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是否禁止含萊豬肉(美國萊豬)進口,我的想法

閱讀時間約 18 分鐘
(本文原於110/12/03發佈於Blogger,現搬運至方格子)
*第18案:你是否同意政府應全面禁止進口含有瘦肉精(萊克多巴胺等乙型受體素)豬隻之肉品、內臟及其相關產製品?
我會投 #不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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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情提要:
(1)台灣於2012年3月5日宣布開放美牛進口,並以「牛豬分離」政策為口號,維持禁止含萊豬肉進口,並於CODEX通過最大殘留容許量後正式開放美牛進口。2020年8月28日,政府宣布開放含萊克多巴胺(最大殘留容許量以下)的全豬進口,隨後通過多項行政命令,確立殘留標準、國內仍禁用萊劑、全面標示產地的政策方向,至今美豬已開放一年有餘,因市佔率低、國內進口商有共識不進口含萊美豬,因此尚未有檢驗出萊劑殘留的紀錄。
(2)提案人林為洲指出,針對瘦肉精肉品進口,以國民的健康絕不能成為利益交易籌碼、雖有國際標準但未必適用於國人、全面標示將耗費大量人力成本等理由, 認為應全面禁止含瘦肉精肉品及相關製品進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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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認為:
這一案我們分成三個部分來一一探討
(1)含萊劑的肉品安全嗎?判斷是否有害健康的標準是如何訂定?
當我們要判斷食品中的殘留物要到達多少才會中毒或產生不良反應,就會試著從動物實驗中去獲得「無不良反應劑量(NOAEL)」的統計數據,也就是說攝入這個劑量以下,實驗動物不會產生不良反應。
然而,在動物身上得到的實驗數據,要轉換成人體的標準,就要依據實驗動物與人類的差異大小去除以安全係數(差異越大除以越多),隨後會另外再除以另一個安全係數以確保縱使是較特殊或較脆弱的族群也仍然可以承受該劑量,於是就會得出一個「每人每日可接受安全攝取量(ADI)」,意即每個人一天內只要吃不超過這個量,吃一輩子也不會有問題。
而政府在每日可接受安全攝取量(ADI)的數值基礎之下,會參考飲食習慣、國際標準等條件,設定一個「最大殘留容許量(MRL)」作為管制的標準,作為超出標準時可以對其處罰的依據(並非超過MRL標準就會對身體有害,這是兩回事)。
(上圖製圖時參考「食安基本功」講座陳宏彰老師簡報)
2012年,CODEX(聯合國國際食品法典委員會)表決通過(69同意:67不同意,相當接近的票數),確定採納JECFA(食品添加物聯合專家委員會)評估與實驗後的萊克多巴胺「最大殘留容許量」,為肌肉與脂肪10ppb、肝臟40ppb、腎臟90ppb。
而台灣於2019年進行國內的健康風險評估(詳見文末參考資料),並於2020年召開食品衛生安全與營養諮議會後,公布我國的殘留容許量為肌肉及脂肪0.01ppm、肝臟0.04ppm、腎臟0.04ppm、其他可供食用部位(例如腸、肚、腦、血等部位)為0.01ppm。
以台灣跟CODEX對萊克多巴胺的標準,ADI都是1μg / kg body weight / day,也就是說認定一個60公斤的成年人,每日攝取入60μg以下的萊克多巴胺都是安全的。
再回頭檢視台灣所訂出的殘留容許量標準,以較高的肝臟0.04ppm而言,檢測判定是用四捨五入的計算方式,極端的情況就是0.0449ppm有可能闖關成功,又0.0449ppm=0.0449μg/g,這樣的極限含萊劑肉品你要吃多少公斤才會超過每日可接受安全攝取量呢?
