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丙丁的大部分心血,都放在《實話探偵祕帖》了。(藏品/許丙丁提供,圖/國立臺灣文學館)
神怪小說家筆下的偵探實話
講到臺南的文學家,許丙丁是一個很難被忽略的名字——他以《封神演義》進行府城在地化的《小封神》,如今已是臺南文化活動重要的靈感來源。然而你知道嗎?在神怪小說、漫畫家與歌謠作者的身分之外,許丙丁對臺灣的偵探文學也有著相當重要的貢獻——那就是他將警察生涯中遇過的重大案件紀錄下來的《實話探偵秘帖》。
警察?是的,多才多藝的許丙丁,正體其實是日治時期的斜槓文藝青年。而他的本職工作,正是看起來和文藝似乎沾不上邊的警察。
註:目前所知,許丙丁曾於日治時期出版《實話探偵秘帖》,此為日文版。目前國立臺灣文學館收藏之〈實話偵探祕帖〉,以中文寫成)。行文所需,一律以《實話探偵秘帖》標明。
非鳥亦非獸的臺灣人警察:許丙丁
這或許就是許丙丁與其他日治臺灣文人最大的不同之處了。說起日本時代的警察,在臺灣新文學作家的筆下,是「專在搜索小民的細故,來做他們的成績,犯罪的事件,發見得多,他們的高昇就快。所以無中生有的事故,含冤莫訴的人們,向來是不勝枚舉。」的惡霸。不只賴和這樣描繪,吳濁流也說過去的人們曾用「花是苦楝、人是警官」來「揶揄警察的橫暴」。
那麼,身為臺灣人的許丙丁,又為什麼會想去當警察呢?這和他的家境有關。許丙丁的父親許賽是小販,在他十一歲時過世。於是仍是童稚之齡的他不得不出外當工友補貼家用。對於這樣的許丙丁而言,警察再怎麼說都有份穩定的薪水。
日本警察制度幾經變遷,此處不擬詳細討論。只以1945年的日本警方階級來說,最低階是巡查,再往上有巡查部長、警部補、警部、警視等階級。這個結構在殖民地臺灣大抵一致,只除了管轄的範圍更加廣泛,以及在巡查底下增設一級「巡查補」——這是專門讓殖民地居民應徵的工作。
在日治前期,想當警察的臺灣人必須透過「巡查補教習所」接受訓練,畢業後也只能擔任最低階的「巡查補」。就算績效卓越,但因為缺乏訓練與升遷管道,最高也只能擔任巡查。隨著日本統治時間逐漸拉長,這樣顯著的差別待遇,自然引發了臺灣人的不滿。
為了回應這樣的不滿,1920年,總督府配合地方行政制度的改制,一同更動了警務的配置。並在此時舉辦了首次「臺灣人巡查練習生採用考試」。通過者一畢業的職級便是「巡查」。這場考試,算是總督府對長期臺日差別待遇的一個回應。
據統計,這次考試的人數多達606人。經過筆試與口試兩關後,合格者只有30人,總錄取率約5%左右。許丙丁就這樣進入了「臺灣總督府警察官及司獄官練習所」修業,成為第一批臺灣人巡查練習生。1927年,許丙丁通過巡查部長銓衡考試,成為臺南州警界唯二通過此一試驗的臺籍警察。
然而,他的一帆風順,似乎也就到此為止。
一直到1944年離職,許丙丁的階級未曾超越「巡查部長」的職位。長達23年沒有升遷,是許丙丁不夠優秀嗎?參照他的考試成績、經歷與獲得的評語,實在難以令人信服。
那麼,是他過於「斜槓」嗎?眾所周知,他除參加「南社」、「桐侶吟社」外,還寫了不少文學作品。此外,他還畫漫畫呢。然而,當時的機關刊物其實挺鼓勵警察同仁們多多投稿的。
那麼唯一的可能,或許便是他的臺灣人身分了吧。
因為臺灣人的身分,許丙丁難以在警界大展抱負,但在文字裡,他可以盡情訴說預防犯罪的辦法。
他的大部分心血,都放在《實話探偵秘帖》了。
從篇名明白標示出的「實話」與內文的序言,均可從中得知這是許丙丁在警察時代親身經歷的真實案件。(藏品/許丙丁提供,圖/國立臺灣文學館)
一個作者,四種版本:《實話探偵秘帖》的千變萬化
所謂的「探偵實話」,指的便是以小說筆法重新講述真實案件的寫作方式,又稱為「偵探實錄」。仔細地看《實話探偵秘帖》的構成,從篇名明白標示出的「實話」與內文的序言,均可從中得知這是許丙丁在警察時代親身經歷的真實案件,他以日文姓名「本山泰若」在蘭記書局出版了本書。
