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靈毒草365 14/365

更新於 發佈於 閱讀時間約 1 分鐘
分居是離婚的試用期
顯然有違反勞基法的嫌疑
為什麼會看到廣告
avatar-img
65會員
342內容數
一年一本,做好故事。 我們研究故事。 我們撰寫故事。 我們尬聊故事。 同時也幫助所有寫不出故事的人,完成故事。
留言0
查看全部
avatar-img
發表第一個留言支持創作者!
你辯到最後發現沒人接話了,大勝利。 其實只是沒人想繼續跟白痴溝通而已。
附加說明一下,這場僵持,發生在廢棄大樓的高層樓。破敗的窗戶透著強風。樓層的一角受到飛彈襲擊,破了一個大洞。好巧不巧,女孩就是往那個大洞走去。 「喂喂喂!她是要幹嘛?會掉下去啊!快叫她停下!」賽博客大喊。 「你忘了她是聾子,我要怎麼叫她停下來!」如果仿生人會流汗,安卓伊現在絕對滿頭大汗。 「哈哈!沒錯
三名特工,在真人已經滅絕後的末日中對峙。 僵局依然持續,但三人難以達成共識。 所幸三人雖然像人,卻都不是人。一個是改造得不成人形的生化人,一個是想假裝成人類的仿生人,最後一個是放棄當人的化身人。三種人非人,為了搶奪一名女孩而對峙著。明明手握凶器,卻得用對話解決眼前的局面。究竟誰會勝出呢?女孩的命運會
你在高壓環境裡不可能學到任何東西 你只是摸索出賴以生存的扭曲
三名人非人,在真人已經滅絕後的末日中對峙。 已經改造得不成人形的生化人、想假裝成人類的仿生人,以及放棄當人的化身人。 三個人為了爭奪一名小女孩,陷入了三角對峙。 在無法打破平衡的前提下,三人開始對話,並各自尋求破口,而這場對峙,最後會怎麼發展呢?
這是一幅映像化後絕對會遭到影視倫理委員會嚴重審查的畫面。 十歲不到的女孩,右手遮胸、左手擋住下體,彷彿是波堤切利所畫的維納斯女神。三名男子圍住她,雙手平舉槍械彼此互指,形成一個正三角形。 三名人非人,分別是已經改造得不成人形的生化人、想假裝成人類的仿生人,以及放棄當人的化身人。 在無法打破平衡的前提
你辯到最後發現沒人接話了,大勝利。 其實只是沒人想繼續跟白痴溝通而已。
附加說明一下,這場僵持,發生在廢棄大樓的高層樓。破敗的窗戶透著強風。樓層的一角受到飛彈襲擊,破了一個大洞。好巧不巧,女孩就是往那個大洞走去。 「喂喂喂!她是要幹嘛?會掉下去啊!快叫她停下!」賽博客大喊。 「你忘了她是聾子,我要怎麼叫她停下來!」如果仿生人會流汗,安卓伊現在絕對滿頭大汗。 「哈哈!沒錯
三名特工,在真人已經滅絕後的末日中對峙。 僵局依然持續,但三人難以達成共識。 所幸三人雖然像人,卻都不是人。一個是改造得不成人形的生化人,一個是想假裝成人類的仿生人,最後一個是放棄當人的化身人。三種人非人,為了搶奪一名女孩而對峙著。明明手握凶器,卻得用對話解決眼前的局面。究竟誰會勝出呢?女孩的命運會
你在高壓環境裡不可能學到任何東西 你只是摸索出賴以生存的扭曲
三名人非人,在真人已經滅絕後的末日中對峙。 已經改造得不成人形的生化人、想假裝成人類的仿生人,以及放棄當人的化身人。 三個人為了爭奪一名小女孩,陷入了三角對峙。 在無法打破平衡的前提下,三人開始對話,並各自尋求破口,而這場對峙,最後會怎麼發展呢?