答案是60μg(每日攝取上限)÷0.0449μg/g(極端情況每公克肉所含萊劑)÷1000(換算成公斤)≒1.34公斤
肌肉則是60μg(每日攝取上限)÷0.0149μg/g(極端情況每公克肉所含萊劑)÷1000(換算成公斤)≒4.03公斤
不好想像嗎?好市多賣的2.266公斤豬肉如下圖
一天要吃約1.8盒「這個數量」的「含最大殘留容許量萊劑的肉品」才會超過安全攝取量(或是約0.6盒這個大小的含萊劑豬肝,先不要說沒人在吃冷凍豬肝的,就算有也沒人會一天吃這個量),正常情況下1.8盒大概可以吃一個月,也就是說根本不可能吃到超過台灣跟國際計算出來的ADI。
要直接做小結的話,除非你是連國際訂定標準的整個過程都質疑(比如說69:67的戲劇性票數),或是你不信任我國的邊境檢驗能力,不然我會說這個標準早已足夠嚴格,因為沒有人會「每餐」吃「那麼多」「含最大殘留容許值」的豬肉,以這個科學上行之有年的殘留物標準訂定方法,至今也沒有人因為這個標準而吃到產生不良反應,已經相當有說服力。
(2)你會吃到萊豬嗎?
在這一個子題之下,必須先談進口,再談標示問題:
台灣加入世界貿易組織(WTO)後,於2005年取消了豬肉的關稅配額,換言之,不含萊劑的外國豬肉已開放進口了15年有餘,在這樣的背景之下,台灣豬肉的市佔率現況為何呢?
根據農委會網站的說明,目前國產豬肉的市場占比約90%,進口豬肉的市場占比約10%(其中加拿大約4.1%、西班牙1.5%、美國1.2%、丹麥0.9%等)。又,2019年台灣毛豬屠肉批發價約100~110元/公斤,進口的冷凍肉平均價加拿大為61.3元/公斤、美國(不含萊劑)為78.9元/公斤、西班牙為113.3元/公斤等,另外美國豬肉(含萊劑)為78元/公斤,且冷凍肉多做為加工食品用途。(上述資訊見附圖)
綜合上述,我們在國內吃到美國萊豬的機率有多少呢?首先,美豬市占1.2%,這1.2%目前全部都是不含萊劑的美豬(因進口商沒有進口含萊美豬),縱使之後進口商有在考慮進口含萊美豬做加工食品等,光是美豬(不論含不含萊劑)不比加豬便宜,以商業邏輯來說就不會選擇美豬。就算進口商想要進口美豬,一想到台灣人對美豬情感上的恐懼,在政府要求強制標示進口國的前提下,要承擔滯銷的風險,就會考慮再三了。(可參考中華民國禽肉行銷發展協會榮譽理事長李春來的發言https://www.youtube.com/watch?v=gkyLs-kXnNo (完整版) or https://fb.watch/9w3o_zRsQw/ (重點節錄版) ,多數進口商承諾不會進口萊豬)
所以現況是你想吃萊豬也吃不到,以後你吃到的機率也很低,就算有那麼多巧合讓你吃到也是遠低於MRL的量,真的想吃萊劑,直接吃牛肉還容易得多。
以美國牛豬添加萊劑飼養的比例跟台灣的消費量做比較,2020年美牛每人平均消費量是2.7公斤,美豬每人平均消費量是0.7公斤(註:參考資料的影片29:24處,趙少康在公投發表會說台灣一人每年吃38公斤的說法根本就是混淆視聽,拿不分進出口全體豬肉的總消費量跟單純美國進口的牛肉消費量比,比較基準錯得離譜,提案方就真的這點水準),又美牛飼養過程中幾乎都有加入萊劑飼養,美豬則為22%左右有加入萊劑飼養(這是農委會主委陳吉仲說的 https://health.udn.com/health/story/6010/5012892,我用聯合的新聞喔,藍到發黑了,沒偏頗吧),因為訊息轉了兩手,我們不要抓那麼高,極保守的算有用萊劑的美牛8成,美豬2成好了(假設進口商有進美國豬肉),每人平均一年吃到的萊牛2.16公斤,萊豬0.14公斤(再補充,有用萊劑飼養不代表就會有萊劑殘留,要看代謝情況跟宰殺多久前停用),怎麼說這些在乎的人要反的都是美牛才對吧,15倍欸?
