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步立場和態度
其實是我要求要寫這篇文字,並不是我熟悉榮格尤其是後來的演變,如果說我是所知有限,我會更樂於如此承認。只是這反而是我想要書寫這篇文字的基礎,不是不自量力,而是有著一個重要的態度在支撐著我,讓我覺得可以嘗試替
王浩威中譯的這本書,在這時候出版表達一些想法。至於我的態度是,我不是想在這篇文章裡,呈現佛洛伊德以降的精神分析,尤其是處理夢的技術和知識,是唯一的理解夢的方式。
這只會帶來我以批評方式看待這本書,卻無助於了解這本書。需要更進一步說明我的態度是什麼,我無意將歷史上,
佛洛伊德和
榮格之間,當年複雜因素而讓他們絕裂的情況延續到目前,影響我們來看兩人所各自建構,並流傳下來的技術和理論都是動態發展中,而不是只停留在他們當年所說的某些想法和技術上。要比較兩種心理學技藝,並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因為兩方的發展都複雜化了,顯示著兩方仍是具有生命力地活著。我的態度也包括,無意比較兩者何者為優,何者是對的態度,因為站在自己的學派立場,勢必會是希望自己心中所屬的學派是最優的,但這依然無法了解他方。
我會將佛洛伊德以降的psychoanalysis說成是「
精神分析」,而榮格以降的analytic psychology說成是「
分析心理學」,這是我個人的習慣用法,有人有不同的譯法,因為不可否認地走到目前,兩方對另一方的了解都是有些難度。我甚至懷疑,果真有人可以在清楚明白兩方的基礎上,來談論雙方的技藝?畢竟如果只停留在,兩方歷史上某個時候的某個論點來做比較論好壞,對臨床工作來說並不是很有意義的事,希望各位讀者可以從我的上述描繪裡,不只是清楚我的態度,而是我的態度所以形成的基礎,是精神分析和分析心理學都是有活力的活著,而且還在發展中。
進一步談論從這本書的範圍裡,我讀到的兩方的異同前,再說一個我覺得重要的想法,分析心理學和精神分析至今所建構起來的理論城堡,都是屬於猜測和想像。佛洛伊德在晚年的文章《有止盡與無止盡的分析》(1937)裡提到,他的理論都是猜測所建構起來的「後設心理學」。畢竟如果要讓我們對於五官經驗外的,意在言外的領域,提供那裡有著什麼,都會是想像和猜測的成果。
不過這種說法可能引來不同意見,例如有人擔心是否影響分析心理學和精神分析的存在價值?首先,我是覺得兩者都存在至今了,不必再擔心存在的價值這個課題了,但我特別提出,都是屬於猜測,所建構起來的後設心理學,因為唯有如是強調,在我們面對個案時,才不致以為我們是站在人性或心智知識的真理上所提供的想法。也許這樣子,才能讓分析心理學和精神分析不是宗教,雖然在人性上會希望自己心意所屬的,是具有如神般說出的,是真理的期待。
只是這種期待也是值得再細思,如本書裡提到的「因為夢的意象是象徵性的,不是語言符號學的,臨床工作者必須要小心,不要對夢的「意義」過早「理解」,也不要依賴任何固定的等義關係(即:夢到木棍就是陰莖,夢到洞穴就是大母神,夢到閣樓就是理智或未來)。從夢迅速得到的意義,往往是來自治療師自己的偏好或反移情的投射,而不是來自真誠的、通常需要雙方相互的理解。」(第二章)
溫尼考特和比昂出現的某些意義
也許兩位作者艾德華‧惠特蒙(Edward C. Whitmont)和席薇亞‧佩雷拉(Sylvia Brinton Perera)的論點,不必然被所有榮格取向者所完全接受,不過如果從這個說法出發,當把對夢的理解是站在,說夢者和聽夢者兩人間的移情和反移情時,就意味著夢本身的意義,或者在說出後被了解的意義,就受限於說者和聽者兩人之間的細緻互動了,不再是它有著如神喻般的宗教旨意了。佛洛伊德後來對夢的分析技藝的修正裡也提到,分析師的持續存在甚至會影響著個案後來的夢。這是符合我們的臨床經驗,不過如果從艾德華和席薇亞的說法,這種會隨著移情和反移情,而影響或修改了夢的形成和說出的方式,並不會影響夢在分析或治療裡的價值。
我試著每章選取幾個小段落,來做為我內在對談的方式,覺得如果有這些說明也許較能理解作者的意圖,或者能夠彰顯分析心理學和精神分析,在某個情境的相互想法可能是什麼?