這是一幅映像化後絕對會遭到影視倫理委員會嚴重審查的畫面。 十歲不到的女孩,右手遮胸、左手擋住下體,彷彿是波堤切利所畫的維納斯女神。三名男子圍住她,雙手平舉槍械彼此互指,形成一個正三角形。 三名人非人,分別是已經改造得不成人形的生化人、想假裝成人類的仿生人,以及放棄當人的化身人。 在無法打破平衡的前提
你可能也想看
Google News 追蹤
Thumbnail
嘿,大家新年快樂~ 新年大家都在做什麼呢? 跨年夜的我趕工製作某個外包設計案,在工作告一段落時趕上倒數。 然後和兩個小孩過了一個忙亂的元旦。在深夜時刻,看到朋友傳來的解籤網站,興致勃勃熬夜體驗了一下,覺得非常好玩,或許有人玩過了,但還是想寫上來分享紀錄一下~
Thumbnail
撰文:高雄律師,王瀚誼律師事務所。 大法官於去年作成的112年度憲判字第4號判決言明,雖然關於唯一有責的配偶不能請求裁判離婚的規定並未違憲,但完全剝奪仍有過度限制的問題,而該判決作成至今,對於實務有何影響呢?
Thumbnail
夫妻分居是否得作為訴請離婚的理由?這篇文章探討了分居多年作為訴請離婚的合法性問題,並提供了民法相關條文以及相關法院判決的解釋,以及分居期間對於評估婚姻關係破綻的證明方法。不論夫妻分居是單方意思還是雙方協議,分居期間的長短,可作為衡量婚姻發生破綻的證明方法,即以此作為訴請離婚的理由。
Thumbnail
法務部於民國113年5月15日,預告民法親屬編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根據草案內容,未來於「五年內累計分居期間已達三年」,可望訴請離婚,來瞭解本次修法的緣由。
Thumbnail
是的,我離婚了。 這次是玩真的,昨天已經去戶政贖回了自由之身。
Thumbnail
本文闡述了同居義務的內涵和與法律關係的相關問題,包括違反同居義務的後果、兩個地方生活狀態的法律後果,離婚後配偶的行為等等。
Thumbnail
自己跟老公結婚3年多了,最近越發覺得跟他三觀不合,大約3個月前某個晚上兩人在家大吵後,老公就負氣搬回婆家居住,之後就再也沒有付過任何家庭生活費用,造成自己每月支出大增,因此想請問律師:如果另一半自行搬離夫妻雙方共同住所後,有無義務繼續向他方支付家庭生活費?
Thumbnail
勞動契約是雙向的,勞、資雙方於契約中地位互為平等。僱主可以試用勞工,勞工當然也可以試用僱主。雇主認為勞工不能勝任而依法資遣,沒問題;相反,勞工認為職場不適合而離職,也是很OK的。只是要注意,若公司未與勞工約定試用期,終止契約就受到「最後手段原則」拘束喔。
Thumbnail
分居本身就不是訴請離婚的事由,除非你認為分居後,雙方感情但了對方就會自願簽字,但通常被分居的一方往往不甘心,不太可能因為分居久了就願意離婚,畢竟如果有辦法放手,當初兩人早就協議離婚了,就算有監護權等問題,這些條件也都可以在離婚後,上法院請法官來酌定,沒有非得離婚時就約定好。
Thumbnail
從2023年三月發生「疫情期間對方說好家裡沒有客人可以帶嬰兒回來結果打開娘家門情況完全相反」事件後, 對方帶著小孩留在娘家不回來開始, 到去年九月對方突然發出法院公文要求離婚調解, 至今天為止一共經歷了三次調解。 中華民國法律規定, 離婚訴訟前必須先經過「雙方到法院上課…
Thumbnail
有一種人明明結了婚,卻拋棄家庭、消失人間,他(她)興許不是刻意這麼做,其實有什麼難言之隱。但這類人的配偶可就傷腦筋了,想再婚再嫁的,害怕犯重婚罪。想匡正自己的配偶欄填寫方式,也無能為力。嚴重的,假若對方在外面欠下債務,是不是得隨時提心吊膽,債主會不會有一天找上門來。 其實每個人都有追求幸福的權利,
Thumbnail
嘿,大家新年快樂~ 新年大家都在做什麼呢? 跨年夜的我趕工製作某個外包設計案,在工作告一段落時趕上倒數。 然後和兩個小孩過了一個忙亂的元旦。在深夜時刻,看到朋友傳來的解籤網站,興致勃勃熬夜體驗了一下,覺得非常好玩,或許有人玩過了,但還是想寫上來分享紀錄一下~
Thumbnail
撰文:高雄律師,王瀚誼律師事務所。 大法官於去年作成的112年度憲判字第4號判決言明,雖然關於唯一有責的配偶不能請求裁判離婚的規定並未違憲,但完全剝奪仍有過度限制的問題,而該判決作成至今,對於實務有何影響呢?
