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文:約翰福音二1-12
1 第三日,在加利利的迦拿有娶親的筵席,耶穌的母親在那裏。 2 耶穌和他的門徒也被請去赴席。 3 酒用盡了,耶穌的母親對他說:「他們沒有酒了。」4 耶穌說:「母親,我與你有甚麼相干?我的時候還沒有到。」5 他母親對用人說:「他告訴你們甚麼,你們就做甚麼。」6 照猶太人潔淨的規矩,有六口石缸擺在那裏,每口可以盛兩三桶水。7 耶穌對用人說:「把缸倒滿了水。」他們就倒滿了,直到缸口。8 耶穌又說:「現在可以舀出來,送給管筵席的。」他們就送了去。
9 管筵席的嘗了那水變的酒,並不知道是哪裏來的,只有舀水的用人知道。管筵席的便叫新郎來, 10 對他說:「人都是先擺上好酒,等客喝足了,才擺上次的;你倒把好酒留到如今!」
11 這是耶穌所行的頭一件神蹟,是在加利利的迦拿行的,顯出他的榮耀來,他的門徒就信他了。12 這事以後,耶穌與他的母親、弟兄和門徒都下迦百農去,在那裏住了不多幾日。
靈修內容:
約翰福音所說的神蹟是一種記號、一個指示牌。神蹟並不是最重要,神蹟要告訴我們知道的事才是最重要。
耶穌參加了一個婚宴。古時的婚宴除了會邀請很多親友之外,更會一連舉行數日。因此,就可能出現沒有酒喝這個情況。
耶穌的媽媽期望耶穌幫手,因為她知道耶穌有能力解決這個缺酒的問題。不過,耶穌拒絕了!因為耶穌是神,主權在耶穌手上,所以神蹟發生與否,是由神決定,而不是由我們決定。很快,耶穌的媽媽明白這一點,所以她決定順服,並且叫人聽耶穌吩咐。
在宴會中,好酒通常都是先喝的,因為當時的味覺最好,最能夠嚐到最好的味道。因此,當神跡發生後,人們驚訝為何還有如此上好的酒在後頭。
這個神蹟的受益者是誰?新郎哥、賓客、管家。不過,他們卻不知道神跡的發生,正如俗語所說:「身在福中不知福」。有時,我們以為沒有神蹟,但其實神蹟已經發生了,只是我們不知道和不發覺。
最後,誰發覺這個神蹟?門徒!他們有何改變?信了耶穌!看見神蹟的人,即使不是受益者,他們都會願意相信!只要他們知道,神蹟不過是指示牌,指示他們知道耶穌是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