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具私立就業服務機構從業人員身分者違反就業服務法第 40 條第 1 項第 5 款規定之認定與裁罰

更新於 發佈於 閱讀時間約 3 分鐘
勞動部 110 年 11 月 10 日勞動發管字第 1100517195 號函
主 旨
有關不具私立就業服務機構從業人員身分者違反就業服務法第 40 條第 1 項第 5 款規定之認定與裁罰方式一案,請查照。
https://www.freepik.com

說 明
一、依據立法院第 10 屆第 4 會期 110 年 10 月 7 日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第 6 次會議洪委員申翰口頭質詢及臨時提案辦理。

二、查違反本法*第 40 條第 1 項第 5 款規定者,依據本法第 66 條第1 項規定,按其要求、期約或收受超過規定標準之費用或其他不正利益相當之金額,處 10 倍至 20 倍罰鍰
又查本法第 66 條第 2 項規定未經許可從事就業服務業務違反第 40 條第 1 項第 5 款規定者,依前項規定處罰之
違反第 40 條第 1 項第 5 款可能會併罰
  • 要求、期約或收受超過規定標準之費用或其他不正利益相當之金額
  • 未經許可從事就業服務業務
另依據本法第 34 條第 2 項規定,未經許可,不得從事就業服務業務,違者依本法第 66 條第 2 項規定,處新臺幣30 萬元以上 150 萬元以下罰鍰

三、有關不具私立就業服務機構從業人員身分者違反本法第 40 條第 1項第 5 款規定之認定及裁罰方式,敘明如下:
  • 先身份後事實行為
  • 一行為違反數行政法上義務
  • 依行政罰法第 25 條規定分別處罰
(一)有關本法第 66 條第 2 項條文文字,其構成要件為「未經許可從事就業服務業務」違反第 40 條第 1 項第 5 款規定者。
是以不具私立就業服務機構從業人員身分者違反本法第 40 條第 1 項第5 款規定,應同時符合違反本法第 34 條第 2 項未經許可從事就業服務業務規定,始得以本法第 66 條第 2 項規定處罰之
又本法第 66 條第 2 項規定「未經許可從事就業服務業務」違反第40 條第 1 項第 5 款規定,應屬身分狀態之條件
是以如不具私立就業服務機構從業人員身分者,未經許可從事就業服務業務,又基於其非法身分,於從事就業服務業務之時有要求、期約或收受規定標準以外之費用,或其他不正利益之情事,即構成違反本法第 66 條第 2 項規定
(二)違反本法第 66 條第 2 項規定者,係分別構成違反「未經許可從事就業服務業務」之規定,以及因其未經本部許可從事就業服務業務,又以其非法身分向其服務對象「收取規定標準以外費用」之規定等二行為,其核屬一行為違反數行政法上義務,而屬法律上之數行為
是以不具私立就業服務機構從業人員身分者違反本法第 40條第 1 項第 5 款規定,即屬分別構成違反本法第 34 條第 2項規定以及本法第 66 條第 2 款規定,依行政罰法第 25 條規定分別處罰之,而不以行政罰法第 24 條第 1 項一行為違反數行政法上義務規定處之
爰依本法第 65 條規定,處 30 萬元以上 150萬元以下罰鍰,並依本法第 66 條第 1 項規定,按其要求、期約或收受超過規定標準之費用或其他不正利益相當之金額,處 10 倍至 20 倍罰鍰
(三)有關不具私立就業服務機構從業人員身分者違反本法第 40 條第 1項第 5 款規定之個案事實,由各地方政府勞動主管機關針對行為人之身分、是否受私立就業服務機構指揮、要求費用之項目及金額、收取管道等情形,本權責為行政調查以及事實認定。
四、邇來發生不具私立就業服務機構從業人員身分(如從業人員之親屬)有違法收取費用情事,爰重申如查有此種違規情事,依本函意旨核處。
為什麼會看到廣告
avatar-img
174會員
489內容數
別人總是晴空萬里,為什麼您卻是屋漏偏逢連夜雨?一切從情境式管理開始吧。
留言0
查看全部
avatar-img
發表第一個留言支持創作者!
