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不是該把標題改成:「愛倫坡教你如何輕鬆成為偵探啾咪?」
人類的心智特徵中,有種名為「分析能力」的特質……一個人會對自己絕佳的分析能力深感自豪。他之所以能解答難題,不只因為深諳解題方法,事實上,必須歸功於敏銳的觀察力……而一個擅長心智分析的人,肯定聰明機伶。但一個聰明機伶的人,卻往往不見得善於心智分析……或許可以進一步用「喜愛幻想」和「擅於想像」當例子來說明,事實上,聰明機伶的人一定很「喜愛幻想」,但擅長心智分析的人則肯定「擅於想像」〈莫爾格街凶殺案〉。
我老是把「埃德加(Edgar)」看成「艾爾加(Elgar)」。前者是小說家,後者是威風凜凜的作曲家(雙關)。或許直接稱「愛倫坡」比較不容易搞混(只有你會搞混吧!)。
身為推理小說的鼻祖,〈莫爾格街兇殺案〉可謂是眾多推理小說的「原型」,不但塑造了第一組「偵探」和「助手」的角色,而且也製造出了第一個密室殺人事件。柯南……我是說腐爾摩斯的作者、江戶川亂步,聽說都深受愛倫坡的影響。
本篇從論述「分析能力」開始,長篇大論的敘寫人物設定……不是,說明「偵探的條件」。先說明身為偵探應該擁有什麼樣的特質,再來開始敘述兩名大叔同居(嗯咳)的原因跟過程。而且租屋者的確也是故事的敘述者「我」,而偵探則是法國人杜彭,怎麼樣,有沒有很明顯的既視感呢(笑)
偵探的條件第一項,當然是廣泛的閱讀趣味。作者在一開始就說了杜彭是因為和他找尋同一本書而認識的,真是浪漫的相遇緣由,任何愛情故事都是這樣開始的(嗯咳)。
第二條件當然就是前面所提到:對事物擁有靈活生動的想像力,會讓大叔熱血沸騰……嗯不是,「這使我感到自己內在的靈魂也隨之翻騰跳動」(引述原文)進而產生崇拜心理。
第三,臭味相投的人才能同居嘛(喂)……所以「我倆的個性都有點古怪陰鬱」而且杜彭「極度迷戀黑夜」……以古怪來說,的確也是身為偵探的條件之一(這也算?)
第四理所當然的一定會有透徹的觀察力。作者描述杜彭「……頗為自豪地說自己能不費吹灰之力地猜透人們的心思」。接下來,作者便講述了杜彭如何鉅細靡遺地推理思考模式的這件事,只要觀察表情就知道對方心裡在想什麼,簡直就擁有讀心術--到底是誰定推理十誡裡的「不可以有超能力」這件事?明明愛倫坡就犯規(喂)!
寫完七頁的人物設定(偵探的條件x)之後,命案終於隆重登場,先從報紙的報導開始(嗯,的確又開始有既視感),第一天詳盡地報導了命案的現場(眾多的線索就不多說,留待有興趣的人去解謎)第二天則更進一步報導了證人證言(<s>真是良心報紙,還得扮演提供偵探(讀者)解謎的途徑)落落長地寫了誰誰誰的證詞如何如何……在還沒有推理小說的時代,愛倫坡的確提供了一個足以讓後繼者學習仿效的範本(當然我還沒看過布朗神父,尚不知道其形式如何)。
接下來出現了偵探的第五及六項條件:「不能只光專注於其中一個要素,得綜觀全局」、「不能光從片段的紀錄或口述去推敲,得親自到現場勘探」。近代有很多「安樂椅偵探」,也就是偵探不見得會去現場,只光從一些旁人的轉述便能知曉犯人是誰用了什麼手法……諸如此類的作品,可能在杜彭眼中看起來都不太合格吧(笑)
從現場回來之後,出現了第七項條件:「大膽假設,小心求證」(笑)當然此項要件可和第六項合併,去現場探勘當然也是因為心中有所假設而需求證,或是因為去了現場印證了某些假設接下來又產生了某些假設需要證實……也在此段出現了第一個密室(笑),偵探非常盡責的告訴讀者現場多麼密閉案件多麼奇特。
接下來就收尾了,很多推理小說都會出現的偵探設下陷阱給犯人跳的橋段就出現了w至於詳情及犯人……那就留給有興趣的人吧(我才不會像某教授一樣直接爆雷呢)!
莫爾格街兇殺案的結構(流程)非常簡單,想要寫推理的或許可以參照模式:人設(x)、案件(包括現場狀況或留給讀者的線索)、證詞、現場探查、犯人、收尾(加破案)……是不是很容易入門呢w
(愛倫坡表示:開玩笑,在這之前我可沒任何參考書蛤!)
也由於是第一篇推理小說,布局上當然都以偵探敘說為主,少了劇情的進展,唯一離開兩人愛的小窩住處的是去現場查證,其他的劇情幾乎都在室內以大叔間的對話完成,雖說少了幾分緊張懸疑的刺激感,但若以輕鬆的心態來看,其實也不失為一篇可以喝著咖啡一邊翻閱的小品推理文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