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婚不代表幸福或不幸福?該不該結婚,我就自己的案例來談,僅供參考。
今年我已經47歲,這年齡如果以古代的年齡想法,我該是四十不惑已經走了一大半,接近五十的知天命,然而47歲的我真的不惑嗎?我想有些事確實已經淡然,然而究竟是真的放下,又或者只是沒空去想所造成的淡然。
然而就在今天我在反覆咀嚼我這幾天在網路上聽到的吳淡如的演講的內容時,我突然想了一下,四十歲的我,有我的存在嗎?
三十多歲的我結了婚,四十歲的我兩個孩子,一個十四歲一個、另一個即將十一歲,每天一張開眼我第一件事除了生理上的反應,我的腦袋中排的是她們每天相關的事務和家裡內外所有的工作,晚上睡覺前想得是明天她們的事和全家的事。
每一次在和學校老師及孩子相關的人,別人都稱呼我為某某某的媽媽,先生的相關人都稱呼我為某某人的老婆或太太,似乎沒有人知道我的名字,也沒有人對我的名字感興趣。我常發覺在學校我都請大部分認識的人叫我的名字,可是大部分不熟的人還是喜歡叫一些同學的媽媽為某某媽媽,其實我們這社會有時候我真的不懂,名字取來不是要被人喊?為什麼當女人有了孩子就要叫人家某某媽媽,記住別人的名字有怎麼困難嗎?這社會往往都忘記一件事,尊重這件事情,應該從記得對方的名字開始,所有的人不論是男人或女人都不該是附屬物品,不該稱呼為某某的**,每當有人這樣稱呼我,這真的是讓我無法忍受。
然而這卻不是造成我在我生命變少、變小的理由,而造成這樣情況的人,我想最大的原因其實是自己,當孩子出生時,當母親的自己總想把自己最重要的一切給孩子,孩子的一顰一笑、喜、怒、哀、樂無時無刻不牽動的自己,而自己總是不由自主的愛著從自己肚子裡生出來的孩子,腦子所想的一切,不怕他們說,只要他們想要。當母親的我總是想盡辦法,曾經害怕的髒污及討厭的事物,只要他們喜歡,當媽媽總會想盡辦法想幫取得,根本甚麼都沒想過,因此經過這十幾年的淬鍊,我已經所剩無幾了吧!
今天我不自覺想起二十歲前的自己,曾經看過一本漫畫作者是朱德庸書名叫做澀女郎,裡面有一段話,想結婚的結不了婚,不想結婚的卻結婚了。當時二十歲前的我,根本不想結婚,應該說連戀愛都有恐懼,我的父母讓我看到傳統婚姻的互相傷害,他們是父母之命下,所產生的婚姻,當訂下媒妁之言時,兩個人都沒勇氣去反對,各自帶著不愉快的心思結下的婚,而婚姻中的不愉快和傷害都在我們孩子的面前不時地顯露,孩子小的時候察覺不出甚麼,可是大了看得多了,卻也慢慢發現怪怪的。而夫妻雙方產生的不愉快,有時受氣的卻是孩子。
而在二十歲前,看到家中所謂父母眼中最聰慧的姊姊在談戀愛談到不惜放棄學業,在婚前對男友的百般討好與吹捧,卻在婚後被姊夫打到求我讓她在我租的地方借住一事、被打到鬧離婚、打到吃安眠藥想自殺,為了夫家拼命賺錢然後猛爆性肝炎,因為婆婆一句話姊夫就甩姊姊一巴掌等等,諸如此類的層出不窮,我常想我沒姊姊聰慧,我真的沒勇氣我會找到一個有可以愛我的人,而我想我父母這樣的婚姻,我真的不知道我有能力經營好自己的婚姻嗎?所以在當年我早決定不談戀愛,而命運往往不是可以任由自己去決定的。
三十歲後半,硬是拉著年幼的大女兒和先生去了日本和長灘島玩,之後想了想又帶著兩個年幼的孩子和先生去了趟略為豪華club med,接著開始帶著一家去親民的泰國開始第一趟自助旅行,當時買的是荷蘭航空卻是由華航代飛,然後開始日本,在大女兒即將入學前我們第一次長時間的自助(快一個月)去澳洲,因為知道如果不去做,這輩子我可能永遠都不會飛怎麼遠,也更因為這樣可能可以讓自己感覺自己的存在,出發前幾天真的很想找面牆撞死自己算了,因為不想天天說英文,感覺壓力好大,最後還是去了,這一趟讓我那三十歲的自己活得長一點。
四十歲後,其實我根本都忘記我自己,每天忙著孩子上學、忙著家裡的事(因為我成了專職的家庭主婦),所以孩子的食、衣、住、行及育樂,幾乎都是以我為最大的負責人,而生活就瘋狂地隨著孩子的成長而磨損我個人的思維,想到現在自己在今天才發現,自己被母親這工作吞噬到所剩無幾。
很慶幸我還能想到我這個自我的存在,有點諷刺也有點讓自己陷入一種思考,難道這就是我從不贊成女人太早結婚的原因嗎?這難道就代表現在的人最好別結婚嗎?我不會勸別人結婚,因為結婚的後果我沒有能力替你承受,所以我為什麼要勸人家結婚?結婚難道能保證誰的幸福?幸福要靠一張紙?幸福要結婚?幸福?沒有人能給誰幸福,只有自己才能給自己幸福,自己才能定義自己要的幸福,其實每個人要的幸福並不相同,如果一個人在婚姻中失去自己,我覺得那也就是失去幸福,我很幸運我現在還發現殘存的自我,正試圖拼湊那殘缺不全的我,或許有一天我會再找到自己,讓自己再度開心在自己所想做的事物中忙碌。
所以女人要不要結婚?又或者人該不該結婚?這問題真的在結婚前都該好好想,而且也該替自己保留一下自我的空間,或許婚姻才有辦法長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