鄒靜修的沙龍 的其他內容
就服法的工資總額定義是什麼?包括雇主法定與約定應給付之工資。 在此定義下雇主未給付約定工資或勞動基準法規定之延長工作時間、例假、休息日、休假日、特別休假出勤工作之工資時,與勞基法工資未全額給付?及行政罰法第25條併罰論處? 〈雇主聘僱外國人許可及管理辦法 第 66 條〉 雇主依勞動契約給付第二類外國
為避免在臺工作期間累計達十一年六個月以上之外國人無法由雇主引進轉任中階技術人力,並保障渠等轉任中階技術人力,繼續留臺工作之權益,且兼顧充實我國所缺乏之中階技術人力之目標,自一百十一年四月三十日施行。 外國人得受聘僱從事中階技術工作之適用情形 《連續工作期間達六年以上》 包括不同雇主聘僱滿六年以上。
中階技術人力,得從事就業服務法第46條第1項第11款:其他因工作性質特殊,國內缺乏該項人才,在業務上確有聘僱外國人從事工作之必要,經中央主管機關專案核定者規定工作。 〈那些中階?做什麼?〉 👉 外國人從事就業服務法第四十六條第一項第八款至第十一款工作資格及審查標準 第 6 條 中央主管機關依本法
〈新制勞工退休金(勞工退休金條例)請領種類〉 請領月退休金。 請領一次退休金。 請領續提退休金。 遺屬請領退休金。 提前請領退休金。 〈請領標準〉 一次退休金之計算方式,係以核定時已提繳入專戶之本金及累積收益合計為準,其後所提繳之金額,勞保局將無息核發請領人。 累積收益金額除已分配入專戶之收益外,尚
今(111)年2月,美式餐廳Texas Roadhouse在新竹開設全新分店,位於竹北市華美新興商圈,這個地段,有電子業新貴往來穿梭,理應時時大開店門迎接饕客,平日卻只在晚餐時段營業,不僅沒有下午茶,也沒有午餐,難道,是故弄玄虛的「飢餓行銷」? 「找不到人來上班啊,所以營業時間始終不能正常,」開展餐
新北淡水分局11/1日破獲詐騙集團凌虐囚禁求職者案件,共救出26名被害者,過程中警方發現詐騙集團還另在他處囚禁受害者,新北市刑大、淡水警分局組成專案小組,11/3日晚間在桃園市中壢區再逮獲8名犯嫌,並順利救出32名被害人,另3人則遭凌虐致死棄屍桃園和南投等地山區。 一名受困的房仲業者小美(化名)透露
就服法的工資總額定義是什麼?包括雇主法定與約定應給付之工資。 在此定義下雇主未給付約定工資或勞動基準法規定之延長工作時間、例假、休息日、休假日、特別休假出勤工作之工資時,與勞基法工資未全額給付?及行政罰法第25條併罰論處? 〈雇主聘僱外國人許可及管理辦法 第 66 條〉 雇主依勞動契約給付第二類外國
為避免在臺工作期間累計達十一年六個月以上之外國人無法由雇主引進轉任中階技術人力,並保障渠等轉任中階技術人力,繼續留臺工作之權益,且兼顧充實我國所缺乏之中階技術人力之目標,自一百十一年四月三十日施行。 外國人得受聘僱從事中階技術工作之適用情形 《連續工作期間達六年以上》 包括不同雇主聘僱滿六年以上。
中階技術人力,得從事就業服務法第46條第1項第11款:其他因工作性質特殊,國內缺乏該項人才,在業務上確有聘僱外國人從事工作之必要,經中央主管機關專案核定者規定工作。 〈那些中階?做什麼?〉 👉 外國人從事就業服務法第四十六條第一項第八款至第十一款工作資格及審查標準 第 6 條 中央主管機關依本法
〈新制勞工退休金(勞工退休金條例)請領種類〉 請領月退休金。 請領一次退休金。 請領續提退休金。 遺屬請領退休金。 提前請領退休金。 〈請領標準〉 一次退休金之計算方式,係以核定時已提繳入專戶之本金及累積收益合計為準,其後所提繳之金額,勞保局將無息核發請領人。 累積收益金額除已分配入專戶之收益外,尚
今(111)年2月,美式餐廳Texas Roadhouse在新竹開設全新分店,位於竹北市華美新興商圈,這個地段,有電子業新貴往來穿梭,理應時時大開店門迎接饕客,平日卻只在晚餐時段營業,不僅沒有下午茶,也沒有午餐,難道,是故弄玄虛的「飢餓行銷」? 「找不到人來上班啊,所以營業時間始終不能正常,」開展餐
新北淡水分局11/1日破獲詐騙集團凌虐囚禁求職者案件,共救出26名被害者,過程中警方發現詐騙集團還另在他處囚禁受害者,新北市刑大、淡水警分局組成專案小組,11/3日晚間在桃園市中壢區再逮獲8名犯嫌,並順利救出32名被害人,另3人則遭凌虐致死棄屍桃園和南投等地山區。 一名受困的房仲業者小美(化名)透露
你可能也想看
Google News 追蹤
Thumbnail
隨著理財資訊的普及,越來越多台灣人不再將資產侷限於台股,而是將視野拓展到國際市場。特別是美國市場,其豐富的理財選擇,讓不少人開始思考將資金配置於海外市場的可能性。 然而,要參與美國市場並不只是盲目跟隨標的這麼簡單,而是需要策略和方式,尤其對新手而言,除了選股以外還會遇到語言、開戶流程、Ap
Thumbnail