我很好奇,為什麼在社會一般的論述裡,相對的更常是以榮格的某些說法,尤其是和神話相關的想像,而且是以很愉快方式說,而佛洛伊德則被侷限在性學和伊底帕斯情結,雖然佛洛伊德也引述不少神話的說法。社會上更常見,對於佛洛伊德以降精神分析的負面說法,但相對的,對榮格的論點是支持的,並引為有被榮格論點洗禮的反應?
「對於夢詮釋中這種藝術性的方式,所仰仗的要素,和欣賞文學、繪畫或音樂時運作的方式是相同的。而需要的敏感包括對主題的內容和角色的特殊特質,對演出,對人物、形式和場景三者之間的相互關係。它需要的敏感包括對夢中事件的節奏(快、慢、展開的、碎片化的等等);對情緒的色彩和調性……對於在夢中、夢與一致現實之間以及夢與做夢者有意採取的立場間所出現的和諧和衝突;也包括夢境本身、夢意象和做夢者有意識的察覺之間,當中的關係品質。」(第二章)
《夢,通往生命的泉源:榮格觀點的解夢書》也吸納了,佛洛伊德以降繼承者的一些論點,例如,在第二章的註解裡提到的
溫尼考特(D.W. Winnicott)和
比昂(W.R. Bion),這兩位當代重要的精神分析家,我相信除了佛洛伊德外,溫尼考特和比昂的作品至少會再風行十幾二十年,因為他們都將焦點涉進了更「原始」的領域,這說法是指伊底帕斯情結之前,或是人格層次裡某些原始的性格,不再只是焦慮或恐慌等「精神官能症」層次。溫尼考特是少數公開書寫文章(Winnicott, D.W. 1964. Memories, Dreams, Reflections. Int. J. Psycho-Anal., 45:450-455),從回顧《榮格自傳》承認榮格在理解和想像「精神病」層次的貢獻,雖然後來在精神分析裡接話的人並不多。
如同艾德華和席薇亞在第二章裡,對於分析夢時所提出來的意見,例如「但在另一方面,對某些患者而言,因為他們退行的程度或是早期發展上的欠缺,早就充斥著無意識的材料,這些技巧反而會加重他們碎片化和疏離化的感覺。這些患者也許沒辦法將夢中的人物當作自己的面向來因應。對他們而言,唯一可以和自己不同的面向產生關連的部分,就是夢中自我(如果有的話),但有時連這樣也沒辦法。在這個階段,要求去直視他們人格中負面的部分(陰影),往往會產生反效果……」
另艾德華和席薇亞也引用了瑪殊.汗(M. Masud R. Khan 1972),〈精神體驗中夢的使用與濫用〉的論點(瑪殊.汗是深受Winnicott影響的精神分析師),而表示:
「有時,需要暫時放下對特殊的夢境工作,絕對不能急切。競爭和強勢主導只反映出一個需要處理的反移情議題。
對有些個案來說,詮釋性的夢工作也許不是他們要的,或者是不可為的,或者只能在某些特殊修正的模式下進行。同樣地,每個禮拜出現了十來個夢,或者是夢中有『荒謬而混雜的意象』……」
我再引述第二章裡,艾德華和席薇亞在註腳裡說明,受溫尼考特和比昂影響的想法,「他們也許是被『遊戲』的:被撿起、被描述、被總結、被重新安排、被丟棄,然後再次被撿起,然後才重新感覺到與自己相關的主控感和穩定的認同感。這種在分析師陪伴下而擁有的安全的創造性活動,建立起共享關係的能力:既是和外在的另一人共享,也是享有從自己內在存有(being)與認識(knowing)所在之處不斷湧現的夢材料。透過同理共感的他者來深思個人『自己的』夢的內容,做出聯想,將特別的夢意象落實在每日生活裡類似的事件和模式,找出客觀的說明,分享自己的反應:這一切都提供了方法和材料去建設「夠安全的」(safe-enough)治療關係,在這樣的關係中,真誠的情感和自性(individuality)終究會湧現的……」
在前段的註腳(註11)裡,艾德華和席薇亞也描述了,比昂1967年出版的《精神分析的反思》(Second Thoughts: selected papers on psycho-analysis, Heinemann, London),這本書是比昂分析精神病案例的作品結集,「頁98裡面所討論的病人,他工作對象的思覺失調症患者是無法做夢,他們的『看得見—看不見的幻覺』(visible-invisible hallucination),以及他們日後體驗到的夢意象是像糞便這樣的『固體』客體,恰恰相反於『夢的內容是細小而看不見的連續體』,像尿液的類比。與其將這一切視為前伊底帕斯階段的動力的化約,不如從象徵的層面來看這些產物,點出它們深邃的價值。」
夢是指出一條路,有著預示的功能?
