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葡萄園之歌﹞諭示的六宗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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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聖經》中的「先知書」,記錄先知的話語,慣於使用譬喻(如:明喻、暗喻、象喻、借喻等等)來代言神意。《聖經》經常提及的物產是葡萄,在《以賽亞書》第5章提及的「葡萄」當然有深刻的寓意。神要我們多結果子,而我們這棵「葡萄樹」究竟是「好葡萄」還是「野葡萄」,就至關緊要了。
讀《以賽亞書》第5章印象最深刻的是﹝葡萄園之歌﹞提到的六個「禍哉」;亦即「六個神諭」或「六個譴責」。﹝葡萄園之歌﹞採民歌體式,因為以賽亞曉諭對象是猶大百姓,用民歌的表述效果更好。
神所諭示的六宗罪究竟是什麼呢?第一個「禍哉」,譴責他們貪戀鄰舍產業,強取豪奪(賽5:8-10);第二個「禍哉」,譴責他們縱慾宴樂(賽5:11-12);第三個「禍哉」,譴責他們藐視上帝,嘲笑聖潔;(賽5:18-19);第四個「禍哉」,譴責它們顛倒是非善惡(賽5:20);第五個「禍哉」,譴責他們自以為是,倚仗聰明(賽5:21);第六個「禍哉」,譴責他們棄絕上帝訓誨,庇惡枉義(賽5:22-24)
這對現代人有什麼意義呢?首先「強取豪奪」(賽5:8-10),經文敘述一些猶大人對土地與住居的盤剝,這也是現代社會常見的現象。嚴格來說,與「違反居住正義」相當。
第二「縱酒宴樂」(賽5:11-12),這也是現代社會常有的風氣,酒後誤事,開車撞死無辜者,媒體報導屢見不鮮。制止酗酒,勢在必行。就今天來看,意味著要改變社會風氣,何其不易。權柄人物如果也如此,毋寧是國家社會的悲劇。
第三「嘲笑聖潔」(賽5:18-19),指褻瀆道德標準,用虛假繩索引人入罪。在現今就更不缺例子,比如深陷在「有無1.5個博士的論文門」的某政治權柄,不惜動用司法體系掩蓋、迫害揭發者,至今仍是台灣延燒不停的重大事件。
第四、「顛倒善惡」(賽5:20)。指的是顛倒道德,這哪是稀罕事?小自個人,大至國家,古往今來,有太多例證。孔子當年譴責「鄉愿」者「德之賊也」,然而顛倒道德,毀人三觀,便不只是個人罪惡,還將帶來社會價值底線的崩壞。
第五、倚仗聰明(5:21)。自欺常附帶著欺人,指那些「稱惡為善、稱善為惡,以暗為光、以光為暗,以苦為甜、以甜為苦的人!」(賽5:20)。對於人倫關係、社會互信,都將帶來致命的破壞。
第六,「庇惡枉義」(賽5:22-24)指的是「因受賄賂,就稱惡人為義,將義人的義奪去。」(賽5:23)即以此刻仍持續未歇的「俄烏之戰」,以美國為主的新聞媒體「偽善興戰」,為美國攫取最大利益,不正是對國際公義最大的歪曲?
﹝葡萄園之歌﹞諭示怙惡不悛、不行公義,不好憐憫,又不存謙卑的心,終將使國家民族陷於毀滅。神曾使用亞述國大軍毀滅北國以色列,這個懲罰可謂相當之嚴厲。(賽5:25-30)。如果南國猶大仍不肯徹底避免這六宗罪,等在他們面前的將是與北國以色列同樣的命運。這對於當代人有何啟示呢?很值得我們捫心自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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