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天沒寫可能走了,也可能只是偷懶。即使心知肚明,可能被嗜血的好事者挖出真身砲轟,我還是需要有喘口氣的地方。能不能當成社群經營、有沒有人看著,都是次要的事了。
之所以沒選擇使用IG,只因那裡太過光鮮亮麗了,縱使發文後迅速關閉頁面,也免不了會看到別人過得更光輝璀璨的生活吧,那會令我更加自我厭惡。
最近看過的一本書中提到「追求幸福的前提,是成為完整的自己」,另一本則說「真正要緊的東西,是一旦消失真的會想念的東西」。我還在拼湊再次親手或被他人摔碎的自我、學習如何獨處,還有真正不卑不亢去愛自己。雖然不知會惡化亦或破繭而出,但就記下或多或少值得銘記的收穫吧。願我們不再只記得醜惡的事物、不再被罪惡感日夜折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