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發現我的留言被刪除了,但還是希望這位同業可以稍微注意一下自己對業界用詞的註釋。而且我更希望能溝通、對話,當然刪除留言是你的權利。
砲店真的又稱框店嗎?不,砲店通常只是一個:「這家店的公關通常有性服務」、「直接可以在包廂內有性服務」、甚至可能是一些客人為了證明自己很瞭夜生活文化的說法。
那框店是什麼?通常框店意旨帶台制或看台制的店家,並在一定的時間內客人必須決定要不要留下這位公關在包廂內。「框店是不是一定要出場?」,沒有,客人只是需要決定要留這個公關多久,大框還是小框、框出與否等。而出場是否有額外的性服務?這個時候還需要幹部、行政另外與客人及公關協助確認。
店家店等於炮店嗎?不是,前面解釋過砲店是在特定的情況下會有的說法,而店家店通常意旨有「屬於」自己的駐店幹部、經紀、行政,與流動的經紀與幹部合作較少的店家,而有沒有性服務,有,但也是需要行政、幹部另外協助公關與客人進行確認。
店家店是否等於框店?不,店家店也有看台店、也有不一定得在指定的時間需要決定框的店家。而框店也不見得是店家店,每一間酒店運作的系統可能都會不一樣。
這邊特別提出解釋的原因是,不希望有潛在會成為客人的觀眾會認為自己進到框店就等於進到砲店,因此對於性服務予取予求,目前已經很多這樣的人,我們不需要更多,對吧。每一個公關的身體界線都不同,更希望身為強調公關勞動權益的各位同業可以更注意自己用詞,才不會造成任何額外不需要再增加的誤會及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