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民主國並不是台灣獨立的先聲,台灣民主國的年號叫「永清」:永遠歸順大清的意思。台灣民主國本身成立當初的理由,他的目的,其實是要拖時間,希望國際間其他的國家會介入,然後讓日本把台灣跟澎湖歸還給大清帝國。為什麼?
因為在這之前有個前例, 在馬關條約裡面割讓出去的,除了台灣跟澎湖之外,其實還有遼東半島,但是後來因為有三個國家干涉,日本跟大清帝國後來簽了一個《遼南條約》,然後要求大清帝國花錢把遼東半島買回去。
所以其實建立台灣民主國那群人的想法是,趕快先弄這樣一個東西來拖時間,看看其他的國家會不會也來介入一下,像之前干涉還遼一樣介入,然後讓日本把台澎賣回去給大清帝國。
最後當然沒成功,大多數的國家根本不想淌這個渾水,而且他們也知道台灣民主國這些人在打什麼主意,所以台灣民主國並沒有得到任何國家的承認、沒有任何國家承認他是獨立的主權國家。
另外一點也要讓大家知道,台灣民主國他本身主導的人基本上就是大清帝國治下的人,所以台灣民主國如果說要主張領土的話,絕對不會超過大清帝國所能夠合法主張的範圍:台灣島西半部部分及澎湖。
所以如果台灣民主國真的復國了,這個國家的領土也不包含中央山脈以東,所以領土範圍就會是一條香蕉啦~
所以現在有人在主張要復國的時候,可能不太清楚台灣民主國是什麼。再來就是在當時國際法的角度來講,台灣民主國是大日本帝國主權領土上面的台灣人叛變,所以後來發生所謂的乙未戰爭。乙未戰爭對日本來講其實是一個軍事鎮壓叛變,就是個叛變沒成功的軍事鎮壓,這是國際法裡面的看法。
馬關條約雖然 1895.5.8 生效時,大日本帝國就取得台澎在大清實質控制下的部分的領土主權,但人民的國籍要等到 1897.5.8 才確定,給了原台澎居民兩年的選擇國籍的機會。
然後 1911 年開始,大日本帝國開始用武力併吞原住民所在領土,之前說過大清帝國所控制的範圍並不是整個台灣島,在一戰以前的國際法,是可以用武力征伐的方式來擴大你的領土範圍。
日本就是運用武力的方式去併吞原住民所在地的領土的主權, 也在那時候有提出了所謂的「五年理番計畫」,直到 1915.1.15的時候算是完成「台灣全島一統格局初成」。
全島主權歸日這一點其實蠻重要的,在國際法裡面從這一天開始,台灣島整個島的主權才真正歸屬於單一的國家,而大日本帝國是有史以來第一個取得台灣島全島主權的國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