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剛經問答 (6)

2022/07/13閱讀時間約 21 分鐘

六、什麼是「無所得」?

「得」,就一個人的可支配範圍而言,指的是某物從「沒有」到「有」的變化過程。

依此,「無所得」有兩種意義:

一種是「一直沒有」,因為從來就沒有「有」過,不曾得到過,所以無所得;

另一種意義則是「一直有」,因為從來就沒有「沒有」過,不曾失去過,也不會有從「沒有」到「有」的變化,所以無所得。

前者,好比貧窮至極的乞丐;後者,好比富有至極的帝王。

用一個譬喻來說明,有一句話說:「普天之下,莫非王土」,比方有一天,納貢的暹羅國王對統領天下的轉輪聖王說:「恭喜皇上!賀喜陛下!您今天得到了敝國進貢的稀世珍寶!」轉輪聖王會想說:「普天之下,有哪個東西非我所屬、哪樣東西不是我的?我今天又額外地從你這裡得到什麼了?這麼說,不是太奇怪了嗎?」

這是富有至極的「無所得」。

那麼,什麼是貧窮至極的「無所得」呢?

根據鳩摩羅什所譯「無有法,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第十七分),有人主張:因為一切「法」都是緣起性空而無自性的,所以,連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這個「法」,都是「空」的、都是幻化,沒有一個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的「法」可得,只不過給它一個權且稱謂的「假名」而已。

的確如此嗎?

在金剛經中,與「無所得」相關的段落如下:

*第十分:

bhagavān-āha| tat-kiṃ manyase subhūte-asti| sa kaścid-dharmo yas-tathāgatena dīpaṃkarasya tathāgatasyārhata samyaksaṃbuddhasy āntikād-udgṛhītaḥ|

subhūtir-āha| no hīdaṃ bhagavan| nāsti sa kaścid-dharmo yas-tathāgatena dīpaṃkarasya tathāgatasyārhataḥ samyaksaṃbuddhasyāntikād-udgṛhītaḥ|

「佛告須菩提:於意云何?如來昔在然燈佛所,於法有所得不?

不也,世尊!如來在然燈佛所,於法實無所得。」(鳩譯,第十分)

「世尊言:彼何意念?善實!有一法,若如來燈作如來、應、正遍知受取?

善實言:不如此,世尊!無一法,若如來燈作如來、應、正遍知受取。」(笈譯)

udgṛhītaḥ (第十分),是udgṛhīta 的主格,由ud + √gṛh-9 所構成,意為「舉起」、「提起」、「獲得」、「學得」。鳩摩羅什譯為「得」;笈多譯為「受取」。

「取」與「得」在字義上稍許不同:「取」是主動拿取,「得」是被動獲得,雖然結果相同,但在發起的動機上、涉及有無主動的意向,所以有別。

nāsti sa kaścid-dharmo udgṛhītaḥ,意謂:「沒有任何的法,在彼處取得」。鳩摩羅什譯為:「於法實無所得」;笈多譯為:「無一法受取」。

如前所述,「得」指的是在本來沒有的東西的狀態上,額外增添某物之意,此處說:「沒有任何的法,在彼處取得」(nāsti sa kaścid-dharmo udgṛhītaḥ),便是在否定此種情況的存在。

佛問:如來在富有至極的燃燈佛那裏,是不是有一個額外的法,可以取得?答曰:無有微塵許少法可得。因為,「法」是徧滿虛空、充塞宇宙的佛性,本來如此,不能再多增添一絲一毫,所以「無所得」。

對於此段,月溪法師註釋云:

「『然燈佛』代表『本源自性』,自性現成,故『無所得』。

佛性本來圓滿完全,非因菩薩而莊嚴也。若有心求見佛性、求莊嚴佛土者,便是玷污佛性。其實佛性本來如是、不垢不淨、不增不減,故無所謂莊嚴與不莊嚴。

《楞嚴經》云:『一人發真歸源,十方世界悉皆消殞。』意謂:若人能明心見性,山河大地皆消歸自己,十方世界皆是法身,五濁惡世變為莊嚴淨土,此乃悟後境界,譬喻之詞,非謂世界真個消歸烏有也。每有誤解經旨,謂:『自古以來,見性成佛、發真歸源的人很多,何以世界不見消殞?』此乃大錯!『十方世界悉皆消殞』境界,惟明心見性方能知之,非普通人所可想像揣量也。」

