐵站附近。
大約晚上8點多,我正準備從客家圓樓走到停車場牽車,此時大約間隔二十公尺左右我看到一個搖搖晃晃的醉漢身影向我靠近。
本來嘛,這種人大家都會默默地繞開,我也打算這麼做。
只是很奇怪,路上沒有其他行人,我又下意識的打算繞過他,兩個人距離還是越來越近......
如果有去過那邊就知道,客家圓樓旁邊的行人步道是「非常寬闊的」
由蘋果日報拍攝的客家圓樓照片可知,這條路上要真醉到會撞到人,那得走多歪?
後來發現,不管我怎麼繞開,不知道是我長相礙到他還是甚麼「認錯人」之類的原因他儘管搖搖晃晃,都是「朝著我走來」。
出於某種練習久了的習慣,我慢慢地放低重心,開始留意他的動作。不好意思的說,其實宅伯還是比較怕他是感染殭屍或狂犬病的XD
大約在我跟他距離大約十公尺的時候,他的腳步明顯變快,只差沒跑起來而已。高舉著手,拿著酒瓶就開始朝我揮過來,宅伯身上只有一個小小的隨身包跟手機,這下不得不徒手情況下進行應對。
我反射性後退兩步讓他連續揮空,在他第三次抬起手臂的時候衝過去,右手上抬壓住他的手臂馬上繞到他的側後方,從肋下的位置用力把他推送出去(也是蠻像「修但幾累」的動作,但一手往上抬,一手把對方送出去XD)
然後呢?其實沒有然後了,因為我看他跌倒了,力馬拔腿就跑,一點也不威風,這才是真實。
你問我怕不怕?環島碰到這種事,還無冤無仇的,就要來對我砸酒瓶。
告訴各位看倌,別小看宅伯......
我他馬的「怕爆了!!」被揮中的話,一定會頭破血流倒地不起,接下來不知道過多久才會有人經過......能幫我叫救護車。
電影都假的,真正的酒瓶很硬的!!
當下狂奔了不知道有沒有一百公尺,直接進到高鐵站,心臟狂跳,坐在那等了十幾分鐘才敢再回去牽車...
你要說這用到的是彈腿的架打、還是形意的炮拳、還是八極的撐掌、還是太極的野馬分鬃......都可以啦(皆為中華武學門派,都有一手擋架一手攻擊的動作),總之就長那個樣子就對了。
這些招式的實際細節當然很不一樣,宅伯只是講個招式名稱,讓部分比較多武術認識的看倌想像一下樣子
------------------------實用事件二---------------------------
認識我的人大多知道,我的前幾份工作是在飯店,但可能只有少數人知道這個事件---我曾有過被人拿刀指著的經歷(不知道算不算徒手對持械就是了,因為還是有使用一些東西,不是真的空著手),因為實在太戲劇化了,同時當年的主管為了不讓警察局來旅館查案影響旅客觀感,把錄影紀錄刪除,且不准我們跟警察報案,警察到之前經理就下樓擋住說只是誤觸警鈴(所有合法旅館都會有跟警察局直接連線的警鈴按鈕)......
在一般的飯店或旅館,其實都負有替旅客保密行蹤跟過濾來訪者的責任,訪客只能透過妳本人告知房號,不可以從櫃檯或任何人口中得知。(這絕對是禁止的天條)
但飯店本身也不可能去太明顯的選擇客人,所以總會有欠債來躲的、找小三或小王或嫖妓的之類,會約在旅館進行非法交易的客人。
對於飯店人員而言,除非事態明顯,不然都只能先去相信客人「真的是來住宿的」
我也遇過客人來約炮,前一天夜班櫃台沒看就放行,結果兩個女生衝下來說男方吸毒要我們報警,身分證一查都兩個女生未成年,最後兩個女生被經理勸說,壓下來不報警,叫女生趕快離開的經歷......
總之,其實飯店工作人員容易遇上各種奇怪的事件,而其中,櫃檯人員是首當其衝的。
事件當時我在櫃檯,一如往常的接待客人,而當有一組客人上樓之後,後面突然一次進來了五六個人,一看就知道不是來住宿的,衝著櫃檯就喊「叫XXX出來,我們找他!」
身為一位遵守飯店從業人員倫理的櫃檯人員,應該要有的標準回答流程必然是,「我們不太確定您找的是哪一位,請問您知道他的房號嗎?」
不管他怎麼講,總之沒講出房號就等於不是客戶邀來的,不會承認有這個人存在,以此保護客戶隱私。
所以當這位(...帶頭大哥嗎?)堅持他看見他走進我們飯店的時候,我們就只好鬼打牆的跳針回應他,「請您跟他手機聯繫一下確認房號,讓我們方便查詢喔~」
接下來的對話...
