淒楚蕭瑟秋後決—《秋決》

2021/12/05閱讀時間約 18 分鐘
國中時,筆者曾聽父親說過一則故事:一位死刑犯臨刑前,監斬官詢問死刑犯最後的請求,死刑犯要求見母親最後一面,隨後便向趕至刑場的母親懇求再吸一次母奶,可無生育怎有奶水?為了滿足孩子最後的請求,母親只好解開衣襟,剎那間,唇起齒落,死刑犯狠狠地咬落母親乳頭,責怪母親若有好好管教他,他也不致落到如此下場,在《伊索寓言》中也有類似的故事,只是死刑犯咬下的,是母親的耳朵。
「倖豬夯灶,倖囝不孝(寵豬舉灶,寵子不孝)」,不論是換湯不換藥的民間故事,或是一針見血的諺語,在在強調對子女要加以管教不得放縱的重要性,以及過度寵溺的潛在後果,這段由親人在枕邊訴說的警世寓言,在幼年李行(1930年5月20日~2021年8月19日)的心中生根,從拍完《街頭巷尾》的1963年起,經多年醞釀,由2016年獲得金馬獎終身成就獎的編劇張永祥(1929年10月26日~2021年10月8日)大幅修改劇本,於1971年4月開拍《秋決》這部電影,並在1972年上映。
秋決》片頭
先哲鑑於春夏乃萬物滋茂之際,秋冬為萬物蓄藏之時,秋行肅殺,秋意蕭索,葉落蟲泣,山川寂悲,念上天好生之德,循春長秋實之意,是以官府刑決死囚,必俟秋後。漢丞蕭何,明定刑律,立秋論決,是謂秋決。
秋決,即是於金秋時節處決犯人,古云:秋後問斬,為何是秋後才處斬犯人?《禮記·月令》中記載「涼風至,白露降,寒蟬鳴。鷹乃祭鳥,用始行戮。」;《左傳·襄公二十六年》中也有「賞以春夏,刑以秋冬。」的紀錄;西漢儒者董仲舒著作《春秋繁露》之《四時之副》篇章中寫道:「春暖以生,夏暑以養,秋清以殺,冬寒以藏。」,更提出「慶為春,賞為夏,罰為秋,刑為冬。」,也確立在秋後處斬犯人的慣例。
電影開頭直截了當點出主題—在陰濕寒涼的深秋時節,獄卒們大陣仗地將死囚押上囚車,囚車在濃霧的籠罩下緩緩駛向刑場,披麻帶孝的孤兒寡母在刑場邊呼天號地,跪在劊子手附近的死囚淒然地望著為自己送終的妻兒,表情肅然的縣太爺批示文書,擲出毛筆,劊子手舉斧斬向死囚頸部,白霜枯枝丫叉於天,更襯一絲淒楚悲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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