再來談標示的問題,就算今天市面上有含萊的肉品,倘若標示清楚,人民就有選擇的權利
這邊要先說政府現行的標示政策是什麼,在決定開放容許劑量美豬進口後,政府修改了「散裝食品標示規定」、「包裝食品之豬肉及豬可食部位原料之原產地標示規定 」、「直接供應飲食場所供應食品之豬肉及豬可食部位原料之原產地標示規定」等行政命令,簡言之對於進口美國萊豬的應對措施,除了加強檢驗外,主要著重在強制標示產國的部分,將須標示的產品範圍擴大到所有規模的業者以及散裝食品。
你可能會說,說這麼多幹嘛,就在食品上標明有含萊劑就好啊,不買的人自己選不好嗎?
但是在WTO架構下有《技術性貿易障礙協定》,協定第2.4條:「若須制定技術性法規,且已有相關之國際標準或該等國際標準即將完成時,各會員應以該等國際標準或其相關部分作為其技術性法規之依據。」簡言之,要標示貨品有風險,必須有權威性科學標準作為依據,受此條文約束,已有CODEX標準的前提下,欲規定強制標示含有萊劑,將會形成國際貿易的不必要障礙(非歧視性原則)。反過來說,如果是標明產地,或是反向標示寫此產品沒有含萊劑那是比較沒有問題的。
目前政府的做法就是傾向標明產地國家(請參考前述修法部分),因為目前進口台灣的豬肉中,除了美豬以外,其他的進口國家都不使用萊劑(加拿大國內可用,但要出口的肉品不會用),所以你真的會怕,就不要買美國進口的豬肉,其實收到的效果跟標明含萊劑是一樣的,而且又不會踩到貿易障礙的紅線。
至於台灣豬標章,我覺得政府在這一塊是做得不夠好,被罵是應該的
今天你要設定一種類似證明的標章,就應該要有全國統一的樣式跟審核發放的程序,再加上可明確辨識的樣式
但是實際上地方商家張貼的標章貼紙,有不少都是自己買的,我看蝦皮上面就有好幾種可以買(至少5、6種以上)
然後衛福部跟農委會又各自有自己的版本(圖片取自民視新聞網),一般民眾根本無從分辨到底是店家自己買或自己印的
就算知道是向中央主管機關申請的,也分不清楚哪一個版本代表經過審核
而且如果自己就買得到或自己就可以印,這個標章根本形同虛設,我用加拿大豬也可以貼自己買的台灣豬貼紙在店門口啊,這怎麼會有公信力?
現在的農委會台灣豬標章雖然有做防偽,但是就算偽造也只是違反商標法
這個標章當成短期公務作業的過渡就算了,我是主張最終應該要走到逐一審核,以發放證書(上面印有關防等)的模式來提高偽造的難度
大賣場也許比較不需要擔心,但是在小商家或攤販的管理上,政府還有很多可以改善的空間,應該要趁現在市面上還買不到美國萊豬的時期,盡快把這個漏洞補上
先不論到底影不影響健康,這個配套措施如果連支持者都無法辯護,那完全不用指望其他民眾會對標示有信心。
(3)國際往來的誠信與公平
或許有些人會覺得,我們國家的人民就是情感上不能接受吃到萊克多巴胺不行嗎(先忽略已經吃了好久的萊牛這件事),用公投來決定禁止進口美國萊豬進口有什麼問題?兩年前有好大一部分台灣人民不就用公投禁止日本特定區域食品進口嗎?我們國家自己不能決定要禁止什麼進口?這是我們的主權,難道還要看人家臉色?
