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 YouTuber 阿翰 和 家樂福合作了中元節購物的電視廣告 (目前家樂福已下架該影片)
內容包含了阿翰模仿越南新住民的橋段
引發了
台灣越裔總會會長陳凰鳳在Facebook上
po文 反應 新住民感受被歧視集體連署下架該影片,並要求家樂福道歉
家樂福影片醜化新住民?「每一秒的模仿口音,都是如美工刀般劃過新住民及子女的心」
後續的新聞一出
便引起許多網友的反應,以及爭相在陳凰鳳的粉絲專頁下留言
而內容大多是不理性的批評反駁
摘取幾則如下:
「感謝這位所謂的政大講師、越南會長,成功的挑起越南新住民跟台灣人的對立!」
「真心不覺得有歧視,所以外國人模仿台灣腔就是歧視台灣人嗎?」
「阿翰也有模仿日本人阿,怎麼就不歧視了?」
「太玻璃心了吧!」
「我身邊許多越南朋友都很喜歡阿翰的影片耶」
「我已經檢舉了這篇文章,因為我覺得你們歧視台灣人,台灣人有言論自由的,更何況,這廣告根本沒有任何歧視,他甚至是傳達台灣婆婆對阮月嬌很好,到底哪裡歧視?」
諸如此類的留言充斥著po文底下
幾乎蓋過了所有的其他中立或支持原文觀點的留言
且不論留言者認為"歧視"是否存在
或著留言者的越南朋友認為如何
這些都沒有辦法否認po文者認為受到歧視的感受
歧視通常指的是不同的族群,基於某些偏見的觀點,而受到不同的對待
當越南新住民此族群來到台灣,若不是長期使用華語,講話自然會有口音,若因此在電視上被模仿說話的口音,可能自然會有不適的感受,某個部分可能也加深我們對於新住民說話口音的刻板印象。
令人訝異的是,對於陳述受歧視的言論,大多數人認定不是歧視,便反過來抨擊陳訴受歧視者。這種非黑即白的觀點 "我認為不是歧視,則受歧視就是錯誤"的言論,難道不是否定了我們的言論自由,進入一種一言堂的世界嗎?
當多數人支持某一觀點的同時,我們似乎忘記了事實上歧視通常是少數人的感受,例如在美國的非裔美國人,是少數族群,長期受到不平等的待遇以及歧視。或著去到美國的華人,受到言語或行為的惡意,所受到的歧視。
這些歧視都是少數族群的主觀感受,自然也不是身為身為多數族群的會感受到的
如果說我們認定不是歧視,而他們認為是,我們又用多數的聲音去蓋過他們的聲音,難道不是一種多數對少數的暴力嗎?
許多人對於爭取少數權益以及反歧視的聲音,時常仍然抱有歧視,包含性別平等、女性權益、新住民、原住民、身心障礙、精神障礙患者...身為多數的人,應給予不同的族群應當的權益與發聲的空間,這也是社會正義的一環。
我認為感受到歧視的陳述聲音應該被聽見,而身為多數的我們,應該給予尊重。而家樂福將影片下架,也就是一種尊重的表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