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來講講我對Joeman的態度,我不是他的粉,但也不討厭他。我會看Joeman的影片,尤其是看房系列、對決系列還有網紅觀察室。我認為他對我來說並不是特別有趣的人但他絕對是個聰明人,人設鮮明,且看他的影片可以感受到「企劃」的強大及拍攝的「高規格」。
再來我要來講,我對Joeman與7-11聯名的看法,會簡單的由行銷的4P理論來接入。
[產品product]我看了Joeman頻道揭露7-11工廠製作聯名商品的那集,以產品而言,本質是「食品」,但看完給我的感覺是將既有的7-11產品做一點改良和加料,包裝印上Joeman大頭即成為了聯名系列。食品這個品類的產品要成功,「色香味」俱全是重要關鍵。以客觀來說,Joeman不算是普羅大眾所認知的帥哥,所以「色」的部分就不是很合格,如果他是最近「我與鬼成為家人的那件事」的許光漢或林柏宏的顏值,應該會有迷粉們買來捨不得撕開包裝吃🤣。以「香、味」而言,食物的本質好像還是原本的超商食物,Joeman也不是廚藝大師,如果是找詹姆士或Fred也許至少會在口味上把關?
[價格Price]以定價而言,聯名系列的產品都比原本的超商食物高(醬烤雞蛋三明治59元、奢華海鮮丼飯糰59元、8倍歐姆蛋蛋包飯109元、抹茶拿鐵39元等),我了解高單價的設定是因為要把聯名商品的Cost都算入且Joeman的人設就是「有錢炫富」。但是超商食物的本質就是便利、快速、價格合理,很少人會掏大錢日日購買超商食物來吃,會購入聯名商品大多是抱著嚐鮮的心態,但你會為了「嚐鮮」付出多少錢呢?
[推廣Promotion]這邊我會以觀察此波聯名有運用到的行銷形式來看,這波操作主要是運用「網紅行銷」也就是Joeman本身的流量,再來是「媒體曝光」我有看到beauty、juksy、walkerland及多家媒體報導進行擴散,最後是「口碑行銷」dcard、ptt、fb社團裡的發酵與討論。這波的操作話題性是達到了,但就業績而言,我感覺7-11扣除開發及行銷成本後,這波應該沒有太大獲利。
[通路Place]7-11本身就是一個強勢的通路,擁有統一集團的各項資源、物流系統等,全台的店數約有6500多家,市佔也是超商第一。帶著超商通路一哥的頭銜和資源,做各項常識肯定都有優勢。7-11在各項都領先其他超商,唯獨一點我認為7-11是輸全家的,也就是「熟食」類,無論是全家的首先推出的「友善食光地圖」、「冰淇淋」、「鮮食」等在網路的評價都大勝7-11。全家之前在與名人聯名,也比較率先做出話題與口碑,像是與古娃娃、千千、滴妹、金針菇等都有合作,而這些YTer也都與「美食」更有連結。
我認為站在7-11端,與Joeman這波聯名是有炒到討論度與網路聲量的,但實質業績上的回饋,我想應該是沒有到很高的(PM可能算完ROI後會有點哭哭),但對於大品牌而言,有時候除了業績(ROI)外,曝光及品牌熱度也可以是行銷成效目標。而對Joeman而言,他能與「超商龍頭」合作聯名商品,先不論他這波可以賺到多少錢,但對他本身來說,應該也是解鎖一大成就吧!有時候,當人賺夠了錢後,想要的可能就是「名」了。總結來說,也許這波操作沒有那麼慘,對聯名雙方來說都有從中獲取價值。
你有吃過7-11與Joeman聯名系列的商品嗎?你對這波聯名又是什麼看法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