這本書的內文有五章,分別是〈扮女裝的殺人鬼〉、〈烏鴉.報惡運〉、〈殺人放火鬼:楊萬寶〉、〈白鼠事件〉與〈如何預防世上犯罪〉。由於許丙丁曾投稿《臺灣警察時報》,因此不禁令人好奇,這些作品是否也曾在報章雜誌上發表過呢?然而令人驚訝的是,《實話探偵秘帖》中的內容,在集結成書前,似乎僅有一小段以「楊萬寶漫記」為名,以漫畫配文的形式,在《臺灣警察時報》刊出。
在這短短的連載後,緊接著的就是日文版《實話探偵秘帖》的出版了。許丙丁為什麼逕付出版?也是一個相當值得探究的問題。
時序來到了戰後。1944年出版的《實話探偵秘帖》,並未就這樣消失在歷史中。1956年,南華出版社出版了《殺人鬼楊萬寶》——相較於日文版的篇幅,故事無疑經過大幅的加筆。許丙丁花費數回,描繪廖添丁死後與閻羅王爭執其陽壽未盡的場面,最後讓他投胎——是的,廖添丁的再世就是大盜楊萬寶。此外,替本書繪製插圖的,則不再是許丙丁本人,改由日後以《諸葛四郎》聞名的漫畫大師葉宏甲接手。1960年5月,楊萬寶的故事再度登上《中華日報》南部版副刊。許丙丁的《殺人鬼楊萬寶》改姓換名,成了《廖添丁再世》。回次略經調整,但故事主體基調大致一致。
對比《臺灣警察時報》、《實話探偵秘帖》的中文譯稿謄本、《中華日報》的連載,與成書後的《廖添丁再世》,會發現它們所講述的雖是同一個人、同一件事,然而描述的角度與細節等卻有著不少差異——有意思的是,這些差異並非僅僅源於戰前與戰後的政治情勢轉換。
即便是戰前的兩個版本,與戰後的兩個版本之間,彼此之間也有著不少出入。許丙丁為什麼要這樣一再地修改呢?楊萬寶一案,對他來說到底有著什麼樣的意義,讓他一而再、再而三地重新講述與描寫這個主題?為什麼《實話探偵秘帖》只有楊萬寶的事蹟在報紙刊載?
1939年,對楊萬寶的追捕,正是許丙丁離職前最後的大案。儘管楊萬寶在今日不若廖添丁出名,然而比起以北部為活動範圍的廖添丁,楊萬寶無疑地更加貼近許丙丁的生活。戰前身為臺籍警察,戰後身為地方名紳,許丙丁總有他「該」看待楊萬寶的方式。然而實際上又是如何呢?從這麼多的版本,可曾隱藏了什麼蛛絲馬跡?這些都仍是有待細緻討論的議題。
明明是描繪謎團如何被解開的小說,本身卻也蘊藏著仍待破解的謎團。這不是很有意思嗎?(藏品/許丙丁提供,圖/國立臺灣文學館)
《實話探偵秘帖》的中文謄本之謎
「楊萬寶為何屢次登場」?此一問題背後的另一個疑問,便是「為什麼其他案件未曾再次出現」?臺灣文學館藏的《實話探偵秘帖》的中文謄本,顯示了許丙丁原本似乎打算將《實話探偵秘帖》翻譯為中文。令人好奇的是,在翻譯已大抵完成的狀態下,是什麼打亂了許丙丁的出版計畫?而替許丙丁將稿件譯為中文的人又是誰呢?在臺灣文學館的文物典藏查詢系統中,對這份藏品的說明如下:
非作者手稿,謄稿者不詳。本件出現多處修正液修改痕跡,修正液開始普及並大量生產年代為1979年之後,在臺灣普及的時間應更晚;而許丙丁卒年為1977年,故可推測本件非作者手跡。
我很喜歡這個說明,尤其是修正液的部分:靠著修正液的盛行年代推論手稿與許丙丁之間的關聯性─—即使結果是毫無關聯,那也挺有意思的。儘管如此,這個說明卻也無法解答上述提出的兩個問題——明明是描繪謎團如何被解開的小說,本身卻也蘊藏著仍待破解的謎團。這不是很有意思嗎?
★ 作家小傳
許丙丁(1900-1977),是個興趣廣泛的文藝青年,對琴、棋、書、畫、南管、京戲與民間文學都有相當的研究。多才多藝的他創作領域包括小說、漫畫、歌謠與戲劇,曾被譽為「府城秀才」,可說是日治時期著名的斜槓青年。
★ 團員簡介
路那 臺大臺文所博士候選人、臺灣推理作家協會成員。熱愛謎團但拙於推理,最大的幸福是躲在故事裡,希望終生不會失去閱讀的熱情。合著有《圖解臺灣史》、《現代日本的形成》、《電影裡的人權關鍵字》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