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廠商藉由網路人力銀行或其他媒體,長期刊登徵人廣告威脅員工更努力工作,此舉造成民眾生涯困擾甚鉅,進而影響國人生育工作之進行。實際案例有相同職缺連續刊登九至十年者。
根據教育部統計,未來十六年,小一新生平均年減三千人,小學總人數年減一點六萬人,預估一一八學年度國小學生總人數將跌破百萬;高中學生總人數平均年減九千七百人;今年大學生總數跌破百萬,預估一一一學年起,大學學生總數平均年減一點一萬人。
胡亂刊登產生的主要困擾如下:
1. 民眾求學時期,無法得知業界真實需求,無法安排生涯規劃。一堆爛竽充數的職缺,看似有需求,實則重覆刊登,早就額滿,造成民眾唸一堆相關書籍,卻求職困難。
2. 尋職時,變成議價對象,空跑面試。
3. 工作中,長期看到自己的職缺在刊登,容易罹患精神疾病。
4. 參加政府或民間在職訓練時,不知如何選擇課程,網上一堆爛竽充數的職缺,不知道如何進修起,造成選擇困擾。
5. 待業時,要參加職訓課程,也不知道如何選擇課程再出發。
6. 家長教小朋友生涯規劃,擔心會教錯,畢竟錯誤資訊一堆。
7. 未來日子不穩定,民眾怎麼敢生?降低國人生育率。
如果廠商刊登職缺時,有註明365天內已刊登日數,民眾就有資訊可以參考是否要學習該技能或知識及自己能不能承受的起這樣的精神壓力。欲生育者就可以選擇相對穩定的工作,安心生育。
現在網站教學課程相當豐富、多樣,廠商可以與課程供應商或勞動力發展署合作訓練課程內容,以訓練方式代替不斷徵人的方式,企業朝向正向發展。 或是尋求企管服務公司的協助來設計組織架構與員工職務,改善人力需求的狀況。 民眾在尋職時,容易發現善待員工的廠商,尋職人數就多,就直接鼓勵善待員工的廠商,勞動市場朝正向發展。
對網路人力銀行或其他媒體而言,計算公司職缺365天內刊登日數並不困難,畢竟廠商都有刊登申請,電腦一算就知道365天內刊登日數。如果廠商更換人力銀行或其他媒體刊登,就請廠商自行提供累積天數給人力銀行或其他媒體。如果廠商更換職缺名稱而實際工作內容相同者,亦需累算。這些對廠商而言是些微成本,但對社會卻是大大助益。 更重要的是,民眾如果沒有後代,很容易成為獨居老人,那會被歹徒盯上,造成生活上的困擾。
建議作法,可採類似就業服務法第 5 條第 2 項第 6 款規定,增加第 7 款規定,要求提供職缺之365天內刊登日數。
這種作法不會影響正常刊登人力需求的廠商。再者,求職廣告既然由廠商刊登,廠商自然會在廣告中解釋長期登職缺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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