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為單親媽媽是書菲人生不得不的決定,也是造成書菲與母親之間產生隔閡的最大原因。
不幸的婚姻導致書菲有憂鬱的傾向,兩個小孩是書菲生活的重心,書菲有幾年沒有工作,是全職的家庭主婦,所以當婚姻觸礁時,書菲只剩小孩這個浮木。然而,書菲的母親不贊成書菲帶著小孩,覺得書菲太辛苦,而且書菲沒有工作如何養活小孩?但是,從婚姻中落荒而逃的書菲,除了兩個小孩,一無所有。
書菲的好朋友知道書菲沒有錢,所以借錢給書菲找徵信社抓配偶外遇證據,也借錢讓書菲請律師提離婚訴訟,後來書菲只好悶著頭去跟父親借錢,把錢還給好朋友。
一開始,書菲配偶不願意離婚,私下跟書菲承認當初車上的草是因為帶小三去山上看星星踩到的。書菲問「車上有小孩的安全座椅,小三不知道你已婚嗎?」配偶說「我跟她說我離婚帶著小孩」。
後來,書菲堅持離婚,等到法院開調解庭時,書菲的配偶與公公開始上演指責與數落書菲的大戲,當天,書菲沒出席,書菲的律師冷眼旁觀吃瓜看戲,調解庭結束後打電話跟書菲說「還好您沒出席,那兩父子真的太誇張了,千錯萬錯都說是妳的錯」。
在調解的過程中,書菲配偶藉著探視小孩,不斷買玩具討好小孩,或者情緒勒索小孩,導致小孩情緒不穩,書菲的母親看到小孩哭鬧就發脾氣,導致書菲只好帶著小孩搬出娘家在外租房子。書菲沒有錢,只有當初搬離與配偶同住時帶著的現金,幫小孩繳學費就付出一大半,在娘家媽媽不支持,小孩情緒不穩的情況下,書菲的官司打不下去,只好退一步接受配偶的分居協議,條件是分居兩年,配偶必須支付生活費及小孩的學費,而書菲必須撤告。但一年後暑假,配偶不支付小孩學費了,沒有固定工作的書菲不忍小孩跟著過苦日子,只好把小孩放在公婆家由公婆照顧,沒想到公公馬上打電話跟書菲說「小孩由妳照顧比較好啦,小孩爸爸又不在台灣,不然這樣好了,學費由我負責啦」
書菲說「那生活費呢?」
公公說「生活費那我就沒辦法了」。
就這樣,小孩就在公婆那住了一年,幼稚園大班及小二的小孩,每天早上5點50 起床,搭6點20的校車去上學,到學校才7點半,有時候教室都還沒開門。
有次聽小孩說學校母親節有表揚大會,居然是「阿媽」要上台領獎?書菲覺得奇怪就去學校問老師,原來,書菲的配偶跟老師說小孩都是阿媽養大的,老師覺得阿媽很偉大,所以母親節給她表揚。
傻眼,書菲是死了嗎?母親節居然是阿媽上台領獎?
後來,書菲真的看不下去,決定把小孩留在身邊,換來了如雪片般飛來的訴訟,又是刑事又是民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