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斯洛曾經評論佛洛伊德及其信徒:當你手上只有槌子,看到甚麼都會當作是釘子。
先前提到我因為駕駛常識不足導致理解交通告示 Bridge ices before road 有困難的經歷,還有如何類比這個經歷與當代閱讀理論的過程;坦白說,這大概是出自我對於語言的好奇,以及手上工具有限的緣故。我事後追想,這個例子還有很多其他巧妙之處,接下來會說明其一。
幾年前我和J一起到歐洲旅行,J的畢生願望之一就是可以在德國無速限公路上狂飆德國車;因此,他在出發之前除了備好國際駕照也針對當地交通規則好好的研究了一番。整個旅程J如魚得水,不僅無限讚嘆德國駕駛邏輯嚴謹且文化水準高,甚至在碰到非預期的挑戰時也發揮驚人的機動性順利過關。而我的任務則集中在搞清楚德文地名和各種方向指引預告,基本上擔任及時導航的角色。猜我回到美國之後是怎麼詮釋這次兩人的合作經驗? 當然是無數研究驗證的槌子本人:閱讀簡單觀點模式 (Simple View of Reading),也就是成功的閱讀理解 (Reading Comprehension, RC) 完全是基於解碼 (Decoding, D) 和語言理解 (Language Comprehension, LC) 兩大基本能力相互交乘 (D x LC = RC) 的結果。結合J對於普世駕駛文化的高度理解 (LC),以及我差強人意的外文認讀能力 (D),我們順利的完成了這趟跨國公路旅行,甚至完全沒有因為任何交通事件起爭執,堪稱史上最強夫妻旅行組!
前陣子我又在晚餐時間重溫我的交通告示小故事,J不解地針對一個小細節追問:「你怎麼可能一開始會把 Bridge ices before road 當作驚世警語? 去德國之前我發現各國的交通號誌多半都遵循極其相似的設計規則,你明明就看到整個牌子了,難道你不知道那是個交通告示嗎?」
大哉問。
先不說馬路邊的牌子是不是都可以算是交通標誌,Bridge ices before road 長得如下圖這樣,怎麼說我都不太可能把它誤認成什麼莫名其妙的告示牌阿?
後來我又認真想想,越發覺得這個槌子實在是太好用了。首先,我的英文閱讀能力當然不可能達到一目十行的程度;也就是說,當我一眼瞄到牌子上寫的句子並且不可抗拒的開始進行解碼時,因為工作記憶容量有限的關係,我在同時間忽略了所有其他的訊息,包括牌子的顏色、形狀等等,而只將我的注意力集中在認讀字句上,也才勉強地在瞬間完成了解碼的任務。那麼,我又怎麼會對這個句子產生一個驚世警語的印象呢? 這就要回到槌子的另一半:語言理解能力。一般來說,簡單現在式的使用僅限於幾種情況,特別常用於說明一種不變重複的真理,比方說,Jesus loves you。進一步說,Bridge ices before road一連省略了兩個冠詞 "the",亦是表達抽象概念的一種作法。也就是說,哪座橋或者哪條路都不重要了,要點是要強調一個不變的通則,橋是會比路先結冰的。
簡而言之,我在當時對這個交通告示的理解,是基於堪用的認讀能力 (D) 加乘上對於英文這個語言的句法 (LC) 的基本認識;換句話說,我之所以沒有能夠達到完整的閱讀理解,恰恰好是因為受限於還沒有自動化(automaticity)的解碼能力以及對「雪地駕駛」這個語境(context)的理解不足。而閱讀簡單觀點模式這個好槌子,則是清楚明白的解釋了我的閱讀理解 (RC) 的能與不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