對於榮格提出的「集體潛意識」的概念,有些精神分析取向者覺得沒必要,或者那是很難了解的領域。不過我的觀點是,如同溫考特提出「促進的環境」概念,被當代其他學派者評論是多餘的說法,可以用精神分析現有的術語來說明即可,或者擔心「促進的環境」概念可能會把精神分析著重的內在心理世界,帶離至偏重外在環境,畢竟佛洛伊德是好不容易才把心理學的視野帶進內在心理世界。
不過回頭來看,如果以「集體潛意識」可以很容易地被運用,來說明過多現象時,就得注意,這個語詞可能走向老化的過程了,因為一個術語如果承載過多的概念和情境,可能使用過於負重,反而讓更細節的描繪未能浮現。這當然不會只出現在分析心理學的術語,在精神分析裡也可能出現相同的處境,例如對於「性學」的概念,或依然重要且是臨床有效的概念「伊底帕斯情結」,也可能走向這種命運?
另如果完全以移情和反移情,做為臨床過程的主要焦點,會呈現了一些矛盾的態度,例如,如果真的把夢的分析放在移情和反移情,以佛洛伊德曾走過的路來看,在《夢的解析》裡,依著「顯夢」走向潛在的「隱夢」的方式,只是那是很個人化的路途,如果我們過於相信「隱夢」裡的內容,是可以建立對自身學派的認同,卻可能和原本設想的,每個人有著自己的心理學有所相違。這也是讀佛洛伊德的文章時可以看見的情況,因此在閱讀時勢必每個人得抓住,自己認定的核心立場是什麼,以及會有多少堅持和彈性?
例如,以下說法裡,我們會多確信這詞「這表明」的肯定?「一個男人做夢夢到「我是一頭獅子。」這表明他的大我認為潛在的獅子力量仍然消極地聚集在他生命中。他的夢中自我顯現出和誇大的嬰兒式自體和理想自我融為一體的狀態,可說是消弭個人的身分。當公主或獅子的特質是做夢者所嚮往的,而且能被自己同化時,夢中自我遇到的實體會是個別分立的角色,和它之間會出現有關聯的活動,而不是與它認同合一。或者,夢的活動會描述這個角色在追趕他,或者夢中自我需要餵食牠等等。」(第三章)
夢是指出一條路,有著預示的功能?這會是和精神分析的概念有所不同,大致上依我的了解,不會主張夢有著預示未來的功能,不過佛洛伊德是把夢的「功能」指向,可以保護夢者的睡眠不被打斷,而得以持續睡著。例如,膀胱尿急,但夢中如「幻覺的滿足」解了尿,雖然沒有實質的解尿,但卻幻覺般覺得有,因而得以持續睡覺。不過也有後來者覺得不甚滿意這種功能論,或者如果只把功能定位在此,那麼何必理解夢在移情和反移情裡所產生的意義呢?這是在建構大理論時可能常見的困局,但是臨床上卻可能是不見得被自覺的矛盾,運用者可能處於不自覺的分裂狀態(splitting),這是常見的,如在本書第三章所彰顯的目的。
「夢境的事件只是指出了一條路。它們預示著在目前這樣的情況下,什麼事是可能的,或者什麼確定是可以發展的。因此,夢給予了鼓勵或警告。做夢者在夢中也許會冒險而解決艱鉅的任務,或走錯一步而墜入懸崖。這樣的結果都是暗喻,提醒我們注意一些已經發生的事情,或是我們沒察覺到正在發生的事情。既然做夢者(在夢的訊息以前)不瞭解這事件的本質,夢意象是一種呼籲,要我們檢視心理事實或外在事實。但隨著做夢者的洞察和能力改變,夢裡出現的結果也可以修改或逆轉。」(第三章)
夢、聯想、隱喻和意義的交織
談論夢本身時,在意象、寓言或象徵裡採用的語詞,首先要了解的,這是艾德華和席薇亞的定義,我不知道這樣的定義,在分析心理學裡是否都採取相同的定義?雖然依我的經驗,發現日常生活裡愈常被使用的語詞,可能在大眾之間的解讀會有愈大的差異。也就是每個語詞,都有著它們可以再被細分的語詞組合所構成。我引述艾德華和席薇亞在第四章的幾個段落,來呈現我所看見的:
「夢意象透過它們所激起的聯想、說明和擴大所形成的網,慢慢編織成為隱喻(用其他的意象來描述某一件事)。接著這張網則為意象提供了心理的脈絡和意義。
如果隱喻性的意象也引導到理性可以理解和表述的層面,我們就可以將它們當作是寓言的。當它們的脈絡或意義超出了理性可理解的範圍,我們討論的就是象徵。」(第四章)
同樣會出現類似的,在建構理論時,或者建構某個夢的意義時,我們需要把想法說得有多少程度的拆解,以及夢會傳達多少如上所說的,某些象徵和圖謎會傳達清晰的意義?
