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寫作目的、初衷是甚麼?我到底想說甚麼呢?每次寫作都會問自己這些問題。透過一次次的反覆探究,一次又一次的練習整理自己的想法,嘗試用好理解的方式表達自己。
在幻想自己有廣大讀者,試著對他們說話之前,其實這些文章最初都是寫給自己看的。唯一的競爭對手就是自己。如果可以用恣意的態度表達自己的想法,不管別人是否認同,都還可以欣賞我如此快樂、放縱地表達偏見的方式。
在寫作題材的選擇上,根據不同的題材或許會有不同要注意的地方。
回憶錄就是擷取人生中某段有趣的事來寫,越是只有自己才知道的細節描寫,就越能讓人進入想像。而也不只有寫做了哪些事,而是寫那些事對我日後的影響。
想把自己的人生寫得好,就得對自己誠實。每天試著規律地寫些關於自己的事,可能寫了一段時間後,會看到自己文章的轉變。一開始寫的生硬的文章也不會浪費了,那就是必經的練習過程,像是運動前需要的暖身運動一樣。
過程中如果覺得「寫這篇應該會很好玩」,那麼就順著心意去寫吧。或許跟一開始想寫的方向不一樣,就這樣邊些邊回憶,又會有不同的故事蹦出來。
發掘自己最深處的信念,那些奇奇怪怪的想法,是個好有趣的過程。
而在寫作技藝上,可以練習的有那些呢?
精簡再精簡、語氣一致
改寫是必經之路,一股腦地寫下的初稿之後,要能享受後續整理的過程。
通常用「我」、「我們」的語氣會最自然,但若是寫著寫著發現,用不同的語氣更自在,那麼也不用抗拒,可以再回頭改第一部分。
寫完初稿後,也可以透過朗讀自己的文章,來發現多餘的描述、贅字等等,試著清理,讓文章更精簡,讓人更好閱讀。導言就要能讓讀者一句接著一句的讀下去,而結尾要藏個驚喜,或是呼應第一段,想停下來的時候就停吧。
這兩本寫作書的作者William Zinsser,從小選擇不接家業,後來從事報社記者,又再次轉變到大學教授寫作的路,一次次的改變都像是帖治癒人生乏味的良藥。改變的過程中,承認自己的弱點反而帶來了更大的力量。
而我也允許我自己不選擇別人期許我走上的路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