— 金剛經月溪釋要節錄,第十分

*第十七分 (上):

tat-kasya hetoḥ| nāsti subhūte sa kaścid-dharmo yo bodhisattva-yāna-saṃprasthito nāma|

tat-kiṃ manyase subhūte asti sa kaścid-dharmo yas-tathāgatena dīpaṃkarasya tathāgatasyāntikād-anuttarāṃ samyaksaṃbodhim-abhisaṃbuddhaḥ|

evam-ukte āyuṣmān subhūtir-bhagavantam-etad-avocat- yathā-ahaṃ bhagavato bhāṣitasyārthamājānāmi, nāsti sa bhagavan kaścid-dharmo yas-tathāgatena dīpaṃkarasya tathāgatasya-ārhataḥ samyaksaṃbuddhasyāntikād-anuttarāṃ samyaksaṃbodhim-abhisaṃbuddhaḥ|

「所以者何?須菩提!實無有法,發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心者。

須菩提!於意云何?如來於然燈佛所,有法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不?

不也。世尊!如我解佛所說義,佛於然燈佛所,無有法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鳩譯,第十七分)

「彼何所由?無有,善實!一法,菩薩乘發行名。

彼何意念?善實!有一法,若如來燈作如來、應、正遍知邊,無上正遍知證覺?

如是語已,命者善實世尊邊如是言:無有彼,世尊!一法,若如來,燈作如來、應、正遍知邊,無上正遍知證覺。」(笈譯)

saṃprasthito (第十七分),是saṃprasthita 的稱呼格,由saṃ + pra + √sthā-1 所構成,意為「著手」、「開始實行」。

bodhisattva-yāna saṃprasthito 意謂:「開始實行菩薩乘」。鳩摩羅什譯為:「發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心」;笈多譯為「菩薩乘發行」。

abhisaṃbuddhaḥ (第十七分),是由abhi + saṃ + buddhaḥ 所構成。abhi 乃動詞前綴,意為「朝向」、「走向」;sam 原型為sama,有「相同」、「相似」、「等價」等意;buddhaḥ 原型為buddha,意為「證悟」。

abhisaṃbuddhaḥ 是abhisaṃbuddha 的過去分詞主格,意謂:「證悟菩提」。鳩摩羅什譯為:「得」;笈多譯為:「證覺」。

nāsti kaścid dharmo anuttarāṃ samyaksaṃbodhim abhisaṃbuddhaḥ,意謂:「沒有任何的一個法,(可以讓人) 證悟到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鳩摩羅什譯為:「無有法,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笈多譯為:「無有一法,無上正遍知證覺」。

兩者的差別在於「得」、和「證覺」。

「得」、和「證覺」,在字義上也有少許的差異:「證覺」白話來說,就是「悟」。平常口語說:「悟到了佛性」,既有「悟」,也有「到」,這代表:所悟的東西本來就在那裡,只是「走到了」、「看到了」而已,並沒有增添什麼;而「得」則有在本來沒有的東西之上,另外多增生出來某物的意思。

佛性境界是本來就在那裡的,不是因為修行而多增添出來的,「證悟」也只是看到原本就在那裡的狀態而已,所以說:「沒有任何的一個法,(可以讓人) 證悟到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nāsti kaścid dharmo anuttarāṃ samyaksaṃbodhim abhisaṃbuddhaḥ),如果有任何的一個,不是本來如此、一切現成的法,可以讓人證悟到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的話,那麼,這個法,就是頭上安頭、畫蛇添足,就是相對的、而非絕對的法了。

絕對,所以本來就在那裡;相對,才會有得、有失。

因為一切法都是絕對的,都已經是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了,所以沒有額外一個叫做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的法,可以讓人得到。如上一段所敘述的,是在否定「得」,而不是在否定「法」。

對於鳩摩羅什所譯的「無有法,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如果理解為:「因為一切法,都是緣起性空而無自性的,所以,連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這個法,都是空的、都是幻化,沒有一個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的法可得,只不過給它一個暫時稱謂的假名而已。」若果如此,那麼,這個「無」,是在否定「法」,而不是在否定「得」;也就是說,因為法是「空」的,所以無法得到。