「相對於寓言,象徵指的是那些只能『隔著玻璃模糊地看出』的事物……象徵指出了存在的意義,甚至指出超個人的意義,指向靈性的領域。將超越的面向含納為心靈生活的基本關注,表達了生命是需要意義的,這是透過感知的—本能的需求及其之外的一切而完成的。」(第四章)
雖然在臨床上會有一個假設,個案是要答案來滿足自己的謎題,如為什麼生在這個家庭裡?或者更是尋找謎題,因人生的困惑是一層又一層?但藉著有了答案做鎖匙來開另一個謎題,這鎖匙是以不滿意這答案的方式來發揮作用。也就是有了答案,卻覺不是如期待的而感到失望和失落裡,再出現另一個謎題在後頭,如此一層又一層,需要同時想其他的說法,才不會執意於清晰的意義,如艾德華和席薇亞說的,夢不是如同記號學,有著一個記號等同某個特定意義來了解,而是如同象徵。
「所謂圖謎,是通過圖片來呈現一句用語。這些圖片或多或少清楚地暗示著發音音節、單詞或想法。例如,一幅畫有一隻貓(cat)站在原木(log)上,也許是『目錄』(catalogue)的圖謎……在圖謎中,圖像可以透過發聲的「邏輯」來轉譯成字詞,不必在乎圖片順序的缺乏邏輯。因此,從表面上來看,圖謎的呈現是毫無意義序列的雜燴,然而如果根據發音加以轉譯,這圖謎會傳達清晰的意義。」(第四章)
不過對於圖謎的說法,會是什麼呢?我們需要一起來想想,我們期待的某些意義,可能是以什麼方式出現而被感受到?出現在某些跡象時,那些跡象和我們期待的意義之間,有著什麼關係呢?
自己的自由離真正的自由有多遠
「對夢境意象進行的聯想一開始是『自由的』,但很快地,一旦任何情感被觸動,聯想就聚焦在相關的問題和情結上。因此,如果做夢者只將意象留在聯想是不夠的,例如,X先生表示某個夢『使我想起高中時曾經一起出去的一位朋友。』在做夢者的心靈仍然沒有任何鮮活的身體或情感體驗。因此這一夢意象沒辦法透過它和當下情感現實的心理關聯,為做夢者在體驗層面扎根。我們必須進一步探詢這個夢意象,但得是開放式的問題,不能暗示任何特定的答案。但是它需要尋求特有的情感體驗……」(第五章)
據我的了解,分析夢時,精神分析取向的說法,和這段可能不會有太大的落差。不過,這不意味著兩方的做法就會很接近,例如對於夢的解釋裡,期待有它的客觀功能和意義?這可能就會帶來不同的爭議。
「如果說聯想是主觀的反應,無論它們原有的理性為何,那麼解釋就是對共同接受和達成一致的事實的相關表達。這也就表示,解釋傳達合理的意義。解釋表達了意象對做夢者或/和集體而言典型代表的一切,也就是它客觀的功能或意義……」(第五章)
畢竟是否真有這種客觀性的存在,可能仍是理論者的主張和決定,因為無法說夢一定沒有這種客觀的功能和意義。如佛洛伊德主張,夢是要延遲當事者的醒來,使得睡眠不被打擾。不過就算是這麼說,但是在臨床的分析時,焦點是在移情和反移情時,個案的夢是否有著使睡眠不被中斷的關聯,似乎更是個案自身的課題。但是雖說是自身課題,卻也有著理論者的定義,而決定著是否繼續探索某些材料。
因而有著「為了對每一個別的解釋確立適當的範圍,治療師必須避免將知道的意義視為理所當然,而是應該向做夢者詢問這樣的問題:『對你來說這代表著什麼?』『為什麼呢?』『如果這情形是真的,會怎麼樣?』等等。簡單來說,治療師需要採取好奇而無知的立場。 唯有如此,他或她才能避免過早下結論。」(第五章)
由於涉及移情和反移情的課題,使得以為什麼等方式,直接詢問意義的課題,是否如治療師所說,我倒是保持疑問。因為這些問法是得到意識的答案,但潛意識的想法和情感,倒不見得是以如此詢問方式來得到。雖然這種問法是更符合民主的態度,卻可能和個案內在裡的原始想像和情感是有距離,甚至是相反的,而且就算我們很有工作經驗了也很難判斷。
