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s://ppt.cc/fFgshx)。
飲酒過後心情會較為亢奮,此時刻能會做出一些脫序舉動,例如亂罵人等。這些行為,除了可能涉犯社會秩序維護法外,也可能涉及刑法第309條公然侮辱罪名。今天來說明一下酒醉鬧事涉及的問題:
法條規定在這裡:
刑法第309 條:公然侮辱人者,處拘役或九千元以下罰金。 以強暴犯前項之罪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一萬五千元以下罰金。
社會秩序維護法第72條第1款:有左列各款行為之一者,處新臺幣六千元以下罰鍰:於公共場所或公眾得出入之場所,酗酒滋事、謾罵喧鬧,不聽禁止者。
一、為甚麼要有公然侮辱罪
相信應該很多人不喜歡被濫罵,被罵的時候通常心理會很委屈,或者很不爽,這種心有不甘、不愉快的情緒,可能會使他人心理受傷害,也可能會產生更多衝突。公然侮辱罪就是要避免這種情形發生,限制部分的言論自由,換取更多的社會安全。
二、把門關上再罵人可能還是會成立公然侮辱罪
法院實務見解認為,能夠使多數人知道罵的內容,就是公然行為,一般會認為3人以上就符合了。所以,就算在一群朋友在包廂聊天,突然對他人出言不遜,仍然有成立公然侮辱罪的疑慮。
三、社會秩序維護法跟刑法有何不同?
社會秩序維護法不是刑法,社維法性質上屬於機關維護社會秩序使用的一種行政處罰,所以社維法裡面規範了很多刑法不會處罰的規定,使警察大人可以有法律依據去制止不當行為民眾。
★線上收聽★
駿騰法律事務所 江曉俊律師 關心您
服務電話: (03)461-0171
line id: 0978628231
按此網址加line好友喔~ https://line.me/ti/p/vcH_eNyr8Z
微信: lawlaw110110
服務連結: https://linktr.ee/law110
#公然侮辱罪 #法律 #律師 #社會秩序維護法 #刑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