確實,就國內的相關法律或決定而言,要禁止特定貨品、食品進口,其他國家並沒有插手的餘地,只要透過修法或是其他法定的程序,就可以增加相關的貿易限制。
但是,國際間的往來或貿易,本質上就是以信賴與互惠為基礎構成的,一個國家願意與其他國家協商降低貿易壁壘,正是因為彼此都做出讓步,再加上對對方會信守協議內容的信賴,才得以維持。
理論上台灣人民對美豬或是日本食品確實可以忽視國際標準,以人民的情感與意志直接輾壓,但是這種以情緒為基礎的否定,對信賴與互惠本來就是一種傷害,更是自外於整個國際貿易體系的舉動,讓其他國家完全無法預期下一個會不會換自己國家的產品被同等對待。
就他國的立場而言,今天明明就有國際標準,你自己也開了專家會議訂出了國內的標準,結果因為人民說不想所以就禁止,這彷彿是對外大聲宣佈:「要跟我們貿易的人注意囉!我國人民如果不喜歡某個商品,就可以用投票禁止你的商品進口,我們沒在管遊戲規則還科學標準的,不要就是不要,這我們的主權啦,其他國家尊重一下好嗎?」,我不知道你們怎麼想啦,但我覺得超白癡的,鬼才要跟這種國家做生意。對啦你有主權啦,那你自己跟自己玩啊,參加什麼世界貿易組織,還想參加CPTPP喔,不要開玩笑好嗎。
CPTPP協定第七章第7.9條第2項:「各締約方應確保其食品安全檢驗與動植物防疫檢疫措施遵循相關國際標準、準則或建議」。簡言之,你如果在沒有任何科學基礎或正當理由的情況下禁止特定商品進口,這絕對是CPTPP不容許的不公平貿易行為,申請加入的期間就已經反其道而行了,怎麼可能真的讓你加入?
如果今年中國片面暫停我國鳳梨、釋迦進口時,你曾經感受到一絲氣憤,認為憑什麼因為你有其他政治目的就拿我們無辜的農產品開刀,那你的這個感受,就是美國人跟日本人的感受。這就是他們平常吃的東西啊,憑什麼到了台灣人眼裡卻好像是美日硬塞什麼不懷好意的爛東西叫你吞一樣,這種以非客觀事實為基礎的禁止,就是在設置不合理的貿易壁壘。
更何況事實上台灣人開放美國萊牛以來,早已進口、食用了那麼多的萊牛,結果一樣的殘留容許值,換成豬肉就被群起反對,這種差別對待完全沒有道理,被認定為設定貿易障礙也是理所當然的。
目前CPTPP的11個國家都參考CODEX的標準,開放殘留容許值以下的豬肉進口。而對含萊劑肉品採禁止政策的歐盟,因認定萊劑是荷爾蒙生長劑而一併禁止進口,這樣的做法被告上國際組織,從GATT吵到WTO,前後爭訟超過十年,最終歐盟敗訴賠償並且遭到美、加設定懲罰性關稅。
請問極度仰賴國際貿易的海島台灣,可以承受大家不接受你加入貿易小圈圈或是對你施加貿易報復措施的後果嗎?