嘿,大家新年快樂~ 新年大家都在做什麼呢? 跨年夜的我趕工製作某個外包設計案,在工作告一段落時趕上倒數。 然後和兩個小孩過了一個忙亂的元旦。在深夜時刻,看到朋友傳來的解籤網站,興致勃勃熬夜體驗了一下,覺得非常好玩,或許有人玩過了,但還是想寫上來分享紀錄一下~
Thumbnail
立法院通過勞動基準法第54條修正草案,允許僱主和僱員協商延後勞工的強制退休年齡至65歲。修法並規定,僱主不得因勞工超過65歲而降低薪資給付及其他勞動條件。
Thumbnail
除了第一大題的子法內容稍細,但不至於分數會無法取得,第二題就服法的答案都是有、無,考題難度降低許多,第三題的性別平等法、第四題的勞基法、第五題的勞保、職災保很多內容都是基本觀念題,如果搭配架構圖裡面的資料內容,前五大題如果不粗心、思考沒有亂掉要拿到30分,應該也是不難。
Thumbnail
本文主要討論勞基法適用範圍的相關問題,針對僱傭契約、承攬契約等關係進行區分,並解釋如何判斷勞動契約的適用性。文章圍繞在勞動契約所需考慮的因素展開,並探討了保險業務員的勞動契約可能性。
第 1 條 本辦法依人民團體法第六十六條規定訂定之。 第 2 條 本辦法所稱工作人員,指由社會團體聘僱,承辦各該團體會務、業務之人員。
Thumbnail
我國勞工之離線權雖然尚未立法明文保障,但從臺北市政府勞工局之行政指導與司法實務來看,企業於立法「前」仍負有一定之法律風險,不可不慎。
Thumbnail
根據勞動基準法及性別平等工作法規定,臺北市政府勞動局函轉勞動部訂定『事業單位同工同酬檢核表』,以落實同工同酬規定。本文提供詳細解說及背景資訊。
大法官於近期(112年10月27日)作出112年憲判字第16號判決,其內容涉及勞工權益、企業責任、財產權之限制等,本文簡要說明其爭議及憲法法庭所為之判斷。
Thumbnail
一、財政部970718台財稅第09704531410號函: 保險業務員獨立招攬業務自負盈虧之佣金收入課稅規定;保險業務員獨立招攬業務自負盈虧其自公司所領報酬屬佣金收入 自97年7月1日起,保險業務員與保險公司不具僱傭關係,由業務員獨立招攬業務並自負盈虧,公司亦未提供勞工保險、全民健康保險
Thumbnail
隨著理財資訊的普及,越來越多台灣人不再將資產侷限於台股,而是將視野拓展到國際市場。特別是美國市場,其豐富的理財選擇,讓不少人開始思考將資金配置於海外市場的可能性。 然而,要參與美國市場並不只是盲目跟隨標的這麼簡單,而是需要策略和方式,尤其對新手而言,除了選股以外還會遇到語言、開戶流程、Ap
Thumbnail
嘿,大家新年快樂~ 新年大家都在做什麼呢? 跨年夜的我趕工製作某個外包設計案,在工作告一段落時趕上倒數。 然後和兩個小孩過了一個忙亂的元旦。在深夜時刻,看到朋友傳來的解籤網站,興致勃勃熬夜體驗了一下,覺得非常好玩,或許有人玩過了,但還是想寫上來分享紀錄一下~
Thumbnail
立法院通過勞動基準法第54條修正草案,允許僱主和僱員協商延後勞工的強制退休年齡至65歲。修法並規定,僱主不得因勞工超過65歲而降低薪資給付及其他勞動條件。
Thumbnail
除了第一大題的子法內容稍細,但不至於分數會無法取得,第二題就服法的答案都是有、無,考題難度降低許多,第三題的性別平等法、第四題的勞基法、第五題的勞保、職災保很多內容都是基本觀念題,如果搭配架構圖裡面的資料內容,前五大題如果不粗心、思考沒有亂掉要拿到30分,應該也是不難。
Thumbnail
本文主要討論勞基法適用範圍的相關問題,針對僱傭契約、承攬契約等關係進行區分,並解釋如何判斷勞動契約的適用性。文章圍繞在勞動契約所需考慮的因素展開,並探討了保險業務員的勞動契約可能性。
第 1 條 本辦法依人民團體法第六十六條規定訂定之。 第 2 條 本辦法所稱工作人員,指由社會團體聘僱,承辦各該團體會務、業務之人員。
Thumbnail
我國勞工之離線權雖然尚未立法明文保障,但從臺北市政府勞工局之行政指導與司法實務來看,企業於立法「前」仍負有一定之法律風險,不可不慎。
Thumbnail
根據勞動基準法及性別平等工作法規定,臺北市政府勞動局函轉勞動部訂定『事業單位同工同酬檢核表』,以落實同工同酬規定。本文提供詳細解說及背景資訊。
大法官於近期(112年10月27日)作出112年憲判字第16號判決,其內容涉及勞工權益、企業責任、財產權之限制等,本文簡要說明其爭議及憲法法庭所為之判斷。
Thumbnail
一、財政部970718台財稅第09704531410號函: 保險業務員獨立招攬業務自負盈虧之佣金收入課稅規定;保險業務員獨立招攬業務自負盈虧其自公司所領報酬屬佣金收入 自97年7月1日起,保險業務員與保險公司不具僱傭關係,由業務員獨立招攬業務並自負盈虧,公司亦未提供勞工保險、全民健康保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