「不是只有做夢者個人的解釋可能與集體的解釋有種種不同,治療師的解釋也可能跟 (p.41)做夢者或集體的解釋截然不同。雖然這可能會與夢境材料相關,但需要先擱置,直到所有來自做夢者的材料都先探索過。而且,當做夢者的解釋和其他的解釋之間,或者在做夢者的聯想和現實的解釋之間,出現許多不一致性時,就需要臨床的技巧在不一致性之間搭起橋樑而加以理解……」(第五章)
另就夢的分析技術來說,艾德華和席薇亞提出了,包括積極想像和引導想像的技術,這兩種技藝有著早期催眠式暗示的特徵,我覺得並非一定不能使用的技術,如同佛洛伊德後來為擴大精神分析使用對象時,他也提出了「分析的金,暗示的銅」的說法,這種說法可能被誤解為,好像使用「暗示」或當代的「建議」就是劣等的,並非純正的,其實這是偏見。
「既然夢深層的情結也會共時地影響著外在事件和清醒的『改變意識』狀態,所有的夢也就可以加以擴大,也就是做夢者將夢加以延伸,再透過想像的技術來加以放大。這些操作允許意象在內在之眼前慢慢浮現,或者只是透過『虛構』來填補夢故事裡所遺漏的片段。『積極想像』和『引導想像』這兩種方法已有其他的作者多次描述了,讀者不妨可以多參考這些作品。」(第五章)
「積極想像」和「引導想像」,在理論上離「自由聯想」是有距離,但要「自由聯想」並不是容易的事,那是理想,而不是操作時馬上就可能達到的境界。因此在實作過程裡,我相信在精神分析取向的治療者,可能仍會不自覺地有著引導想像,或者間接積極想像的方向,做為個案陳述他們的夢時的處理技術。「同樣重要的是去觀察做夢者在訴說夢境時的情緒與身體反應,其姿勢、張力及感官知覺都是相關的聯想。治療師也需要注意他/她自身的反應,同時仔細檢查當中的反移情成分。」(第五章)
因為從完全的自由聯想,至引導想像之間,是如同光譜般,不同程度的自由聯想和引導想像的比例,這是比較合乎技術的實情。因此我依治療實情來想,精神分析取向者雖是強調自由聯想,如果能夠了解積極想像和引導想像,並對於自己的自由離真正的自由有多遠,才會有比較的基礎。
原始的期待有多原始
「夢工作了一段時間後,原來持續變化的心靈能量模式開始取得均衡,並且得以維持下去。這帶來了生態式的平衡,介於心靈之內以及個體努力覺察並體驗外在(客觀的或者投射出的)環境兩者之間。」(第六章)
佛洛伊德對於夢的論點,是以有一個難以說清楚,它是什麼的動力,但姑且名之為「嬰孩式的期望」(infantile wish),如果要說它是什麼期待,也許接近「原始的」期待,如同艾德華和席薇亞在第二章,引用溫尼考特的概念時,所主張的那種「原始」也可以說是語言無法抵達的地帶,但假設它的存在,我們只能以語言和說話,試圖來接近它。
「這不是因為像古典佛洛伊德學派說的那樣,所謂夢釋放了緊張,並且讓願望得以滿足。而古典榮格學派所說的,所謂每個夢都是在補償意識中的自我立場,其實也不是那麼容易做到,因為我們愈來愈清楚自體感有很多層次,而認同也有很多面向。「自我」是不容易定義的,更不用說體驗了。並且通常我們嚴重受傷或退行的案主,往往只有一個誇大、渙散或破碎的認同感,沒辦法找到一致的自我立場(因為分裂作用或缺乏發展)。」(第六章)
