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圖書館的家庭區看到這本書,整個眼睛發亮,冒火的那種發亮,但為了不要誤會人家,我還是勇敢的把他翻開來看他到底寫了什麼。
看作者簡介,黃出身政治世家,離婚後獨立撫養三名子女,著作包含《台灣婚姻檔案》、《婚姻靠經營》、《婆媳牽萬情》等書,感覺長期關注台灣婚姻問題,所以他的想法到底是什麼呢?是用什麼角度關心的呢?就我印象當中,他好像跟以前的呂秀蓮一樣,是過往某個時期比較特別有在關注女性/性別議題的人物,但看了這本書的內容,我覺得還是跟我的以為有所差距。
也許他是想要幫身為媳婦的女性找出路,但為什麼他已經是個可以當婆婆年紀的人,要寫書給當媳婦年紀的女性,而不是寫給跟他一樣可以當婆婆的人,來想想如何當一個跟媳婦好好相處的婆婆呢?這是我第一個疑問。
第二個我有意見的是書名,暗示這本書從根本上就跟我的理念不合,因為就我認為,婆婆雖然不是外人,也不是家人,而是親戚。親戚是什麼?親戚是比家人更遠一點的親人。而且如果硬要照書名的邏輯,我覺得這句話反而更應該跟婆婆說,因為從書中內容看起來,他還是認為台灣的婚姻文化就是「女生嫁入夫家」,也就是說,女生進到人家的家裡,所以權力、權位、影響力、決定權從根本上就還是掌握在公婆手裡,你怎麼會跟權力低的人說你要好好尊重、體諒權位高的人呢?這不就是加強一種權力結構的壓迫嗎?這不是很像你跟在家裡權力低於父母的小孩說:「爸媽都是為你好,所以你不要怪他們」嗎?
再來就是內容部份,黃一直在書裡說,人之間就是要平等和互相,但卻一直要媳婦要體諒有的婆婆會有什麼什麼過不去的心理、不要刻意地平常心來討婆婆歡心、或是真心對待婆婆,但是又要仔細察言觀色,看他說出哪些話是不是真的那個意思來揣摩上意,搞得我好混亂。到底是要把他當平等人真心、誠實對待,還是要當作需要討好以利生存的敵人來對待?為什麼「維繫關係和諧的責任」都在媳婦身上?
他裡面舉了一個婆婆默默幫媳婦解決自己兒子有小三的例子,來說明如果婆媳關係好,婆婆還能幫媳婦解決婚姻問題。這我讓我的白眼差點翻不過來。對我來說,這就只是婆婆繼續把兒子當作小孩,來替他兒子解決自己應該解決的問題的例子而已,代表他會用相同的邏輯持續介入你的婚姻,差別只在於,有時的介入是你樂見,有時是你不樂見的而已。
頁63的開頭,黃直言說:「男人解決不了真正婆媳間的問題」,原因就是:「因為他不是女人,男性永遠無法比女性更瞭解女人。」Hello?! 不會就要學啊,一個是你媽,一個是你老婆,而且是你「主動」接受傳統觀念硬要把他們兩個變成家人的,所以他們兩人之間的溝通問題,再怎麼樣都是男人的責任,不會也要學著會,不然你真的以為結婚就只是新增一個照顧你爸媽的人力嗎?如果不想解決婆媳問題,又想要多一個人力,基本是可以請幫傭就好,每個月只要付錢就可以,很方便的。
黃在這本書裡面很常出現(媳婦)可以怎麼做、該怎麼做、絕對不能做的幾件事,這些字眼和內容,會讓我以為我看到的是我爸媽年輕時候的暢銷書(1970年代),但看了版權頁,發現這是2010年出版的書。也許黃在那時代確實觀念比較先進,因為他還是提出了一些男女雙方都是平等的觀念,但終究還是沒有衝破穩固的家庭倫理,以及權力制度結構等傳統觀念,依舊困在穩固的框架裡。
前浪在他的時代已經很努力了,接下來就是後浪的事情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