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公民投票法進行了大幅度的修正,原本被詬病的嚴格門檻下降許多,直接導致隔年多達10案的全國公投案表決,含括性別、能源、體育等議題,不但是我國史上規模最大的公投案,過程中多項爭議也促使公投法二次修法,條文中變動最大的莫過於規定公投只能於每兩年的八月第四個星期六舉辦。簡單來說,很快的2021年8月28日我們將面臨下一次的公投。
今年的提案有哪些?
上次公投對臺灣政治而言堪稱一個新的篇章,大眾見識到公投擴及議題範圍之廣大,其吸納人民意見的能力更深植人心,對於支持提案最終表決通過的人民更是如此。政黨也好、非政府組織也罷、甚至是出於個人意見,越來越多希望使用直接民權的方式解決社會分歧,已是不爭的事實。
隨著時程逼近,此次確定要表決的公投已為中選會確定,除了減為4案之外,也不如上次公投一般有價值理念相互衝撞之個別公投案(像是以/不以民法保障同性婚姻),而是各就4個不同議題以同一案表決。分別為:
1.重啟核四公投:您是否同意核四啟封商轉發電?
2.反萊豬進口公投:你是否同意政府應全面禁止進口含有瘦肉精(萊克多巴胺等乙型受體素)豬隻之肉品、內臟及其相關產製品?
3.公投綁大選公投:你是否同意公民投票案公告成立後一個月起至六個月內,若該期間內有全國性選舉時,公民投票應與該選舉同日舉行?
4.珍愛藻礁公投:你是否同意中油第三液化天然氣接受站遷離桃園大潭藻礁海域。
除此之外呢?
上述的公投案雖令人引頸期盼,也尚有許多值得討論之處,但倘若去中選會的網站細看,會發現中選會自2018年受理之公投案共有59項,換言之有45項公投案並沒有順利進入最終的表決階段,便半路夭折。以下就讓我們來好好審視沒有通過的公投案吧!
能源議題
能源議題一直是公投的一大討論熱點,牽扯缺電、空汙、核安、再生能源等子議題,錯綜複雜得往往讓議題容易失焦。此外,當執政黨秉持特定能源政策為執政目標,該政策支持與否便更容易遭到執政信賴與政黨好惡影響。因此,被揚棄得公投案中,幾乎仍以再生能源、燃煤、核能做為公投主文的標的。
仔細注意我們也能發現,提案人裡許多人物為相關NGO之成員,如核能流言終結者的李彥朋、中華核能學會理事長李敏,或是綠黨的高成炎及蔡中岳,與其說是藉由公投凝聚民眾意識,不如說是兩個能源意識相左的團體意圖透過公投對決。
人工流產
此案由合一行動聯盟的召集人彭迦智提出,原先提案又稱「心跳提案」,也就是用胎兒約在懷孕第8週產生心跳,故將原本人工流產於妊娠24週內方可施行的規定改為8週,遭中選會駁回。不久又捲土重來,改以「6天思考期法案」取代,也就是規定在墮胎前需要先思考6天並接受諮商才能人工流產。
這樣的公投案提出時產生了高度爭議,因為實務上許多產檢需待8週後才能確認胎兒是否為符合優生學,且許多女性發現並需要求助人工流產時往往已超過8週,不僅對於懷孕的女性更容易造成身體負擔,也無視女性生產的自主權利。
國家體制與認同
作為國族認同混亂且分歧嚴重的社會,臺灣的國家體制與認同一直是政治角力與競選的議題之一,然而也因為各種國際間的複雜因素,導致我國難以使用明確的概念向他國表示完整的國家定位。從下表能得知,為了改變此窘境,大概使用了兩種不同類型的公投案處理,其一是藉由更改國家大法的憲法,試圖以對內的方式重新定位國家;其二是藉由對外宣示或修改對大陸的立場,已表明國家位置。
當然,此案中我們也能清楚的看見黨派走向。例如綠黨的張竹芩、民進黨的辜寬敏便嘗試要讓相關規定符合現行的國家認同,或偏向「臺灣」之認同;相反地,合一行動聯盟的彭迦智即以「中華民國」為正統,與其他方案理念不同。
未通過的提案代表了什麼?
除上述介紹的提案,仍有許多提案涉及重大的議題討論,如動物保護、安樂死、勞動權益等議題,在此不一一贅述。介紹了這麼多提案之後,或許我們得回到原點思考,為什麼有那麼多提案?又為何被駁回而無法成案?
公投的本質是讓人民能夠繞過代議士,用法律允許的方式撼動政策,所以與其驚訝公投案形成之多,不如將其視為民意多樣性的正常展現。不過當民意能夠用如此浩大的力量影響政治,勢必得小心翼翼地操作,以免弄巧成拙,造成任何一方受到權益波及,也因此中選會的嚴格篩選標準駁回了多數提案。
從今以後,可能還有數十場、數百場的公投。在一次又一次的過程中,除了審視需要表決的提案,我們也應該在被擋下的提案上花點心思,才能更完善的了解民意之所向。
責任編輯:吳昕愷 核稿編輯:陳姵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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