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劇】難,置信 (Unbelievable)|她真的被強暴了嗎?

2022/10/30閱讀時間約 4 分鐘
《難,置信》(Unbeliveable)/ Netflix
在偷竊、強盜、傷害,甚至殺人案件中,我們從來不曾質疑被害人是否謊報或別有所圖,也沒想過要去問「他犯了什麼錯,才會害自己被偷、被搶、被傷害?」 但每當性侵案發生,大家對被害人卻特別有興趣:他/她為什麼會被強暴?他/她真的被強暴了嗎?
刑事訴訟中有所謂的「習性推論禁止」,不得將關於原告的品性、習性等證據(如前科紀錄)單獨作為有罪與否的判斷依據,避免這種缺乏實證的人格評價汙染法官心證。然而,連被告都無需承擔忍受的「品格證據」,卻被輕易地用來審視被害人。從長相裝扮到行為舉止,是博取關注或構陷敲詐,逐一地被用以確保他們有資格自稱被害人,而非咎由自取。同樣的,我們未曾要求其他犯罪被害人對事發過程完美無瑕的記述;但性侵的故事一旦有了細微的空白或矛盾,更多盤問與揣測就洶湧而入。我們期許被害人必須在慘絕人寰的當下,鉅細靡遺記下所有的起承轉合、畫面、氣味,與感知。
於是在《難,置信》中,你看著這個社會利用地位與性別,利用自以為是的理解與同情,共同懲罰一個已經殘破的靈魂。你也會心痛地察覺被強暴的女性有多麼常道歉:為了記述不清而無法回答警方連串追問、為了沒有崩潰尖叫、為了止不住的淚水與恐懼。
雖非出於惡意或冷漠,但種種用愛與善意包裝、先入為主的揣測與偏見,毋寧更讓人無從反駁,也更加傷人。濫情而不合時宜的「理解」,對當事人而言僅剩責怪與負擔。來自越親密的人,或來自同為男/女性的「諒解」,是最殘忍的二度傷害,就像《難,置信》中Marie的養母,那混合了心疼與無奈的複雜眼神。
《難,置信》(Unbeliveable)/ Netflix
美國神經生物學家Sapolsky, Robert M.在《行為》(Behavior)一書中提到:人類在10-12歲時會開始產生同理心(empathy),而那也是我們第一次學會用刻板、負面的概念來歸類他人。隨著年紀增長,我們從義憤填膺,轉而替「不公義」的事物找尋可以接受的藉口,試圖證明事情其實是可以歸責予特定人,是可以避免、預防,或根本不存在的。我們為了將自己推離同樣的悲劇,為了相信同樣的事情不會發生在自己身上,所以必須宣示:我很遺憾,但那是你自找的。
If the truth is inconvenient, if the truth doesn’t fit, they don’t believe it.
Even if they really care about you, they just don’t.

對我而言,《難,置信》的第一集其實就是全劇重點了。從女主角Marie報案並接受一連串檢查與詢問的過程中,沒有離譜的紕漏或疏失、沒有人開了政治不正確的玩笑或問了歧視的問題。事情就是這樣平淡、緩慢、不違反任何常理、規範與邏輯地,走向荒謬的另一端。
《難,置信》(Unbeliveable)/ Netflix
許多《難,置信》的影評或解析,劈頭就批評劇中警方沒有「站在被害人的立場」,缺乏同理心,理所當然地認為他們應該更設身處地、無微不至地給予幫助與關懷。然而現實是,法庭容不下存有一絲瑕疵的證據:採證鑑定與案發時點間隔的影響、證言的明確與可信性、記述是否涉及暗示或誘導等,都將成為對造攻擊防禦之處;這些冷峻的調查過程,偏偏是訴訟勝敗的關鍵。
性侵案的證據往往只有被害人供述,致使他們常需遭遇較加害人更嚴峻的檢視與質疑。無罪推定的鐵則不可動搖,一旦證詞失去證據能力或證明力,罪疑惟輕所致的二度傷害終將回歸被害人。這也是為何他們須再次赤裸、一字一句、一次又一次地,在白熾的燈光下攤開自己的傷口。訴訟程序固然殘酷與無奈,卻不能否認其來有自。
而要經手過幾十、幾百件性侵案,這些警察醫護才能如此不假思索的遵照流程、背誦般地重複同樣的問題與指令,不帶一點感情?是從第幾件性侵案開始,他們領悟到再多的同情與關懷也無力回天,甚至將使自己掉入無法自拔的漩渦?或許公事公辦的「壞警察」Parker,也曾像「好警察」Duvall和Rasmussen一樣全心投入、鍥而不捨吧,而後者是否終有一天也會變成前者。一個人有多少憐憫與力量,能夠分配給無限重覆上演的悲劇?
《難,置信》(Unbeliveable)/ Netflix
由於是戲劇,我們還能渺茫地期望一絲曙光;然而《難,置信》中的兩條時間軸:Marie被性侵至被指控謊報,以及Duvall和Rasmussen對同一名嫌犯開展的調查,相距了數個年頭,絕望的提醒我們,在傷害鑄成的那一刻,不論未來如何,受害人都必須背負著創傷,踽踽走在對她充滿提防與成見的世界上,沒有盡頭,也不會有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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