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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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說結論,我佩服進入婚姻關係,甚至決定生孩子的人們。雖然我們會說這樣的人就是個正常人,而或許我不屬於那一掛的。
在成長的過程中,人的感情觀或多或少都會改變、進步,也許偶爾也有退步的可能,不過也或許說本來就沒辦法區分好壞對錯,人生大部分的事情沒有對錯,只有選擇,以及做了選擇之後的結果。
在我看來,喜歡一個人,那應該是讓對方開心為主,我認為這才是愛。以最原始的角度來看,大概就是父母第一次看到自己的孩子出世時,那種希望把自己的一切都奉獻給他的情感,我認為那才能叫做是愛。
至於希望對方不離開自己,希望對方把自己看得很重要,希望對方能時時跟自己講講話,希望對方能擁抱自己,我不否認那也是愛的型式,但是不是我選擇的。
不是我不要這些,我也認為這些很重要,也不認為少了這些東西情感能長期維持下去,但是我認為情感維持下去的最主要原因不是對方一直因為我要這些而給予我這些,而是對方自己想給我這些,而我也想給對方這些.....
簡單的來說,持續地相愛下去,才是情感本身維持下去的原因。
感情沒有所謂的誰虧欠誰,又或者也能這樣說,感情不是所謂的誰欠誰還,今天我欠妳,妳欠他,他欠她,她欠他,在後悔與犯錯中學習成長,修練自我,然後才在某天和某人相會。
情感也不是誰和誰交換,所有的給予,都是來自自我願意且真心的,並且更成熟地來說,你選擇給予的時候,還要接受對方擁有拒絕的權力。不是每個人都應該無條件接受自己的喜歡。
但是你隨時也可以選擇不再愛對方了。人生是自由的。情感也是。
有時候我甚至覺得在情感中,選擇給予的那方擁有的自由大過於被給予的那方。給予的那方隨時有抽身而退的自由,而被給予的那方除了一開始能選擇拒絕外,並沒有權力要求給予者要永遠的給予下去。
當下的愛是愛,當下的不愛也是不愛。過去的愛不等於現在會繼續愛,更遑論未來。每一個當下都是從0開始的。
所以我說這樣的情感是加法,因為對方沒有義務今天要繼續愛自己,因此無論過去現在未來,只要對方還愛著自己,那麼我都能對此抱持著感謝。
「謝謝你,今天如同昨天一樣的愛著我。」
而不是「為什麼你昨天愛我,今天不愛我了。」
很多時候,被愛著的當下,都會忘了沒有誰的付出應該永遠心甘情願,包含父母在內。
至於回到最初的結論,為什麼我佩服進入家庭的普通人呢?所謂的家庭指的是與一般人認知的一樣,結婚、生子,然後扶持到老這樣的生活。維持關係的是情感,但是維持家庭的,還需要責任。在這份責任中,包含的是一段預支未來情感的人生。
不再像單純的關係那樣能簡單說再見就再見,要負擔的不只是自己的柴米油鹽醬醋茶,甚至原本對自己而言不是那麼的對象可能也要試著多關心(例如對象的家人),而小孩是另一個自己,可能在他身上看得到自己的影子,也能因為他在自己身上看到父母的影子,他可能是前世的情人,也可能是今生的討債鬼,更有可能兩者兼容,讓自己的生命從此無法預測,還可能讓自己很深刻地體會到無條件深愛一個人被拒絕的感受。
哈哈,就像當初自己對父母那樣,現世報總是挺快的啊。
不過我也相信,看著另一個自己的成長,也會看到自己另一種模樣。孩子能完整自己的人生,也能完整自己對愛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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