Thumbnail
夫妻分居是否得作為訴請離婚的理由?這篇文章探討了分居多年作為訴請離婚的合法性問題,並提供了民法相關條文以及相關法院判決的解釋,以及分居期間對於評估婚姻關係破綻的證明方法。不論夫妻分居是單方意思還是雙方協議,分居期間的長短,可作為衡量婚姻發生破綻的證明方法,即以此作為訴請離婚的理由。
Thumbnail
法務部於民國113年5月15日,預告民法親屬編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根據草案內容,未來於「五年內累計分居期間已達三年」,可望訴請離婚,來瞭解本次修法的緣由。
Thumbnail
是的,我離婚了。 這次是玩真的,昨天已經去戶政贖回了自由之身。
Thumbnail
本文闡述了同居義務的內涵和與法律關係的相關問題,包括違反同居義務的後果、兩個地方生活狀態的法律後果,離婚後配偶的行為等等。
Thumbnail
自己跟老公結婚3年多了,最近越發覺得跟他三觀不合,大約3個月前某個晚上兩人在家大吵後,老公就負氣搬回婆家居住,之後就再也沒有付過任何家庭生活費用,造成自己每月支出大增,因此想請問律師:如果另一半自行搬離夫妻雙方共同住所後,有無義務繼續向他方支付家庭生活費?
Thumbnail
勞動契約是雙向的,勞、資雙方於契約中地位互為平等。僱主可以試用勞工,勞工當然也可以試用僱主。雇主認為勞工不能勝任而依法資遣,沒問題;相反,勞工認為職場不適合而離職,也是很OK的。只是要注意,若公司未與勞工約定試用期,終止契約就受到「最後手段原則」拘束喔。
Thumbnail
分居本身就不是訴請離婚的事由,除非你認為分居後,雙方感情但了對方就會自願簽字,但通常被分居的一方往往不甘心,不太可能因為分居久了就願意離婚,畢竟如果有辦法放手,當初兩人早就協議離婚了,就算有監護權等問題,這些條件也都可以在離婚後,上法院請法官來酌定,沒有非得離婚時就約定好。
Thumbnail
從2023年三月發生「疫情期間對方說好家裡沒有客人可以帶嬰兒回來結果打開娘家門情況完全相反」事件後, 對方帶著小孩留在娘家不回來開始, 到去年九月對方突然發出法院公文要求離婚調解, 至今天為止一共經歷了三次調解。 中華民國法律規定, 離婚訴訟前必須先經過「雙方到法院上課…
Thumbnail
有一種人明明結了婚,卻拋棄家庭、消失人間,他(她)興許不是刻意這麼做,其實有什麼難言之隱。但這類人的配偶可就傷腦筋了,想再婚再嫁的,害怕犯重婚罪。想匡正自己的配偶欄填寫方式,也無能為力。嚴重的,假若對方在外面欠下債務,是不是得隨時提心吊膽,債主會不會有一天找上門來。 其實每個人都有追求幸福的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