「你們那邊不是有客戶資料可以查嗎?」
「但我們必須要請您確認房號才能查詢喔!」
「我有他的手機不行嗎?」
「不行喔,我們的系統無法拿手機做查詢」
「但我打手機他不接啊!」
「這我們因為不確定您找的是誰所以無法協助喔!」
「你滾開我用你們的櫃台電腦查!」
「不好意思由於櫃台電腦有其他房客的資料,我們無法借給您查詢喔!」
「叫你們經理出來!」
「不好意思我們經理今天不在,需要幫您留話給他嗎?」(其實在監視器上看著一切呢...)
「還留話,我們現在走的話人就跑了!」
「那方便您留下手機跟姓名嗎?如果明天我們查詢確實有這位客戶我們在跟您聯絡?」
(想得美,一定會告知您查無此人的。)
「所以現在你們是打算不告訴我人在哪間房就對了!?」
「不好意思我們的確不知道您想要找誰,您剛剛說的名字我們真的沒印象,系統也沒有,所以才一直跟您做確認!」
「勸你們最好配合,不要不識相!」(掏出摺疊刀)
「先生您別激動,我們是真的需要您提供您找的人的房號才有辦法做查詢,這真的是系統限制我們沒有辦法。」
(這時候我也很緊張了,感覺可能會出事,所以用便條紙寫了CALL 110給旁邊另一位剛來上班已經嚇到不敢動的櫃台,讓她按下警局通知鈴,寫完便條後我舉手在胸前作投降姿勢)
「我告訴你我現在就要這個人的房間號碼!不然就叫他出來!!」
(他的手越來越近,對著我漸漸伸過櫃台)
「很抱歉大哥您這樣我們真的也沒辦法協助您,請您不要太激動,是否能夠麻煩您可能請誰幫您聯絡一下確認房號呢?如果有房號的話我們就可以幫您查是否有這位先生了,因為您......」(他手肘超過櫃台了...)
大概就在這一瞬間,我趁他還在聽我講那段刻意拉長的回答,從櫃檯桌面上抄起一個厚的資料夾(資料夾是那種黑硬殼的,加上文件的份量其實很厚很重),直接把他整支手臂壓下櫃台,讓他因為櫃檯內桌面跟櫃台的高度差,整支手臂被卡住加上反折,他的刀也因為瞬間被折到手肘(加上我用資料夾敲到)而脫手
我拳頭就在他的臉上停著,眼睛盯著後面四個小弟(我很怕他們衝上來我就真的掰了)「不好意思我們已經報警了,你自己考慮清楚,是要繼續在這邊跟我們五四三,等警察來抓你之前我先折斷你的手,還是你現在帶著你的小弟立刻滾出這間飯店,自己選,敢再踏進來試試看!」
「幹你死定了,我一定...阿幹幹幹不要...靠北...你放開!我會走...我會走!!!」因為我越折越用力,他開始求饒~
「叫你的小弟滾出去,全部讓我從攝影機也看不到人!」
「幹,造啦!」他回頭跟小弟說
那些小弟看到這畫面其實有點傻住,不知道該做甚麼反應,聽到就默默地去把傘桶的雨傘拿走退出門口,等我確認攝影機都看不見的時候,我才把他放開。
當然,刀我是沒還的。
他一邊抱著手一邊退著出去門口一邊碎碎念「幹你就不要在路上被我遇到,林北一定...」
我則一直維持雙手在前準備的姿勢盯著他退出去,然後看攝影機直到他們走掉跟聽見警車鈴聲,才轉頭跟旁邊的同事說
「那個等等櫃台給你顧一下,我去個廁所,你跟警察說一下情況」
然後我就走去廁所了...
如果看官想誇我臨危不亂,冷靜制敵的話......
先等等,先不要!因為,我其實已經快嚇死了,嚴格來說是拖著我的腳去廁所,整個都還在抖,打冷顫的那種抖法,根本無法抬起來走路。
手放下來開個廁所門把都要用盡吃奶力氣,關起門來我才開始喘大氣,心臟狂跳一直冒汗,彷彿身體現在突然意識到剛剛有多驚險,腦袋馬上炸鍋:
「操,那是刀耶!!而且是對著我的胸口的刀耶!!」
就算是摺疊刀也他媽的有五六公分長度,阿不就還好對方沒帶槍,也只是舉著沒亂揮,當下也沒想到全部衝上來,不然我就要躺著進醫院,或更糟就是殯儀館了......
「一個月那點屁薪水不值得我拼命阿!!!阿之後真的帶人來賭我要怎辦啦!?」
大約過了快二十多分鐘
我才有辦法調整好呼吸走出來,連警察都已經問完走了(感覺也是沒很想處理啦,畢竟也沒看到人,經理又堅持說是誤觸。)
後來經理才說「如果要報案,我應該把人壓制到警察來。」
現在離職很久了敢說真話了,當時想的是「神經病,命是我的,要壓制你自己去壓......」
這個事件沒多久之後我就離職了,當然主因是打算去其他間比較大的飯店上班,但捫心自問,我確實有擔心會不會被堵XDD
現在想起來其實我還是會怕,不要問我在哪間飯店發生的,我超卒仔,打死都不會說的!!!
