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嘴哥快評】煙火爆炸案路過駕駛秒成灰燼

2023/04/12閱讀時間約 4 分鐘
民國100年新北市五股區新興堂香鋪爆炸案,因為搬運煙火不慎引燃爆炸,釀成四人死亡三十八人重傷,煙火爆炸的威力有多大?時間回到2011年4月22號晚上8:19。從金紙工廠傳出爆炸聲音,接著這個廠區陷入火海,連附近住宅玻璃都被震碎。
在爆炸地點附近有目擊者指出,應該大概在工廠95公尺有人在搬東西,然後有看見是一個貨車停在工廠右前方,車子停好之後沒多久車子裡面是有亮光,有亮光出現之後煙火就爆炸了。有個人是從那個車貨車後方飛出來。
目擊者說的非出來的那人就是金紙店老闆長子陳秋龍整個人被炸飛50公尺外身首異處,那一輛爆炸的小貨車車體融化變形,車輛駕駛反應不及當場慘死,但是最無辜的莫過於開車路過的駕駛林文宏。
當時員警到達現場去看的時候。有點分不清楚哪哪一個是頭哪一個是腳,四肢就已經變成碳化,像是燒成白骨燒成灰燼那種樣子。
這個案件的爆炸的地點是在新興堂香鋪店的旁邊的貨車所引起的。當時新興堂香鋪店他們一家人都在吃晚餐,然後他們先接到電話就是貨車駕駛要來了要搬貨,他們就到店門口就開始搬,搬了之後又發生爆炸,然後這個衝擊因為太大了。然後引起火災延續到三樓存放的一些煙火。所以三樓的煙火也跟著爆炸,整棟樓才整個都坍塌。
當時距離相互30公尺的十戶的房屋全部倒塌,50公尺內44戶的房屋半倒。甚至距離到200公尺的房屋玻璃門窗都被震碎,一位檳榔攤小姐說當時一開始以為是在放煙火,但是在是第二聲響的時候就是玻璃破掉,然後就嚇到。趕緊打電話叫老闆過來
這起爆炸案總共280戶受到了波及,四人死亡三十八人受傷。到底爆炸怎麼發生的?在搬貨的過程當中。因為火藥的不穩定以及電器盤不慎操作,所以在搬運移動的過程當中所碰撞所造成的最主要的因素。
滿載十噸的高空煙火的貨車相當於100公斤的黃色炸藥。玻璃等同於100多顆的手榴袋,如同行動炸彈,根本是非法運送,運送並沒有申請資料,金紙店本身沒有執照販賣這些高空煙火,正常來說要販賣這些煙火是要有執照的。
那麼這些非法煙火是哪裡來的??從他們家族的弟弟開始問這些煙火的來源,他一開始也是說不清楚,然後蔣方開始慢慢過濾弟弟跟死者的一些資料才查出煙火來源是從桃源觀音那邊那個萬達煙火公司進貨。警方找到萬達的公司的人的時候。公司負責人已經很老了,因為很很已經年紀很大了,幾乎不管公司的業務。對於警方的詢問也是避重就輕,講說這批煙火是新興堂的負責人陳秋龍叫貨,但是陳秋龍已經喪命死無對症,萬達在這起爆炸案發的前幾天就已經發生過一次爆炸意外,只要一發生爆炸意外桃園的消防局就馬上進行安檢並撤銷他們的許可證照
原來在爆炸事件的前21天萬達煙火公司才因為廠區爆炸釀成一死兩傷的悲劇,5.6間存放爆竹的倉庫全被炸開來,現場就像被砲彈轟炸過一樣,樹木被燒得焦黑一片。消防人員在瓦礫堆中噴水降溫,搜尋受困火場的人。這起事件發生之後灣達公司就被停業了,所以終於明白為什麼萬達煙火公司為什麼要把煙火偷偷運走,因為那些都是萬達公司的資產,所以跟金紙鋪商定以一個月25000元的代價在租了一間倉庫要來擺放煙火。卻沒有想到在搬運中發生了爆炸意外。
警方更是查出雙方每次三更半夜甚至凌晨兩三點一直在存放煙火,消防局好幾次稽查在宣導的時候,陳家都以樓上是住家為由規避檢查,原本賣魚為生的李性婦人事發後患有創傷,震後群日常生活還工作全受影響,他指控造成爆炸意外的罪魁禍首就是桃園消防局,他應該要積極派人力封存場內所有的這個爆竹,結果就沒有做到這一點,所以李小姐獲得國賠145萬,房屋受損的受災戶也集體向萬達煙火和桃源市消防局求償,受災戶集體求償的結果。最高法院也判決了萬達公司要賠償1053萬元,桃源市消防局國賠1077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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