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歲前,我每天量體重。只要多出100公克,我就壓力很大,整天不吃東西。
28歲那年,我開始做PAC計畫,加上家裡一些事,我壓力超大。我告訴自己,一定要放縱一件事。我決定不量體重。
但在這過程中我一直堅持:只買M號的衣服,30腰的牛仔褲。所以14年來,我很少買新衣服。
事情惡化在我到美商上班那年,我突發奇想的想過過窮人生活。在內科我一天只花200元。過去不吃飯的我開始買起了60元便當,沾滿澱粉炸物的主菜,和滿滿肉汁的米飯。
生平第一次用英文寫SPEC的我,為了寫好SPEC,我決定再給自己一些寬限,我穿運動短褲上班。等到我上飛機,位子的用餐板卡到我肚子時,我才發現事情大條了!
命運之神持續和我開玩笑,我被裁員了。逼不得已到北京生活。在北京的第一餐,我被鹹到吐了出來,而且我發現所有菜都是泡在油裡。望望周遭的人,人手一碗米飯。我也開始跟著一碗一碗的吃了起來。
每天中午,我和我的經理吃飯。我明明盛了兩碗飯,他還笑我不能吃。他哪知道我晚上還有局要吃湘菜拚啤酒上K房。不像他好命可以回家抱老婆小孩。
有一次回台灣,老爸帶我去小舅那看醫生。誰規定初診一定要秤體重的?!肯定是兩個人的陰謀!但我發現我接近100公斤了,這倒真的嚇到我!
哥,以前可是帥哥呢!
難怪最近妹都把不到!
難怪北京二奶沒養成!
我只好減肥,因為走路喘,不想動,連鏡子都不想照。
還好遇到林總,教我無醣飲食及空腹快走兩招。今早在老婆的見證下,我輕鬆地穿上31腰褲!
我想,當年的男神就快回來了!
#udalllia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