動作的話,就一個各門派都常見的基本蓋手槌,或你說螳螂的吹燈、彈腿的撥蓋穿槌、八卦的按掌貫槌都行啦,反正就差不按壓下來就打的動作(我知道各細節差很多)
只是帶著BOOKING資料夾,為了躲刀姿勢並不像真正招式那麼帥就是了......
而且敢這麼做的前提是,我一開始有評估了一下,認為他應該只是純威脅叫囂,不是那種真的起心動念要刺人的,才有膽子發動那麼一 下。
再講一次,我從頭到尾都是很怕很緊張的,碰到刀械還不怕,不是經歷過大風大浪,就是單純的傻瓜。因為如果是那種,不會舉著刀講話,而是直接衝過來開刺,很可能像那個騎士被刺案了...
-------------------------實用經驗結束------------------------
比起躺進醫院或人生登出,我想我練了這麼多年的物理保險,雖然兩次都怕得要死,也算是真的有賺了。
隨著最近又一件社會案件的發生,社會又再次的留意到街頭防身的重要性,如同之前騎士被刺案、北捷鄭捷案跟小燈泡案後續效應,就非得出現這種悲劇,才能讓人重新正視,有時候也蠻令人感慨的。
而且總不免又會引起一部分圈內人士,進行街頭搏鬥與擂台技術實用之爭論,相較於這種爭論,有真的被習武經歷救過的宅伯,比較認同如影片中的專業選手現場實踐的做法
從影片中其實可以看出,持刀者還是有一點基礎的,所以攻擊模式也算是比較正常的切割戳。而且還有一點會跟實際情況不同的是演示者進行實驗的心理狀態,不太可能跟真的動了殺意的兇手相比。
所以當這樣一位習練多種武術,且有多項賽事實績的高手,對上這樣的持刀者攻擊都九死一生的時候,作為一般民眾或如宅伯一樣的愛好者來說,想靠著幾招徒手防身術就毫髮無傷的制敵,基本不可能。
非到不拼命就不能保護重要的人的程度,不要輕易上前,不要英雄主義腦充血找死。
所以我也必須說,那位以身作盾保護乘客的警員,是真英雄~只是代價仍然太大了...
然而我們的確會擔心遇到逃無可逃的情況,這時候你唯一的選擇,就是運用你手邊抓得到的任何東西(像是我用過的資料夾),進行持械對抗,伺機找尋逃跑時機。
當然法律上是另一回事,很多法官如果沒有親人或親自遇到這種事,都無法想像現場情況,太常見誤以為其中一方習武,就應該做到徒手奪械,不傷而壓制對手......
至少以我的經歷來說,我是覺得連影片中這種真正高手都很難,普通人更不可能啦。
這種判決傾向,也造成了台灣多數習武者,尤其那種高手級的,總在事件發生當下「只能」袖手旁觀。
沒辦法,不然不小心幹掉或打殘兇手,自己還要被追究致死責任,說真的也是另一種體制造成的冷漠,只能盡量讓大家有正確的防身護身觀念了~
回頭看我這兩次「街頭實戰」(算嗎?),基本原則就兩個
第一是一有機會拔腿就跑,第二是手邊有甚麼用就對了
(因為第二次我是跑不掉,都貼牆了而且旁邊有另一位櫃檯)
而且事情可大可小,宅伯算是運氣不錯都全身而退,但這絕對不是常態。對方徒手就算了你挨幾下還有機會反擊或怎樣。遇到持械的,真的跑就對了啦懷疑嗎?
那就有人問了,既然都是要跑,那習武的這道保險到底有甚麼用?
宅伯認為,雖然仍然要跑,但經由習武的歷程,其中對練會對打的經歷累積、招式的理解以及教者的解釋,漸漸的你在肢體運用上程度會提高,對於周遭環境觀察的敏銳度也會提高。漸漸地你就會開始察覺某些需要提高警覺的情境,或某個可能會出事的角落,成功逃走的機率再怎麼樣,也會比毫無察覺的人強上那麼一星半點。
(慚愧,我是只有這樣的程度啦)
試想,如果沒注意到遠方朝我靠近的醉漢,那我就算身上有手槍,被砸到一樣倒地昏迷;試想,如果我沒有評估風險,沒有等他的手越過櫃台,處在他只有一手我卻有兩手的有利的位置上,而是跑出櫃台跟他對峙,我是全身而退機率高呢,還是掛彩送醫甚至跟那位列車長一樣犧牲了的機率高?
我想這些小差別,就是習武帶給我的禮物了~~
如果看倌看一看,有立刻想起曾經甚麼門派或系統的武學,讓你起心動念過,假設時間允許、經濟允許,就去好好跟著老師學吧。
也許會跟宅伯一樣,在人生的某一個瞬間,發現還好當年有決定習武呢!
總之,給大家參考啦~~
宅伯的玩武見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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