月溪法師註釋此段云:

「佛性本來現成,故『無有法,發菩提心』,無修、無證。

佛性不可取、亦不可得,故『如來於然燈佛所,實無所得』;若有所得,則是相對,非絕對也。」

— 金剛經月溪釋要節錄,第十七分

*第十七分 (中):

tat-kasya hetoḥ|
tathāgata iti subhūte bhūta-tathatāyā etad-adhivacanam|
tathāgata iti subhūte anutpāda-dharmatāyā etad-adhivacanam|
tathāgata iti subhūte dharmo-cchedasya-etad-adhivacanam|
tathāgata iti subhūte atyanta-anutpannasya-etad-adhivacanam|

tat-kasya hetoḥ| eṣa subhūte anutpādo yaḥ paramārthaḥ|

yaḥ kaścit-subhūte evaṃ vadet-tathāgatenārhatā samyaksaṃbuddhena anuttarā samyaksaṃbodhir abhisaṃbuddheti, sa vitathaṃ vadet| abhyācakṣīta māṃ sa subhūte asatodgṛhītena|

tat-kasya hetoḥ| nāsti subhūte sa kaścid-dharmo yas-tathāgatena anuttarāṃ samyaksaṃbodhim-abhisaṃbuddhaḥ|

「何以故?
如來者,即諸法如義。

若有人言:如來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須菩提!實無有法,佛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鳩譯,第十七分)

「彼何所因?
如來者,善實!真如故,此即是;
如來者,善實!不生法故,此即是;
世尊者,善實!道斷,此即是;
如來者,善實!畢竟不生故,此即是。

彼何所因?如是,彼實不生,若最勝義。

若有,善實!如是語:如來,應、正遍知,無上正遍知證覺。彼不如語,誹謗我。彼,善實!不實取。

彼何所因?無有彼,善實!一法,若如來,應、正遍知,無上正遍知證覺。」(笈譯)

bhūta (第十七分),意為「真實」。

tathatāyā,意為「真如」。

anutpāda,意為「無生」。

dharmatāyā,意為「法性」。

dharmo,意為「法」。

cchedasya,意為「斷」。

atyanta,意為「畢竟」。

anutpannasya,意為「不生」。

此段的梵文可以濃縮為:tathāgata iti bhūta-tathatāyā anutpāda-dharmatāyā dharmo-cchedasya atyanta-anutpannasya etad adhivacanam,意謂:「如來者,就是真實真如、無生法性、修行道路斷、畢竟不生的同義詞」。笈多譯為:「如來者,真如故,此即是;如來者,不生法故,此即是;世尊者,道斷,此即是;如來者,畢竟不生故,此即是」;而鳩摩羅什只是淡淡地譯出:「如來者,即諸法如義」,猜測,這應該不是為了文句優美所為的意譯,也不是無心的漏譯,而是有意的省略刪除。

為什麼呢?因為「真實真如」就是「無生法性」、就是「第一義空」、就是「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就是「法身」。

真如、空性、菩提、佛性、法性、法身,這些相同名稱所指的同一件事情,如被肯定了,那麼,中觀論者的「無自性」主張,就要傾頹倒垮了。

如《大般若經》所示:

「復次,善現!
一切法,皆以『空』為自性;
一切法,皆以『無相』為自性;
一切法,皆以『無願』為自性。

善現!由是因緣,諸菩薩摩訶薩應知:一切法,皆以『無性』為其自性。

復次,善現!
一切法,皆以『真如』為自性;
一切法,皆以『法界』為自性;
一切法,皆以『法性』為自性;
一切法,皆以『不虛妄性』為自性;
一切法,皆以『不變異性』為自性;
一切法,皆以『平等性』為自性;
一切法,皆以『離生性』為自性;
一切法,皆以『法定』為自性;
一切法,皆以『法住』為自性;
一切法,皆以『實際』為自性;
一切法,皆以『虛空界』為自性;
一切法,皆以『不思議界』為自性。

善現!由是因緣,諸菩薩摩訶薩應知:一切法,皆以『無性』為其自性。」

— 大般若波羅蜜多經卷第三百六十五初分實說品第六十二之三

「以空為自性」,此「空」,乃指「第一義空」、「空性」,而非將「因緣所生無自性」視為等義的假名「空」。

又如《大般若經》所示:

「爾時,具壽善現白佛言:『世尊!若真法界、真如、實際,無轉無越者,
色、乃至識,與真法界、真如、實際為有異不?
眼處、乃至意處,與真法界、真如、實際為有異不?
色處、乃至法處,與真法界、真如、實際為有異不?
眼界、乃至意界,與真法界、真如、實際為有異不?
色界、乃至法界,與真法界、真如、實際為有異不?
眼識界、乃至意識界,與真法界、真如、實際為有異不?
眼觸、乃至意觸,與真法界、真如、實際為有異不?
眼觸為緣所生諸受、乃至意觸為緣所生諸受,與真法界、真如、實際為有異不?
地界、乃至識界,與真法界、真如、實際為有異不?
因緣、乃至增上緣,與真法界、真如、實際為有異不?
從緣所生諸法,與真法界、真如、實際為有異不?
無明、乃至老死,與真法界、真如、實際為有異不?
布施波羅蜜多、乃至般若波羅蜜多,與真法界、真如、實際為有異不?
四靜慮、四無量、四無色定,與真法界、真如、實際為有異不?
四念住、乃至八聖道支,與真法界、真如、實際為有異不?
空、無相、無願解脫門,與真法界、真如、實際為有異不?
內空、乃至無性自性空,與真法界、真如、實際為有異不?
苦、集、滅、道聖諦,與真法界、真如、實際為有異不?』

佛告善現:『色乃至識,不異真法界、真如、實際,如是乃至一切菩薩摩訶薩行、諸佛無上正等菩提,不異真法界、真如、實際。』」

— 大般若波羅蜜多經卷第四百七十一第二分眾德相品第七十六之四

「因緣所生法」是虛妄的、生滅的、無常的、沒有自性的,之所以如此,是因為虛妄的根源「無始無明」未破,以虛妄的意識心觀察因緣所生的現象,一切都是緣生緣滅,且沒有自性的;若虛妄的根源打破,則「因緣所生法」當體即是不虛妄的「非因緣所生法」,此「非因緣所生法」就是佛性、真如、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

由佛性觀之,一切緣生緣滅的現象都是真實的、不生不滅的、常樂我淨的、以無自性為自性的,亦名為「如」,這才是真正的「空」義。

回到此段金剛經,月溪法師註釋云:

「『如來』意即本來如此。佛性本來如此、不變不異、無得無證,故『無有菩提可得』,若有可證、可得,便非本來如此。」

— 金剛經月溪釋要節錄,第十七分

*第十七分 (下):

yaś-ca subhūte tathāgatena dharmo-'bhisaṃbuddho deśito vā tatra na satyaṃ na mṛṣā tasmāt-tathāgato bhāṣate sarva-dharmā buddha-dharmā iti|

tat-kasya hetoḥ| sarva-dharmā iti subhūte adharmās-tathāgatena bhāṣitāḥ| tasmād-ucyante sarva-dharmā buddha-dharmā iti|

「須菩提!如來所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於是中無實無虛。是故,如來說一切法,皆是佛法。

須菩提!所言一切法者,即非一切法,是故名一切法。」(鳩譯,第十七分)

「若,善實!如來法證覺說,若,不,彼中,實,不妄,彼故如來說:一切法,佛法者。

彼何所因?一切法、一切法者,善實!一切彼非法,如來說;彼故說名一切法者。」(笈譯)

na (第十七分),意為「非」。

satyaṃ,意為「真實」。

na,意為「非」。

mṛṣā,意為「虛妄」。

因為一切法都是佛法,只有絕對而無相對,所以無得、無失,無實、無虛。

對於此段,月溪法師註釋云:

「明心見性,證悟絕對之理後,則知絕對佛性中『無實無虛』,本來如此,一切皆是佛性,故隨拈一法,皆是佛法。」

— 金剛經月溪釋要節錄,第十七分

*第二十二分:

tat-kiṃ manyase subhūte-api nu asti sa kaścid-dharmaḥ, yas-tathāgatena-ānuttarāṃ samyaksaṃbodhim-abhisaṃbuddhaḥ|

āyuṣmān subhūtir-āha| no hīdaṃ bhagavan| nāsti sa bhagavan kaścid-dharmo yas-tathāgatenānuttarāṃ samyaksaṃbodhim-abhisaṃbuddhaḥ|

bhagavān-āha| evam-etat-subhūte, evam-etat| aṇur-api tatra dharmo na saṃvidyate nopalabhyate| tenocyate anuttarā samyaksaṃbodhir-iti|

「須菩提白佛言:世尊!佛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為無所得耶?

