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影】<失控的審判>觀後感:someone,not just anyone.

2022/04/18閱讀時間約 4 分鐘
強求一個渴望的真相,用公權力壓迫手無寸鐵的人,這是一場不對稱的戰鬥,我認為用正義包裝的偽善,比真實的邪惡更為惡劣。

內容簡介

本劇為真實故事。2001年穆罕莫都被美國軍方從阿富汗帶走,從此關押在關塔那摩監獄,因為美軍懷疑他是911事件的主謀之一。監獄中,他受睡眠剝奪、水刑、性虐待摧殘,;監獄外,代表反抗政府勢力的南西.霍蘭德律師與代表軍方勢力的斯圖將軍努力地蒐集證據,一方為了營救,一方為了定罪。然而透過穆罕莫都在獄中寫的手稿以及政府方不透明的資訊,兩方勢力合而為一---罪刑法定,政府不得無故關押未定罪的人民。2016年,他終於重獲新生回到故鄉,結束15年的無妄之災。這段經歷被穆罕莫都寫成〈我在關塔那摩的日子 〉,以令人心痛的筆觸控訴美國司法不公。

關於人權---Everybody is equal before justice.

關塔那摩監獄位於古巴,於911事件後成立,2006年由布希總統准許對被關押者進行嚴厲審訊,獨立與美國領土之外以避免聯邦政府對於被關押者人權的保護。
故事中軍方為了守護911事件被害者的人權而剝奪任意人的人權,這明顯是一種悖論,也是一種犯罪。美軍未經法院准許便強行從阿富汗帶走,這是侵害人身自由;對嫌疑人進行嚴刑拷打,這種不把人當人的行為也是世界人權宣言中明文禁止的,而美國還有這樣與普世人權價值完全背道而行的地方令人悲哀,這代表其實沒有任何一個國度能完全落實人權保護。人們強求一個渴望的真相,用公權力壓迫手無寸鐵的人,這是一場不對稱的戰鬥,用正義包裝的偽善,比真實的邪惡更為惡劣。“Someone……not just anyone.”這是本劇最觸動筆者的台詞,法律要的是真相,不是代罪羔羊,我想這也是毒樹果實理論在法律上屹立不搖的原因之一。
再者,美軍在此一案件中也沒有守護程序正義。政府方聽到穆罕莫都同意霍蘭德律師為其辯護時,反應既驚恐又輕蔑,認為恐怖份子的人權沒必要被守護,且此舉也等於和聯邦政府宣戰。先不論被告有罪與否,司法都應捍衛原告被告雙方對等的權利,尤其是在死刑辯護的案子上。對於法庭上的人而言,擁有辯護的權利及對等的攻防才不會使審判出現紕漏或結束的過於草率,司法的執行程序也才有跡可循;而對於法庭外的大眾而言,媒體導向被害者報導常混亂我們對於真相的認知,用片面的資訊就評斷這個人該死或不該死,因此法庭更應該積極調查對加害者有利的資訊平衡雙方資訊落差,法院才不會成為意氣用事的地方。這並不是說所有加害者都值得被原諒,而是認為只要是人,都應該在法律之前擁有平等的權利。
然而,關塔那摩監獄至今仍持續運作,而穆罕莫都仍未獲美國政府一句道歉。期望未來的某一天,正義會覺醒,將人性與尊嚴歸於穆罕莫都。

關於原諒--自由與寬恕是同一個字

除了法律上的探討,整齣戲的另外一個主軸是信仰與原諒。「在阿拉伯語中,自由與寬恕是同一個詞。」主角回到家鄉後,結了婚,生了小孩,有個幸福美滿的家庭,受傷的他藉自身的力量頑強地重生,並執筆將十五年的遭遇寫成書,讓他的悲劇成為促成社會改變的動力。他散發出的光芒是令人感動的。
西方世界與伊斯蘭世界的仇恨存在多時,這或許也是美國軍方對他們所謂「恐怖分子」極其兇殘的原因。關於雙方歷史的糾葛網路上資料已太多,在此不贅述。若單純從主角的角度而言,他認為去寬恕所有罪過,是擺脫怨恨與復仇的情緒,將自己從過去的地獄中解放,也不要再讓他人落入自己打造的地獄中,這是可蘭經教他的善。我雖然非穆斯林,卻也被其中的釋懷感染。有些時候我們會被生活中各式的坎所局限,在人際關係或是學業、事業中結下心結,一步步將自己推進死巷,卻忘了身後還有許多選擇。詩篇〈The road not taken〉中有句話:”I took the one less traveled by ? / and that has made all the difference.”每個決定的意義來自心裡的選擇,放下執念,生命會在原諒中覓見微光。穆罕莫都亦如是,我們是否也該如此?

關於信仰--相信是去愛的理由

這部電影另外一個特別的地方是,編劇及導演沒有帶入美國對伊斯蘭的仇恨情緒,反而是站在穆斯林的立場,帶領觀眾反思罪惡的根源是宗教,還是人?劇中獄卒一手捧著十字架,一手將可蘭經丟入垃圾桶,我不認為這是神所樂見的。然而無可否認的,激進教派的作為的確令人髮指,但憤怒面前,我們依舊必須保持理性,面對個人不以偏概全。筆者相信沒有一個宗教會要求人棄善從惡,善惡並沒有宗教、性別、政治之分,促使變壞的是環境,選擇變壞的是人本身。所有文化都值得尊重,所有信仰都應該是去愛的理由。
嬿如
嬿如
年齡十八,外表十五,內心十歲。甘心在文字的海灣擱淺,曬一曬打撈起的故事與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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