綜上所述,
以國際標準與國內相比較,現行規範的萊克多巴胺容許量足夠安全
而且美豬的市佔率相當低,要吃到的機率微乎其微,就算真的吃到了也不可能吃到超標或對身體造成不良影響(美牛還比較有可能)
提案方不理智的放大美國萊豬的影響,意圖造成社會恐慌,更曲解成以國民健康當成籌碼云云,實不足取。
不應該把開放進口跟要吃劃上等號,這是兩件完全不一樣的事情,要不要吃可以自己選擇
政府在標示的政策上,標示產地是有效且正確的方向,接下來就是去檢視檢驗能力以及查核是否可以落實
但標章就有很大改善空間,需要你我一起監督鞭策。
最後,台灣仰賴國際貿易甚深,維持一個以客觀事實為基礎、重視貿易規則與誠信的形象與行動模式非常重要
若以民意情感為基礎、不遵從科學證據的結果通過,導致我們成為不遵守貿易規則的國家,將壓縮我國在國際貿易甚至是外交的空間
台灣作為一個小國,要在這個艱困的時局中走出我們的路,我相信大家會做出最理性的選擇。
P.S.可以看看我附在文末的豬肉儀表板與邊境檢驗資訊查詢,真的要關心進口肉品是否檢出萊劑就先從定期瀏覽這個網站開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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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投第18案,我會投 #不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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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108年食用肉品暴露萊克多巴胺之健康風險評估http://www.fda.gov.tw/TC/site.aspx?sid=10039&r=1428579275
CPTPP協定全文及中譯 https://cptpp.trade.gov.tw/Information/Index?source=MHJeetLzIJb%20lP8VPPNzCQ==
技術性貿易障礙協定全文及中譯 https://www.bsmi.gov.tw/wSite/lp?ctNode=9227&CtUnit=3658&BaseDSD=7&mp=1
第 18 案全國性公民投票案意見發表會(民視)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skhbmgjI7O0
台灣豬證明標章申請網 https://taiwanpork.coa.gov.tw/search.php?func=rule
進口豬肉儀表板 https://ifi.fda.gov.tw/ifi/pfp/cp/pfpcp0706q.jsp
邊境檢驗資訊查詢:https://www.fda.gov.tw/UnsafeFood/UnsafeFood.aspx
https://www.twreporter.org/a/american-ractopamine-pork-import-legislation
時事補充(作者為經濟研究院WTO及RTA中心副執行長李淳):https://tw.appledaily.com/forum/20201102/GO7IQGTJS5CXTB4XZKNV7HAQ2Q/?fbclid=IwAR2Tewd_LU8BTUioZASF_IDiEQUCp5rewSXc2rrQ_RNZz-HhLAtOHNVVQYs
重點節錄:
美國上周五宣布,因為泰國針對含瘦肉精萊克多巴胺美豬拖延12年不開放進口,因此將於下月底實施制裁,取消泰國部分的關稅優惠
一、美國無論何黨執政,都想處理美豬問題。
二、台、泰都被美國關切超過12年,還是要解決。
三、泰國經驗告訴我們,更好的問題應該是「不開放會失去什麼」
四、就算美國要拉攏東協國家抗中(泰國是東協第二大經濟體),也不會因此就取得豁免。
另一個有趣的論點(文章作者為林應然醫師):
https://tw.appledaily.com/forum/20211202/DBV7UTWRKZGEVAASD2MA2SMCDE/?fbclid=IwAR1GujV8lIIEYpy_mP8AYG6al8r3qGY1ZL-6zszf26b1wFI6ULZVRH5EnY8
重點節錄:
萊豬萊牛的容許量0.01PPM到底有無毒?我舉個淺顯的例子給大家知道一下,汎得林(ventolin)就是大家耳熟能詳的氣管擴張劑沙丁胺醇(也是瘦肉精的一種,卻是更毒的一種),氣管擴張劑的使用量很多,光是109年其中一項沙丁胺醇健保申報量吸入劑與口服劑都各有好幾百萬。氣喘的患者噴一下是100微克,相當於吃10公斤最大容許量的萊牛豬的萊克多巴胺之量,但沙丁胺醇的毒性是萊克多巴胺的100倍以上,也就是説吸一下等同吃了一噸的萊牛豬肉量,常常我們一次會吸兩下,一天吸三四次,那等同一天吃十幾頭萊牛,近百隻萊豬的量,這樣都沒事了,我們怎麽會因為吃了幾百公克的萊牛豬肉量説會有毒,這幾百公克的肉所含的萊克多巴胺毒性(其實是藥性)只有我用藥的幾萬幾十萬分之一而已,怎麼説吃了會中毒?會發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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