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律師」這樣的稱呼,往往有兩種意思。一種是當事人真的很尊重律師的專業,以「大律師」的方式來表達,另一種則有強烈的反諷色彩,在法庭上,當聽到法官稱兩造律師為「大律師」時,總還是有種不寒而慄的感覺。
這個案件第一次開庭,法官依例點呼原被告兩造,並同時認識兩造律師。
法官向原告的方向詢問:「您是OOO吧,您旁邊是A律師,是吧?」原告點頭。
法官再向被告的方向詢問,「您是XXX吧,請問您旁邊的是…..」,不等法官問完,被告律師大咧咧地站了起來,稱:「報告庭上,我,我是B『大律師』啦!」
時間好像頓時暫停一般,法院所有的人都暫時楞了一下,看了自封自己為「大律師」的「B大律師」,面面相覷了一番。
法官頓了頓,強忍著笑意,說:「好好好,我知道了,您是『B大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