原始期待的表現型式很多樣,而夢是其中的一種,而佛洛伊德的確曾在《夢的解析》裡提過,夢的出現本身就是某種嬰孩式期待的滿足。不過依我的解讀,這種滿足更像是,生為一朵花就註定有股動力存在,不論在多麼艱難的情境下,就是要試著開花,最後有著終於可以開花後的滿足。如同本能的存在,就是要行動出來做為滿足的方式,但是那種「嬰孩式的期待」,不是開了一次花就滿足,就不再開花了,而是生而為花就是一直開花,能夠開花時的滿足,不會停下來的,除非各式條件都無法配合。
「在臨床實務中,我們經常遇到一些做夢者的意識認同沒有得到充分發展或是碎片化的。他們早期成長的環境遭到嚴重的威脅,於是應該發展出來的那個聚焦的和主觀珍視的認同,卻被阻止或是安全地藏了起來。他們常常受到無法處理的情感打擊,將他們的意識分裂成碎片。」(第六章)
艾德華和席薇亞提到的,案主因為嚴重心理受傷或退行,而呈現的破碎的認同感,這是艾德華和席薇亞在第二章裡申論的重點。佛洛伊德晚年的文章,《在自我防衛裡的分裂機制》(Splitting of the Ego in the Process of Defence, 1938),是起初以「精神官能症」做焦點的觀察和思考,後來嘗試對於原始性或精神病性(不必然等同於精神分裂症),提出他主張的重要防衛機制,分裂機制。相較於精神官能症(neusosis),依精神分析的論點,它的主要防衛機制是「潛抑」(repression潛意識的壓抑)、「壓抑」(supression意識的壓抑)、反向作用(reaction formation)或合理化等機制。而「分裂機制」是做為精神病(psychosis)層次的主要運作機制。
簡化的說,精神官能症層次的互動,是「完整客體」和「完整客體」的互動,例如我們常說嬰孩和父母的互動,假設都是完整客體的三個人之間的互動和情結,這是伊底帕斯情結三人關係的基礎。但是「分裂機制」作用下的結果,是如作者所說的破碎的經驗,這也是艾德華和席薇亞在第二章引用的,比昂對於精神病人和原始性的探索分析後的說法,有些創傷者是碎片般(fragments),對於自己和他人的認知,不是以完整的對方來認識,而是破碎片狀。
也許可以說如精神分析家克萊恩(Melanie Klein)所說的,嬰孩對於母親乳房的認識,這是以「部分客體」來做為認識父母(完整客體)的方式。不過如果回到一般的實情,人和人之間相互認識,果真有完整認識自己或對方嗎?這是假設有著完整客體的相互認識,但是實情上,人和人之間的認識,可能大都是以部分特質來認識對方和自己,也許這是艾德華和席薇亞在這段引文裡所談到困難的緣由吧。
如果依著艾德華和席薇亞在第二章和第六章這段的說法,強調破碎的經驗是個重點現象,我個人也是呼應這種觀點。不過如果我們相信這種論點,並以此做為焦點,來假設夢的形成和處理的技藝時,從我的角度來說,就需要了解艾德華和席薇亞在第三四五章裡,對於夢和處理技藝的說明和例子,可能大都是以「完整客體」的人做為基礎,而形成他們所主張的某些夢裡的某些潛在意義。
夢工作的心理機制
相對於破碎、難以理解的人生,如果要把夢的機制也納進分裂機制運作後的現象,那麼當我們想把夢的分析內容,推向那些具有高度靈性的說法時,可能是有些不相容,畢竟「分裂機制」是相當原始的心理作用,它所運作後的結果是破碎難解,或者只是一時的想法,但畢竟是難以整合的。在第三四五章裡,艾德華和席薇亞的意圖,看來是有些接近佛洛伊德在《夢的解析》裡也曾嘗試的,不少篇幅是在說明,從夢者記得的「顯夢」裡加進其他聯想,而建構出「隱夢」(latent dream)的可能意義。
