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喜歡

閱讀時間約 1 分鐘
(2017.09)

喜歡,一個抽象的情感。

喜歡一個人、事、物,其實很純然,不需要任何理由。

就跟創作一樣,瞻前顧後的話,會令人失去自我。因此自己想畫什麼就畫什麼,想表述什麼就是什麼。

因為喜歡,因為喜歡畫。

作品從來不會說謊。

曾經我也迷惘,認為藝術需要理由去解釋一切自己的所作所為,甚至去編造那些虛偽的內涵,或是用自身的個人形象去提升作品的價值。

創作的本質應是作品本身,而不是由誰創造。

殊不知,世界上的所有人都被名利、人氣吸引,在意的不再是作品的內容,而是誰簽的名。
—《百萬日元的女人們》觀後感

#百萬日元的女人們
#月付百萬的女人們
林庭如,《癡狂》,43x28cm,畫布炭筆,2017
Q Min Lin/林庭如
Q Min Lin/林庭如
我是一位副業藝術創作者、藝術教育者、舞者、文字工作者/主業是:自我世界的創造者。期待指引大家找回屬於自己的微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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