佛言:如是!如是!須菩提!我於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乃至無有少法可得,是名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鳩譯,第二十二分)

「彼何意念?善實!雖然,有法若如來無上正遍知證覺?

命者善實言:無有彼,世尊!有法若如來無上正遍知。

世尊言:如是,如是!善實!如是,如是!微小,彼中,法無有、不可得,彼故說名無上正遍知者。」(笈譯)

aṇur (第二十二分),意為「極小」、「微塵」。

tatra,意為「在那裡面」、「彼中」。

dharmo,意為「法」。

na,意為「非」。

saṃvidyate,意為「被發現到」、「存在」、「有」。

na,意為「非」。

upalabhyate,是upa + √labh-1 的使役動詞,意為「得到」、「得知」、「認知」。

nopalabhyate = na + upalabhyate,意為「無可認知」、「不可得」。

aṇur-api tatra dharmo na saṃvidyate nopalabhyate| tenocyate anuttarā samyaksaṃbodhir iti,意謂:「即便連微塵許的法,都沒被發現到、不可得,所以稱為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鳩摩羅什譯為:「乃至無有少法可得,是名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笈多譯為:「微小彼中法無有、不可得,彼故說名無上正遍知者」。

為什麼「連微塵許的法,都沒被發現到、不可得」呢?因為,「平等正法,彼不中有不平等,彼故說名無上正遍知者。無我故、無壽故、無眾生故、無人故,平等,無上正遍知、一切善法證覺。」(笈譯,第二十三分)

也就是說:因為一切現成、處處皆是,所以「不可得」。

對於此段,月溪法師註釋云:

「見佛性已,無須再修;若有修者,便是頭上加頭。譬如有人,欲由上海而詣香港,若其已至,則無可復至矣。

釋迦佛云:『菩薩及末世眾生,修習此心,得成就者 (即指見性成佛),於此無修。』已得成就,便不須再修,亦再無佛可成。

須菩提問佛:『明心見性後,無可再修耶?』佛答云:『然也。』明心見性後,再無少法可得矣。」

— 金剛經月溪釋要節錄,第二十二分

最後,整理上述各分關於「無所得」的用語於下:

第十分云:nāsti sa kaścid-dharmo udgṛhītaḥ,意謂:「沒有任何的法,在彼處取得」。鳩摩羅什譯為:「於法實無所得」;笈多譯為:「無一法受取」。

第十七分云:nāsti kaścid dharmo anuttarāṃ samyaksaṃbodhim abhisaṃbuddhaḥ,意謂:「沒有任何的一個法,(可以讓人) 證悟到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鳩摩羅什譯為:「無有法,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笈多譯為:「無有一法,無上正遍知證覺」。

第二十二分云:aṇur-api tatra dharmo na saṃvidyate nopalabhyate| tenocyate anuttarā samyaksaṃbodhir iti,意謂:「即便連微塵許的法,都沒被發現到、不可得,所以稱為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鳩摩羅什譯為:「乃至無有少法可得,是名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笈多譯為:「微小彼中法無有、不可得,彼故說名無上正遍知者」。

總言之,「無所得」的意涵、並非:

沒有一個固定的、實存的東西、可以讓你得到。

而是:

「沒有、在現象上有所得的、無明根基」,因而,你不會被囿限在「有所得」的無明牢籠中,而充滿整個宇宙,你就是一切、一切就是你,不能再增益一分、也不能被減損一毫,所以,又可以稱為「無、有所得」,簡稱為「無得」。

「無所得」和「無我」的意涵相通:

「無我」不是沒有一個固定的、實存的我;而是「沒有、在現象上有我的、無明根基」,因而,你不會被囿限在「有我」的無明牢籠中,而充滿整個宇宙,你就是一切、一切就是你,不能再肯定一分、也不能被否定一毫,所以稱為「無我」。

「無我」就是「真我」;同樣地,「無所得」就是「真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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