不過如果有差別的話,佛洛伊德對於夢的分析,大都是推向常見的人性,如妒忌不滿等潛在情感,而本書則是延續榮格的傳統,將隱夢的內容部分推向靈性境界。不過這是原先就對夢是什麼的設定有所不同了,依我的想法,夢如何被解讀,自古就無法有統一的說法,這也讓夢成為多元存在的原因吧。只是當艾德華和席薇亞也強調分裂機制下的破碎性,這也是顯夢的某種特性,那麼它是很「精神病」式的思考和再現,在解說後的隱夢的意含,就隨著論者自身的傳統而有了不同。
這也是精神分析和分析心理學,各自在佛洛伊德和榮格原先對於夢有所先決的設定後,各自依著自己的傳承而發展出來的結果。只是如果要推論出屬於靈性層次的經驗,是否需要大致是屬於完整客體下的經驗?如艾德華和席薇亞所說,「而古典榮格學派所說的,所謂每個夢都是在補償意識中的自我立場,其實也不是那麼容易做到,因為我們愈來愈清楚自體感有很多層次,而認同也有很多面向。「自我」是不容易定義的,更不用說體驗了。」(第六章)
那麼何以艾德華和席薇亞會有第三四五章的那些描繪呢?是有些像佛洛伊德當年,為了向世人展示他發展出來的精神分析,有著這些有趣的意在言外的人生故事,讓人們對於夢有不同於前人的觀點。在《夢的解析》裡,他舉例說明不少從顯夢到隱夢的人性故事後,他說其實對他來說,夢真正重要的,不是從顯夢分析出隱夢的內容是什麼,而是夢是如何工作的,也就是「夢工作」(dream work),才是夢的存在和分析的重要意義。這是什麼意思呢?
佛洛伊德是指,人的心智如何運作才是重點。例如,某項難以被接受的欲望,經過那些心理機制,而變成顯夢的過程,他主張他的探索重心在那些心理機制,而不是「隱夢」是什麼。雖然一般人常說,我有個夢,你幫我分析一下,一般是更好奇隱夢是什麼。至於「夢工作」的兩大心理運作機制,是濃縮(condensation)和取代(displacement)。濃縮是指複雜的心智內容會濃縮成某個夢的片段,以片段來代表潛在欲望。而取代是另一個可能不相干的景象,來取代某個重要的欲望,經由濃縮和取代的交互穿梭而形成顯夢的內容。
關於這些夢工作的概念,艾德華和席薇亞是提出了更多的心理機制,例如第六章裡提出的,補償、補充或戲劇化作用等。
「補償和補充是重疊的概念。它們是對意識立場和觀點偏向一邊的情況加以平衡的修正。補償作用經常以誇大的方式,產生與我們意識的觀點正好相反的看法。舉例來說,在我們的觀點過於樂觀的情境中,可能呈現出令人沮喪的看法。因此,夢也就會暗示這情境是令人沮喪的;或者直接呈現出『另一面』,意即這潛在的沮喪面向是被忽視或沒有充分考慮的。
補充則是加入一些缺少的碎片,但不必然是恰恰相反的部分。補充趨向於讓我們的觀點更完整或至少是拓寬。它說:也再看看這個這個,還有那個。補充和補償的功能都是用來糾正我們的盲點。這二者都是為了拓寬我們的覺察以及克服我們固著的立場,以便在個性上能有更多的改變和成長。」(未完待續,全文請見
《夢,通往生命的泉源:榮格觀點的解夢書》)
文:蔡榮裕|精神科專科醫師、臺灣精神分析學會名譽理事長、臺灣精神分析學會執委會委員兼推廣委員會主委、松德院區思想起心理治療中心心理治療督導
#嘗試明白你的靈魂早就知道的一切
#榮格學派版本的夢的解析
#為夢工作者而寫的導論手冊
★以榮格學派的觀點重新檢視夢境的意義及臨床價值,可謂榮格版本的《夢的解析》。
★本書雖是針對心理治療專業人士而寫,強調臨床執業的實務面向,但書中對釋夢的技巧、夢的各種象徵意涵以及在治療上的價值都有相當深入的闡述,亦可吸引對夢的本質與意義有興趣的一般讀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