宇宙法則的形成並不是一開始就寫定的,他經過無數次的演變升級,以最多數及體能共好的前提為優先順序,才能淬煉出一些到今時今日「經典不敗」的法則。
所謂的宇宙法則,也就是自體平衡能量的機制,靈魂意識的生成面向包羅萬象,創世主全然允許與衪的孩子有各式各樣的存在,衪本身是包容讚許的,但靈魂各自之間進化的程度不同,包容的程度也就無法同一而論,於是就有了在合一、全然的愛中,與個體的愛中有來往互相平衡的能量生成、運作和協作機制。
一開始機制的生成只有一點:我如何感受到我自己的存在?
所以才會從自身中分離出「不是我」的我,本源分離出愈來愈多的「不是本源」的本源,衪感受到自己的磅礡和無限可能,衪的年歲比你們所知的任一靈魂體更古老久遠,但祂的心思心智可能比你所知的任何存在來的新鮮有活力,宇宙的存在本身就是一個複雜的有機體,衪古老又稚嫩,祂歷經風霜,卻又時時刻刻期待著改變,你說這樣的存在要如何走到今時今日的模樣?
宇宙法則便是祂一路以來的成長軌跡,宇宙是靠這些法則去感受了他自體的存在:不是我的我也是我;而在這當中一定會演化出宇宙珍視的「發展」特質:比方,愛與和平、包容與創造,為了要體驗到不是我的我,對任何碰撞而來的體驗,反而是最不能拒絕的。
如果要說宇宙法則是什麼,最重要的有兩個:
第一,所有存在都是一樣的。因為他們都是「不是我的我」,我無從挑剔,無法不愛他們,否則就等於否定了我自己的存在。
第二,所有的存在基本上都處在不斷變化的狀態,所以根本沒有停止這回事,即便是一潭死水,仍有微生物和細菌在運作者,每一秒的你都和上一秒不一樣,一件事情的形成(包括法則),都是共同意識擁護的結果,宇宙很強調「結構」,不是「結果」,祂歡迎各種結果,但是對結構很嚴謹(以集體共善為原則,因為祂也才能體驗最多的自己),也才有今天宇宙法則的存在。
你只要想著,當你站在創世主的位置,當你想要體驗到最多的你,你會怎麼做?你就已經在追尋和宇宙法則了,汰舊換新、包容、尊重個體差異和表現,時時刻刻創造不停留原地,我好也要大家一起好。唯有如此,你才能看到那最盛大、最多元的(非我存在體驗)。
問題是,誰來決定什麼樣的法則該留或不留,還是取決於靈魂的集體共識,怎麼這樣走下去才是對大家最好的安排?你好、我也好,一個都不能少,透過創造不斷打破僵局,讓所有靈魂都長出無限大的可能。
你也可以說,宇宙的存在也許就只是創世主一個下午無聊的想像,你們都是祂意識的產物,是神的自言自語。
宇宙法則中以「能量」為依歸,不再其高低好壞,而是能否呼應宇宙法則的強度(存在)存在和距離,透過提升振動頻率結晶全身的力量,回到創世主的身邊告訴衪:你是誰。
謝謝你,我們愛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